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
美利堅合眾國,中西部,一片尚無建制的領土。
略有起伏的原野之上,扎著幾十個圓錐形牛皮帳篷,這是平原印第安人最常見的一種住宅,被稱作“提皮”。
只不過,此處的印第安人並沒有享受主人居家的安逸,而是作為屍體,被十幾個手持來復槍的白人男性清點著數量,鮮血染紅了周圍的土地。
“我們發財了,哈哈,這些阿帕奇人的頭皮值兩千美元以上!”
“我覺得至少有三千美元賞金,別忘了這幾個成年男人,他們的頭皮價值一百美元……哦對了,還有他們營地裡的毛皮,也能賣不少錢。”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美洲都有殖民者政府針對印第安人釋出的懸賞,懸賞往往以割下來的頭皮為證,賞金價格因時期、地區而異,但一般不菲。
比如婦孺的頭皮賞金五十美元,成年男性的頭皮一百美元。在這個時代,美國人還以農業為主,多數人的月收入只有十五美元左右,這足以稱得上是重賞。
當然,想拿這賞金也不是容易的事,尤其面對的還是阿帕奇族這種好戰的印第安人,把自己搭進去也是常有的。
“一大筆賞金,我們可得好好喝一杯!”
白人們一邊議論著,一邊面露豐收般的笑容,而後紛紛抽出刀子,開始收割他們的戰利品——頭皮。
“感謝上帝……”
他們當中不乏虔誠的信徒,當下習慣性地禱告著。幾十個阿帕奇族印第安人的頭皮,雖然以婦孺居多,但也能讓幾乎每個人都分到相當於一年收入的賞金。
虔信者的心中只有感恩。
“謝特!”一個年輕白人忽然咒罵道,卻是在割印第安人頭皮時不小心傷了自己的手,惱火不已。
“怎麼了,你不是說你以前幹過這活嗎?”
年輕人臉上閃過幾分窘色,轉頭回道:“過來幫我一下吧,康納,我的手受傷了。”
康納鬍子拉碴,不修邊幅,但明顯是個老手,手裡拎著兩張完整頭皮的頭髮,衣服上卻沒有一絲血跡。
他笑了笑,走過去:“看好了!”
說著,康納就抬手將匕首刺入印第安人屍體的後腦處,隨即彷彿只是左右晃了晃手腕,就整齊地切了一圈口子出來。
然後他另手抓住屍體頭頂的皮發,用力猛拽,只聽一聲裂帛,鮮血淋漓的頭皮就被撕了下來!
“怎麼樣,學會了嗎?”
年輕人沒有回答,而是眉頭一皺,彷彿發現了什麼東西,直勾勾地盯著印第安人營地邊緣處的某個錐形帳篷。
就在這時,一個上身赤裸、黑頭髮、黃皮膚的瘦小身影從帳篷裡猛地竄出,拼命往遠處跑去,他看上去只有八九歲。
一個孩子。
或者說,五十美元。
“啊,這還有個漏網之魚!”
康納第一個做出了反應,當即放下手中頭皮,抄起來復槍便追上去。
不過這時有人說道:“康納,別管他了,這個氏族的阿帕奇戰士似乎馬上就要回來了,我想我們得儘快撤退!”
“一個小傢伙而已,很快就好!”康納話音漸遠。
阿帕奇男孩離得頗遠,跑得也是十足拼命,但顯然不可能跑過一個成年人,不多時便被康納追近。
隨著距離的縮短,康納舉起手中來復槍,扣動扳機。
“砰!”
來復槍,或者說線膛槍,雖然因為裝彈速度較慢而被一些人詬病,但憑著槍管裡的膛線,其射擊精度卻比滑膛槍要好得多。
這一槍正中印第安男孩後背,脆弱的軀體當即就被鉛彈擊穿,鮮血飛濺!
小傢伙慘叫一聲,旋即倒地。
康納沒有立刻過去收割頭皮,而是出於多年養成的好習慣,先為自己的來復槍補充了彈藥。
先將六十格令的火藥倒入槍口,再將被油紙片包著的鉛彈也塞進去,然後從後背取來一把小木槌和通條,將彈丸敲進槍管並捅到膛底壓實……
一氣呵成,訓練有素。
前後他只用了半分多鐘,是的,半分多鐘,這個速度已經足以讓他成為一名合格計程車兵。
每次快速地完成裝彈之後,康納都不禁微微撥出一口氣。這給了他安全感,事實上,這個習慣不止一次救過他性命。對他而言,這就像是上帝的庇佑。
做完這些,確保自己現在就可以開出下一槍,他才走到已經倒地的阿帕奇男孩身旁,重新取出匕首,俯身準備割取頭皮。
然而剛一俯身,他就不禁愣住,難以置信地看著阿帕奇男孩的後背——那裡的槍傷竟然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癒合著!
