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佈的第一批“東突”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到底是何等貨色?他們策劃實施了哪些恐怖活動?我們為什麼必須給予堅決打擊?
犯下累累罪行:
“東突”恐怖組織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國際恐怖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不完全統計,僅1990年至2001年,境內外“東突”恐怖勢力在我國新疆製造了至少200餘起恐怖暴力事件,造成各民族群眾、基層幹部、宗教人士等162人喪生,440多人受傷。在這些聳人聽聞的恐怖活動中,這次被認定的4個“東突”恐怖組織可謂不遺餘力———
1998年初至1999年底,“東伊運”指揮庫來西團伙在新疆和田地區秘密建立多處制爆窩點,培訓人員,製造手雷、爆炸裝置5000餘枚,發展組織成員1000餘人,先後製造了一系列重大暴力恐怖案件,殺害無辜群眾6人。1999年6月18日,在新疆新和縣製造槍殺民警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
1998年5月,“東突解放組織”在烏魯木齊市制造了“5-23”系列縱火案,隨後在吉爾吉斯斯坦奧什州實施爆炸;2000年5月,槍擊到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市協助調查火災的中國工作人員,打死打傷各一人,兇手潛逃至哈薩克,於同年9月殺害了2名執行清查任務的哈薩克警察;2002年6月29日,在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殺害我國駐吉外交官王建平。
“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的下屬恐怖組織“*斯坦青年聯盟”於1993年成立後,即制定了暗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政軍領導、破壞鐵路和橋樑、製造恐怖爆炸、襲擊我國駐外機構和在中印、中塔、中阿邊境實施武裝襲擾活動等行動計劃,並於當年策劃並實施了喀什農機公司辦公大樓爆炸案和莎車錄影廳爆炸案,共造成2人死亡,22人受傷。
“東突資訊中心”長期利用各種媒體特別是網際網路進行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分裂主義的宣傳,煽動、教唆以暴力恐怖手段進行“聖戰”,公開號召中國境內穆斯林要透過爆炸、投毒等手段,針對漢族幼兒園、學校、政府等目標製造恐怖事件;2003年3月,陰謀在甘肅蘭州至新疆哈密的鐵路上進行爆炸破壞活動。
此次公佈的11名恐怖分子名單中有3人已是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物件,另外8人,中國警方已提請國際刑警組織釋出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與國際恐怖組織相勾結是他們的又一特點。
“東伊運”與“基地”組織系共生關係,在培訓武裝人員和暴力恐怖分子方面也得到阿富汗“塔利班”、“基地”組織的大力支援。“東伊運”將其人員派至阿富汗“塔利班”武裝、“基地”組織的武裝訓練基地參加軍事訓練。在訓練結束後多次派遣這些人員潛入新疆建立暴力團伙,進行爆炸、暗殺、投毒等暴力恐怖活動。
“東突解放組織”在塔利班的支援下,將一批批招募來的新疆青年送往阿富汗的一些訓練營地,灌輸宗教極端思想,接受武裝訓練;塔利班在阿富汗執政期間,“東突解放組織”在馬紮裡沙里夫和霍斯特設有專門的軍事訓練營地;1997年,該組織派員參加車臣戰爭,車臣方面則向其提供了武器彈藥和軍事教官;1998年,基地資助“東突解放組織”和“東伊運”數百萬美元,支援他們從事宗教極端和暴力恐怖活動。
“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與其他恐怖組織有密切聯絡。其下屬組織“*斯坦青年聯盟”與西亞暴力組織聯絡密切,多次要求這些暴力組織協助其採購武器及爆炸物等。該組織還與其他國際恐怖組織積極勾聯。
“東突資訊中心”與其他國際恐怖組織也聯絡密切。
認清“東突”實質:
目的是破壞國家統一
突厥最初是一古代遊牧民族的專稱,公元552年,突厥建立汗國,在隋朝和唐初曾稱霸於中國北部,後分裂為東、西兩部。8世紀中葉,東、西突厥汗國相繼滅亡,其後裔逐漸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11世紀以後在國外有的史籍中使用的“突厥”,已經不限定於原先的突厥人,而是對一切操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諸民族的共稱。
19世紀末,有人主張把生活在博斯普魯斯海峽至阿爾泰山脈之間的所有操突厥語的民族組成一個國家。但在歷史上,這些人宣稱的“由所有突厥人組成的統一國家”實際上並不曾存在過。為了達到分裂和控制新疆的目的,某些老殖民主義者進而把新疆稱為“*斯坦”,編造所謂新疆是“*”人的家園的謬論。
實際上從公元前60年漢朝設定西域都護府起,新疆就是中國疆土的一部分。此後,中央政權對新疆的管轄沒有間斷。但在20世紀初以後,一小撮狂熱的新疆分裂分子與宗教極端分子,根據老殖民主義者製造的歪理邪說,鼓吹“*斯坦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鼓譟所有操突厥語和信奉伊斯蘭教的民族聯合起來,組成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叫囂“要反對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
