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里勾欄。
荒與相里瀆在小娘的帶領下,走進了大堂,這一次他們沒有要雅間,這種勾欄,雅間很少。
基本上也沒有達官貴人來,都是一群庶民,一群沒多少錢的窮苦,這裡的收費不高,酒水也很劣質。
當然了,這裡的服務更為直接,小娘子唱的也都是露骨的窯曲兒,不夠陽春白雪,卻足夠下里巴人。
荒喜歡這個氛圍。
與相里瀆入座,要了酒水,坐在大堂的位置上聽曲兒,這裡的女人,荒不想碰,相里瀆也不想。
將上來的小娘揮退,相里瀆喝著悶酒。他能夠看得出來,荒有心事,但他無能為力。
這個時候,相里瀆心下有些愧疚,荒為他提供了變強的一切資糧,可他卻無法回報荒一二。
只能化愧疚為酒量,一盅接著一盅,將自己麻醉。
荒端著酒盅,忍受著劣質的酒液在口腔中瀰漫出的苦澀,聽著露骨的曲兒,心頭思緒紛雜。
關於周王室藏書,他翻看了一些,這些日子,也在秦國藏書中看到了一些。
他心下有一個猜測。
但是,他的周邊除了風徵之外,沒有人能夠給他答案,但他對於風徵並不完全信任。
他需要去一趟朝歌,尋求一個答案。周王室藏書好像刻意抹除了這一段的記載,好多處都是一片空白。
帝辛,如今已經被抹黑的,只剩下了暴君之名。
在秦國藏書中,荒看到了人皇二字,也曾看到一處古老的羊皮捲上,寫著射天二字。
中原大地,太過於古老,漫長的歲月下,隱藏了太多的秘密。
荒想要探尋這些秘密。
但,他手上實力並不強大,如今的秦國也不強大,所以,他只能一面探究,一面成長,同時也讓秦國變強。
他相信有朝一日,他會觸及最深處,然後掀翻一切,重新建立一個新秩序。
劣酒入喉,辛辣充斥,荒一盅接著一盅,秦國變法終於要開始了,轉過頭來,他發現同行者寥寥無幾。
“家主,時間不早了,我們……”看到荒不停的喝酒,相里瀆心下也有些擔憂。
“給錢!”
放下酒盅,荒起身吩咐一句,隨及走出了勾欄,他發現人懷著心事兒,就算是勾欄聽曲兒,也不能讓自己愉悅。
“好。”
給了錢,荒與相里瀆離開了北里勾欄,趁著茫茫夜色,回到了府上,此時,府上安靜的只有簌簌風聲。
“家主,我送你去寢室?”相里瀆聞著荒一身酒氣,不由得開口,道。
“不用了,你去休息。”荒在石墩上落座,開口,道:“我在院子裡坐一會兒,讓風吹一會兒。”
“家主,我……”相里瀆欲言又止,將荒放在院子裡,他做不到。
擺了擺手,荒:“去吧,我想一個人靜一靜,府外有騎兵,也許拂水房在,沒事的。”
聞言,相里瀆糾結了一會兒,方才點頭離開。
朝歌。
曾經不可一世的商朝國都,盤庚時期,將國都遷於殷,武丁、武乙、帝乙、帝辛四個帝王以殷為都。
帝辛執政時期擴大殷都至於沬邑,大修離宮別館,從此名為朝歌。
在當時,朝歌達到鼎盛,有朝歌夜弦五十里,八百諸侯朝靈山之稱。
腦海中關於朝歌的記憶不斷浮現,清風自來,吹拂在臉上,一陣陣涼意,吹散了荒的酒意,讓他變得更為理智。
關於商,與帝辛,荒腦海中記憶最多的便是關於封神一事,畢竟在他的那個時代,封神榜是家喻戶曉的神話故事。
而這個時代,荒查詢過很多古書,關於這件事,彷彿被強大的力量抹除,歷史的記載出現了真空。
他翻閱了周王室藏書,也不斷地翻看秦國藏書,終於讓他找到了一些蛛絲馬跡。
人皇。
射天。
而這一切的關聯點,便是朝歌與帝辛。正因為如此,荒決心去一趟朝歌。
遠處黑暗中,風徵靜靜的站著,望著月光下的少年,神色有些動容,他心裡清楚,不管是姬玲瓏,還是他都被荒察覺了。
要不然,荒不會在今夜前往勾欄聽曲兒,喝的酩酊大醉回來,在院子裡仰望星空。
“荒小子,你又何必呢?”風徵長嘆一聲,從陰影處走了出來。
聽到了聲音,荒沒有回頭:“因為好奇。”
“有些秘密,去探尋會付出性命,好好做你的國師不好麼?”風徵搖頭,語氣更顯無奈。
“哈哈,風老頭你覺得我現在還能全身而退麼?”荒扭頭看著風徵,一字一頓,道:“更何況,我們也未必是敵人。”
在荒去勾欄的時候,風徵已經與風宇珩聯絡過了,這個時候,不由得苦笑:“公子讓老夫告誡你,不要趟這趟渾水。”
“水太深,容易淹死人。”
“我知道。”
荒長身而起,朝著寢室走去:“風老頭,早點休息吧,三個月後,我要去朝歌。”
“那個時候,你也就到了離開的時候,順帶將姬玲瓏帶走。”
望著遠去的少年,風徵眉頭緊蹙,事情第一次出乎了他的預料,原本荒說要去朝歌,應該不久就會動身。
如今卻是三個月之後。
很顯然,荒不想帶著他們了,只是對於荒此行的目的,最後一位人皇的時候,風宇珩也感興趣。
他們上古氏族雖然源遠流長,但大世如刀,在歲月的力量下,很多東西都被磨滅。
縱然是他們,得到的訊息也有限,有些不全。
一國之主,在巔峰之時,想要隱藏一些後手,他們根本難以發現,上古氏族確實強大,但是這種強大有相對性。
而這也是,一直以來有些存在,不願意中原大地上,再一次出現一個統一的政權的原因。
唉!
搖頭輕嘆,風徵轉身離開了院落,他需要與風宇珩商議,從而拿出一個決定。
感應到風徵消失,荒雙眸微眯,心下鬆了一口氣,如今他太弱小了,想要得到訊息,風徵便是唯一的突破口。
姬玲瓏那邊雖然好上手,但對方知曉的有限,只有皮毛,根本不值得他花費巨大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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