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瑟瑟,一陣秋風捲起落葉飄進了房屋。
此時房屋內一位男子坐在了電腦桌邊。
他就那樣的坐著,並且還時不時的四處看看。
並且有時也會看看頭上,然後像是在想著什麼。
在想了一會後就在鍵盤上飛速的打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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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他大字時一陣秋風吹開了那沒有關嚴的窗戶。
“我去好冷。”哪位男子說著從座位上起來關上了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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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將窗戶關上後,他放在電腦桌上的手機響了起來。
並且還伴隨著一陣一陣的震動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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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到電腦桌旁拿起了那部雜牌的智慧手機。
“喂,晚上八點老地方一起喝點。”電話的那一端傳出了一個慵懶的男人聲音。
“不了,馬上到月末了,我稿子還沒寫完呢!”他說著。
“來吧,這次保證你會滿載而歸的,會讓你有很多寫小說的素材的。”電話裡面傳出了那個男人的聲音。
“真的,行等我,”他說完話後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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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這裡我們的故事也才剛剛開始。
我叫諸葛益林,同樣我的寫作的筆名也叫諸葛益林。
很多人都問我是不是諸葛亮的後代,而我也只能笑笑。
因為我也不知道,我可以算是一名孤兒吧,從小與自己的爺爺相依為命,但是爺爺在我十三歲那年邊消失不見了。
並且消失的還有家中的錢財,我沒辦法只能輟學用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
而如今我已經十九歲了,我記得兩年前我聽得朋友的建議我開始踏上了寫作這條道路。
不過由於我天資愚笨並且文化素養也不是很深,所以寫出來的東西也只能說飽一口飯。
而剛剛給我打電話的那位,是我的死黨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叫郝仁,而小名我們都叫他郝能白話。
因為他很能說,並且也很能白話。
不過他卻很合我的胃口,原因有幾點。
第一:這個人與他的名字差不多是個好人。
第二:他這個人一肚子的故事並且還都是一下鬼怪亂神的故事。
這也間接性的成就了我的寫作之路。
每次他叫我出去吃飯那就代表他又交了個女朋友然後就是喝酒喝興奮的時候就開始給我講一下鬼故事。
如果細算算的話他交的女朋友沒有十五也有三十個了。
不過我卻不關心他那些,我只關心他這一次會給我講些什麼。
畢竟現在我的那個短篇小說處於一個瓶頸期,很是希望有一些鬼故事來讓我衝出這個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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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的時候也蠻佩服他的,他幾乎是沒有沒有故事講的時候,並且每次講的故事還都不重樣,最為主要的是他竟然能把每個故事裡面的人物都記住,並且還不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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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腦中回憶著與他相識這麼久聽得各種故事。
其中有幾個故事我進行改編後寫入小說裡面還得到了編輯的一番刮獎。
這也導致我那個月的稿酬大幅度的增加。
我在腦中過著這些片段,在思考完後我看了一眼我的手機。
現在已經是下午五點半了。
“唉!這一天過得好快,一眨眼的時間距離月末還有不到三天的時間了,而我才寫了一大半,還差很多沒有寫,希望今晚不會失望吧。”我在屋內喃喃自語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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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呢喃過後看著那個有些老舊的筆記型電腦,看著那早已經磨得一點字跡都沒有的鍵盤,看著那電腦桌一塊一塊破損的地方。
我不僅心中有些苦楚。
“沒幾個月又要過年了,過年!哼,不還是我自己一個人嗎?不還是與往常的生活沒有任何區別。”我有些失落又有些憤憤的說著。
我記得有一次我是捧著一桶泡麵看著那黑漆漆的外面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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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剛剛碼好的字儲存好後關閉了電腦。
然後打開了那已經掉了櫃門的衣櫃,看著裡面只有兩套衣服。
一套早已經是補著各種補丁,而另一套則是煥然一新的韓版休閒裝。
我記得這一套衣服還是我的那位死黨郝仁送給我的。
可能是他每次叫我出去吃飯叫我給他稱稱場面吧。
我從衣櫃內拿出了那套衣服,並且將身上的衣物脫了下來換上了這一套衣服。
接著我走到洗手間洗了把臉,並且用那我不知道用了多久的髮膠胡亂的抓了抓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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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房間,這是我的家人留給我最後的東西,這是一個位於城市邊緣的一棟二層的小樓房。
周圍沒有幾家人家,而這棟小樓房也是有些年頭的了,據說是新中國成立後多少年我的家人建的。
比較準確的說是國家給建造的,因為我家的祖上是軍人出身,並且還參加過抗美援朝等等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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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自那以後祖上穿下來一個家規:“凡我子孫以後不得參軍,不得參與任何與政治相關的事務,無論什麼事情都不可以觸碰,違者趕出家族。”
不過這家規對我來說一點卵用沒有,現在就老哥自己了,誰能管我啊。
不過對於當兵什麼的我卻是很不感冒,可以說我是受不了那些約束和那份罪吧。
不過我卻一直崇拜和尊敬著當兵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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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著家中可以說是家徒四壁的房間,我搖了搖頭簡單的收拾了一下房間,然後鎖好房門,騎上了我那輛有些破舊的腳踏車向著城內趕去。
...
城市,少不了繁華少不了燈火酒綠。
那喧譁那種生活我很嚮往。
我居住在吉林高官春市,雖然不是一級城市,不過城市內卻也是藏龍臥虎。
由於我家距離市內很遠在一個是我的錢我是真的捨不得花,所以我只能騎著腳踏車去了,由於騎腳踏車所以我只能提前,前往市區內。
...
還有一個原因則是在我家前往市區內的路上有一處墳場。
說亂葬崗會更親切一些吧。
而這個亂葬崗我聽說到了晚上很恐怖,比如什麼鬼火追人,或者有一些奇怪的聲響,再就是迷失方向,直到第二天天亮才能出來。
不過大部分在天亮出來的人不是瘋了就是傻了。
而我也是一直都是在太陽沒有落山時前往市裡,然後第二天才會回來。
...
我騎著腳踏車飛速的穿過了這一大片的亂葬崗,穿過亂葬崗後已經隱約的看見了城市。
可能有人會說你家住在城市的邊緣為什麼穿過亂葬崗才看到邊緣,這不是很矛盾嗎。
其實並不是,走亂葬崗這條路是去市內最近的路,也是距離我與郝仁約定吃飯的地方最近的一條路。
好久不見,我又滿血復活的回來了。
一些老朋友可能知道我是誰,但是新朋友卻不知道。
不過沒有事,讓我們接下來的日子裡一起暢遊在小說中吧。
(本章完)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