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的火槍基本上就可以達到現在技術中的頂點。
最起碼用量充足,火槍沉重,不用擔心炸膛。
相當精良,發火率也高。
火槍手前面配備了足夠多的長槍兵加盾牌兵。
用的是巨盾,能夠抵抗斧頭等投擲武器。
要知道白甲兵除去能用輕重箭外,還擅長用斧頭投擲。
真要是隻用長槍,肯定被對方打得崩潰不可。
不能指望這年頭士兵計程車氣有多高。
火槍的好處就是在於它可以讓一個只練了半年的人去幹掉一個20年的精英戰士。
明明大明的火器加車營,明明天克白甲,偏偏破爛不堪的財政,加上對工匠的蔑視,導致火槍太爛,加上沒有訓練,軍餉也沒有,士氣太差,打放太早,完全沒有發揮出戚繼光時候的水平。
而後來鑄造的紅衣大炮,因為是專門督工,用料足,所以安放有十門紅衣大炮的堡壘,滿清就只能長期圍困了。
直接進攻,損失的精兵太多了,他們損失不起。
強攻肯定是攻下來,但一場攻城下來,10門大炮,在守城中共發射30輪,每輪幹掉50人,相當於每發炮彈幹掉5個人,就是1500人的損失。
這哪受得了?
被此時的炮打中那是必死無疑的。
而且對方可以專門打對方的精兵。
除非他們把精兵藏在射程之外,可是光靠披甲旗丁,怎麼能是家丁的對手?
攻城沒法列出大陣而戰,家丁的個人武力就發揮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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