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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九一章 這就很麻煩了

作者:木允鋒
皇莊的處置迅速,最大限度保證了事情的正常發展……

尤其他們連那些家奴也控制了。

後者沒來得及在最短時間裡返回方家報告,當方家得到訊息,並且集齊族人準備在路上攔截的時候,楊繼雲已經被送到新安旅指揮部並關進了軍法處的監獄,他女人也被送到皇莊保護起來。然後緊接著方家的近千族人就堵了新安旅指揮部和皇莊,與此同時歙縣知縣和徽州知府兩處衙門派人上門要求移交,甚至徽州其他各縣的方家族人也在聚集中。

這就是宗族的實力。

尤其是在徽州這種地方,實際上在之前歷朝的戰亂中,這裡幾乎是受影響最輕的,幾個主要大姓都是繁衍幾十代,聚集上千宗族輕而易舉,方家本來就是其中很具代表性的。

徽州說起來也就一小塊平地。

絕大多數人口都擠在山間這塊不大的盆地上,幾個縣相距很近,不出半天時間就能完成召集,和原本新安衛改編的皇莊那幾千民兵相比,任何一個大宗族的實力都足以抗衡。那裡不是南京周圍,因為有那些收繳的勳貴田產,皇莊相當密集,一聲令下可以調動起十幾萬青壯,在徽州這種地方宗族才是老大。

面對這種情況,新安旅的指揮使也只能儘量安撫,同向上級求救。

好在都還保持克制。

畢竟有之前宣州衛的例子,方家的族人也不是說有膽量敢衝擊民兵的指揮部,但雙方之間的僵持依然在持續當中。

“這的確搞得有些尷尬啊!”

第二天就得到報告的楊慶頗有些無奈地說。

他兼職大都督府軍法長。

準確說其實是副的,正的還是他未婚妻,所以明軍內部軍法也是他說了算,但這件事他也很頭疼。

楊繼雲的身份太尷尬。

逃奴。

賣身契至今還在方家手中,他只不過是潛逃,然後隱瞞身份加入了明軍,但他在法律上仍舊是方家的,之前方家的確知道他返回,不過沒必要為了一個逃奴搞出太多的麻煩。可方家也不可能真甘心,他們只是暫時忍這口氣而已,而這個逃奴居然殺了方家少爺,這個就等於是引爆火藥桶了。

“依律該如何判?”

楊慶問史德威。

“這得看依軍法還是民法,依軍法他就沒罪,他退役了也是民兵,而且還是預備役上士,他還是軍職,遇襲反擊打死是自衛,咱們的軍法有專門的條文。依民法那隻能是斬,這屬於鬥毆殺人,依大明律本身就是要絞的,但他屬於奴殺良人,是要加一等改成斬的。實際上他的問題不是最關鍵,咱們就是以他屬於軍隊為理由就以軍法審判,這個在理論上也是沒問題的,民兵的身份本來就是亦民亦兵很模糊的,刑部也挑不出什麼理最多不滿一下。最麻煩的是他女人,她女人無論從何種道理上講,肯定都是方家的人,楊繼雲哪怕在軍中,他是方家家奴的身份也沒變,家奴又不是不能當兵,而且根據皇莊的衛生所郎中診斷,他女人還懷孕了,那麼這個孩子也是方家的人。”

史德威說道。

“也就是說,在依法律的情況下咱們最多護住他,但護不住他的女人和這個未出世的孩子。”

楊慶說道。

“是的,除非監國特赦。”

史德威說道。

監國的確可以特赦,承認以鬥毆楊繼雲奴殺良人的罪名,然後以軍功特赦,那麼他的女人和孩子還是他的女人和孩子。哪怕他是方家的人,女人和孩子也是先屬於他,再因為他而屬於方家,但他死了或者因罪在監獄無法照顧的情況下,方家是有權繞開他直接要那女人的。

因為別人無權照顧這個女人。

楊慶繼續看著這份報告。

這件事的核心還是奴隸問題。

而他至今也沒動這件事,就是因為奴隸問題牽扯太大,僅次於他玩公田法,話說江南的奴隸問題是連當年朱元璋都沒敢動的。

這其實是蒙古人留下的鍋。

中國古代奴婢制度在北宋末年接近於名存實亡,大慫的確不行,但這一點確是值得肯定。北宋初年奴隸問題依然嚴重,但北宋的一百多年裡逐漸將人身依附的奴婢,變成了事實上的僱工,奴婢只是個名稱,甚至就連名稱也逐漸沒了。比如婢女變成了女使,家奴變伴當,不要小看水滸中經常出現的這兩個稱呼,這代表著宋朝在古代整個世界範圍,可以說是最文明的標誌。在宋朝後期的法律上主奴都一樣,主殺奴那也是要償命,主人強上婢女也是要流放的,所以鄭屠騙金翠蓮是娶妾的婚書,而不是直接買了個人身所有權的妾,金翠蓮跑了也沒被當逃奴抓,還照樣和她爹在外面晃悠,甚至還敢再嫁人當妾。至於趙九妹家的婢子多死之類的,那個本質上不是法律的鍋,就是光頭佬的皇親國戚也一樣敢這麼幹,但法律上他還是得給那些小女生償命,只不過沒人敢管而已。