新疆和平解放後,“東突”勢力不甘心失敗,在國際反華勢力的支援下伺機從事分裂破壞活動。20世紀90年代,在極端主義、分裂主義和國際恐怖主義的影響下,境內外部分“東突”勢力轉向以恐怖暴力為主要手段的分裂破壞活動,策劃實施了一系列血腥恐怖事件。
予以堅決打擊:
才能維護國家安全,維護法律秩序,保障人權
“9-11”事件後,聯合國安理會透過一系列反恐決議,要求所有國家採取具體步驟嚴厲打擊恐怖主義。面臨恐怖勢力特別是“東突”恐怖勢力的威脅,我國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近年來不斷加強反恐怖工作,修改有關懲處恐怖犯罪的法律,建立健全反恐怖工作協調機制,採取一系列防範恐怖活動的措施,嚴厲打擊各種暴力恐怖活動。
此次我國認定恐怖組織有三項標準:
一、以暴力恐怖為手段,從事危害我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恐怖活動的組織(不論其總部在國內,還是在國外)。
二、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或分工體系。
三、符合上述標準,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曾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或正在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資助、支援恐怖活動;建立恐怖活動基地,或有組織招募、訓練、培訓恐怖分子;與其他國際恐怖組織相勾結,接受其他國際恐怖組織資助、訓練、培訓,或參與其活動。
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長趙永琛表示,本著嚴厲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精神,我國政府依法開展防範和懲處“東突”恐怖勢力的工作,有效地保護我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維護了我國尤其是新疆地區廣大人民的生命權、生存權、人身安全權、發展權等基本人權和自由,同時也有力地維護了我國周邊地區的安全與穩定。(綜合人民日報記者和新華社報道)
資料連結
*斯坦伊斯蘭運動(簡稱“東伊運”):與“基地”組織系共生關係,是“東突”恐怖勢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組織之一。1997年,艾山-買合蘇木和阿不都卡德爾-亞甫泉糾集一夥“東突”分子在新疆建立。
*斯坦解放組織(簡稱“東突解放組織”):是“東突”勢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組織之一,1996年在土耳其建立,總部設在伊斯坦布林。
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是一個旨在將新疆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恐怖組織。1996年11月,第一屆“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在德國慕尼黑召開。
*斯坦新聞資訊中心(簡稱“東突資訊中心”):1996年6月由一夥旅居德國的新疆籍民族分裂分子在德國慕尼黑建立。
艾山-買合蘇木:
“東伊運”頭目,目前主要在南亞一些國家和地區活動。在“基地”組織、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和“烏茲別克伊斯蘭運動”的資助下,他組織600多名暴力恐怖分子進行體能、軍事訓練,策劃、指揮在新疆製造多起暴力恐怖事件。
買買提明-艾孜來提:
為“東突解放組織”頭目,主要在西亞、中亞地區活動。原在新疆電影製片廠工作,1989年出逃土耳其。1996年,他建立“東突解放組織”後,糾集大批暴力恐怖分子在車臣等地區進行暴力恐怖訓練,並在中國和中亞地區策劃和實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動。
多里坤-艾沙:
1996年11月起任“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後連續擔任該組織3屆主席職務。曾在新疆與多名犯罪分子組成團伙,從事盜竊、搶劫等犯罪活動和爆炸等恐怖活動,此外,還大力宣傳、支援、從事各種暴力恐怖活動。
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
“東突民族代表大會”副主席、“東突資訊中心”主席。1999年4月,他曾與買買提明-艾孜來提等人就開展暴力恐怖活動問題制定了計劃,商定重點對中國大使館實施爆炸行動。2002年6月下旬,透過網際網路向境內“東突”分子秘密傳授了有關毒劑和爆炸物的製作方法,為開展恐怖暴力活動進行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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