“這……”
康納使勁眨了眨眼睛,試圖驅散他以為的錯覺,但遺憾的是,這不是錯覺。
阿帕奇男孩背上的傷口依舊在迅速癒合,肉芽像蚯蚓一般蠕動,而後凝聚、彌合。
須臾之間,鉛彈造成的可怕創口就癒合完畢,只留有一些淺色的痕跡,那是新生皮膚的顏色。
太詭異了!
這短暫的時間裡,康納的精神世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衝擊。
他當過獵人,上過戰場,見過許多更血腥的場景……但不論是同伴飛濺的腦漿,還是敵人灑落的腸子,都不曾讓他感受過此時的恐懼:“老天,這是什麼!”
緊接著,更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傷口基本癒合之後,阿帕奇男孩若無其事地爬了起來,一邊茫然四顧,一邊喃喃地念叨著什麼,旁若無人。
康納不懂阿帕奇人的語言,但他可以肯定,這絕對不是阿帕奇人的語言,更不是英語!
事實上,不要說他,在此時的北美大陸上,能分辨出這是什麼語言的人怕是百中無一。
這是來自另一個半球的語言,中文。
說著中文的,自然是一箇中國人的靈魂。
“……臨死前的幻覺這麼久?”馬哨一臉疑惑,他的頭腦有些混沌,但似乎在逐漸清醒。
他來自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是一位年輕的中學物理老師。
馬哨認為自己已經去世了,至少是正在去世,病逝的,彌留之際他甚至聽到了心電圖拉平的滴滴聲。大腦可能還沒死透,有一些幻覺很正常。
但這幻覺似乎太漫長了些,他感覺至少有十分鐘。
而且意識怎麼好像還越來越清醒了……正常人死後都是這樣嗎?
“啊!”背後忽然傳來一聲又懼又怒的斷喝,將馬哨嚇得一個激靈,猛然便恢復了七八分清醒。
不過他沒有及時動作,幾乎同一瞬間,一把匕首就插進了他的天靈蓋。
真實的疼痛讓他意識到這可能不是幻覺。
離譜的是,除了並不算劇烈的疼痛之外,自己居然什麼事都沒有——他感覺自己身上似乎有個BUFF什麼的,導致傷口似乎處在一種極速的癒合之中,相當於一種暫時的無敵狀態。
就這麼天靈蓋插著一把匕首,他轉過身,隨即便看到一箇中年白人男子:此人身著造型老舊的西式服裝,彷彿從美國老電影裡穿越過來的一般,旁邊還有一把至少淘汰了一百年的前膛槍掉落在地。
這傢伙已經被馬哨的樣子嚇癱了。
“你,你……惡魔!惡魔!”康納聲音顫抖,語無倫次,倒在地上試圖向後爬去,但腿腳卻不怎麼聽使喚。
沒辦法,眼前的景象實在太過驚悚,一個腦袋上插著刀的人竟安然無恙地站在他身前!
美國宗教風氣濃郁,尤其在這個年代,絕大多數人就算不是信徒,對宗教也有一定的敬畏。
因此,康納自然地聯想到了惡魔,而且除了惡魔之外,他也想不出其它解釋。
馬哨其實也慌得一批,他完全被眼前的情況搞懵了,尤其是自己天靈蓋上的這把匕首。
不過直覺告訴他,這種生物學無敵的狀態並不會持續多久,他必須儘快拔掉匕首。
他隱隱感覺到,維持著這種狀態的未知能量正在從自己體內漸漸褪去,一旦這能量完全消退,自己立刻就會死去……儘管他剛剛死過一次。
馬哨當即一咬牙,遂兩手用力,將插在自己頭頂的匕首拔了下來!
此情此景,康納自然更加驚恐。
但他的恐懼似乎已經越過峰值,轉而開始有些鎮定下來,在急促的呼吸中,他的目光注意到不遠處地上的來復槍。
就算眼前這個印第安小子被惡魔附身了,自己也不能就這樣坐以待斃!
槍裡剛剛已經裝好彈藥,隨時可以開一槍!
康納鼓起前所未有的勇氣,克服身體的癱軟,從地上爬起來,猛虎撲食似的,撲向自己的來復槍。
馬哨見狀,不及多想,連忙也撲向來復槍,同時將剛從自己頭上拔下來的匕首擲向康納。
“啊!”康納肩膀中刀,雖然傷得不深,但卻不免慘叫一聲,慢了一步,緊接著來復槍就被馬紹抄在手中。
看著舉槍瞄準自己的馬哨,康納恍惚地張了張嘴:“你……不是惡魔?”
惡魔,似乎應該不會用槍吧?
馬哨英語水平不算出色,準確的說是很差,但這句話他聽懂了。
雖然還沒有完全搞清楚狀況,但毫無疑問,眼前這個白人是欲置自己於死地,他自然不會客氣。
“fuck_you ,I'm_god!”馬哨用蹩腳的英語回懟了句,說著便扣下扳機。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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