但南宋就開始倒退了。

雖然法律上沒有改變,但事實上農nu已經很普遍。

扒灰公是標誌。

他的理論上,佃客告主就已經是違背綱常了,這其實就是士紳集團試圖反攻倒算,不過他終究只是一個政敵頗多的政客,南宋的法律依然沒有改變,農nu只是因為佃客必須依附地主的土地,不得不接受後者相當於農nu的待遇。

但法律上不是奴隸。

然後蒙古人為江南士紳解決了法律問題,不得不說這種異族真得是士紳們的最愛,他們讓佃戶徹底變成了農nu。但可惜士紳們歡呼了不足百年就迎來了朱元璋,朱元璋是反對這種農nu制的,但他的基本盤依然是江南士紳,他也不能改變太多,只能以各種方式限制。包括為後世留下了良人殺奴減一級的法律,而不是宋朝那樣都一樣,等他死後士紳們又可以歡呼,然後一步步恢復,最終到明末時候江南遍地農nu。尤其是士紳大幅免稅後,甚至還有自耕農帶著地求著當奴隸的,其他像娶不起老婆,不得不娶士紳家婢女入贅的,葬不起親人自賣的,此類契約現代還有不少可以找出來的。

大地主家上千奴隸不算稀罕。

而奴隸數量的越來越多,最終又演變成了明末席捲江南的大規模奴變。

崇禎南渡那年浙江就發生過。

只不過崇禎到南京的時候已經平息了而已,之前張獻忠在湖廣的勢如破竹,很大程度上就是奴隸歡迎,比如在麻城就是奴變先打下城再去邀請的他。而原本歷史上隨著弘光政權的崩潰,江南進入一片亂世,江浙的奴變已經成席捲之勢,越富庶的地方越是如此,可以說各地奴變蜂起。徽州本來就是奴變重災區,那些造了主人反的奴隸們抽著被他們抓住的主人耳光質問:

“均人也,爾何以奴婢呼我?”

好在士紳們又等來了他們最喜歡的異族,是咱大清最後又為他們解決了這場危機。

不過徹底解決是四阿哥。

四阿哥取消了奴籍。

現在楊慶也要面對這個問題,楊繼雲的事情本身無所謂,關鍵在於他引爆了這個之前一直被各方,包括楊慶在內,都選擇性無視的焦點。

楊繼雲他可以保。

法律範圍內他能夠找到依據。

畢竟楊繼雲是民兵,是預備役士官,民兵說是軍就是軍,說是民也就是民,軍戶制延續幾百年的明朝哪怕文官也預設他們是軍。

但楊繼雲的老婆和沒出生的孩子是民,是民那麼就得按照民法,按照民法她作為方家奴隸的女人,她的孩子作為方家奴隸的孩子,那全都是方家的。方家肯定會明白這一點,他們會要這個女人回去折磨,這是他家的人,皇莊也不能扣押他家的人,必須得給他們。然後他們會以這個女人和孩子逼迫楊繼雲,只要後者承認是他故意殺方家少爺,那麼就是楊慶也沒法再保。

但如果保不住楊繼雲……

“軍中這樣的多嗎?”

楊慶問道。

“很多,逃奴在江南其實是很普遍的,就像過去軍戶逃亡一樣,之前咱們編練山地軍時候,從山裡招的棚民裡有一大堆逃奴。”

史德威說道。

這也不僅僅是這些人。

這還牽扯遍佈江南各地,可以說所有士紳官員家裡都有的奴婢,大明戶籍人口五千多萬,實際人口不下兩億,少了的扣除女人和小孩,扣除逃戶,剩下絕大多數都是奴婢,江南士紳以奴隸耕種田產那是普遍的。而這些人又是楊慶的一系列改革都沒有惠及的,因為民權宣傳,這些人同樣思想也在改變,他們同樣渴望能夠擺脫奴隸的身份,如果這件事處理不好會讓這些人絕望的。

而絕望的人很難說會做出什麼。

真得爆發一場大規模的奴變也不是不可能的。

“侯爺,徽州通訊站發報,方家近兩千族人包圍皇莊,要求交出楊繼雲的女人,情況面臨失控。”

一名參謀突然走進來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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