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下旬,蔣秋芸的新書《柳絮隨風起》寫完了,正在認真的修改。
全書550萬字,經過修改壓縮為480萬字。
她拿這本書跟芳華的主編商榷,要求修改“大神約”,除了網路訂閱的抽成維持在30%以外,其餘部分包括網路打賞和周邊收益,
包括實體出版和影視劇,抽成壓低到10%。
這些之所以賺錢,靠的是跟作者合作從中抽成。對於普通的作者,抽成50%;大神級別的作者,抽成30%。極個別的頂尖作者還可以減少抽成。
芳華網同意了蔣秋芸的要求,因為書已經寫完了,作者名氣也夠了,
如果不同意的話,人家可以走實體出版路線,網站一分錢都賺不到。
芳華網將蔣秋芸的級別提升為“白金大神”,這樣的大神全網站只有三位,就是收入最高的三位女作家。另外兩位分別是“賈元春”和“黃四姑”,她們都有十來年的耕耘歷史,蔣秋芸開始網路創作還不到2年呢。
3月25日,有好訊息傳過來,蔣秋芸的小說《赤腳阿貞》獲得了“莊重文文學獎”。
這個獎項對於外行人來說不怎麼熟悉,但是對內行來講還是有分量的。
莊重文文學獎是香港莊士機構國際有限公司主席、中華文學基金會顧問莊重文先生於1987年倡議出資,由中華文學基金會主辦的一項青年文學獎。
莊重文文學獎自1988年頒發以來,已有賈平凹、王安憶、舒婷、史鐵生、蘇童、鐵凝、梁曉聲、畢淑敏、黃堯、劉恆等青年獲獎。
應當說它是一個非常有含金量的獎項,在中國內地和海外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它對推動中華文學事業的繁榮和發展,特別是鼓勵、推進青年文學的創作方面,功績卓著,彪炳千秋。對現實產生的重大影響和對歷史的深遠影響,
是難以用文字準確表達和估量的。
這種文學獎項,獎金並不多,
只有50萬元,
對於蔣秋芸而言是毛毛雨,然而拿到這個獎項,標誌著她從“網路女作家”升級為真正的“文學家”。
蔣秋芸趁著有記者採訪,宣佈將50萬元捐助給齊魯大學文學院,作為貧困學生的助學金。
這年頭,雖然全國都脫貧了,但還是有些人家不富裕。
蔣秋芸捐助的這筆錢,被學校公佈出來,贏得眾多同學的讚美。
“蔣秋芸是誰?”
“新來的同學,容貌絕美,常受騷擾,很少出現在教室。”
“我想起來了,就是那位最美麗的女同學,看一眼就心裡‘砰砰’的跳。”
“她文學功底太深厚了,已經發表了好幾部超人氣小說,這次又拿了文學大獎,真是了不起!”
“人美心善,又有才華,
太難得了!”
“可惜名花有主,人家有男朋友。”
“哼哼,她男朋友是誰?我要跟他決鬥?”
“你哪是人家的對手!”
蔣秋芸捐錢的好處是,
老師和同學都知道她拿了文學大獎,如此一來,不去上課也沒關係,只要能透過考試,就能順利畢業。
她變得更加自由了,想去學校就去,想不去就不去,只要抽時間上網課,聽一遍就能參加考試。
與此同時,她還在努力修煉,她的修煉跟陸丞有相似的地方,比如說“飛龍腳”、“白猿臂”、“坐井蛙”、“養氣訣”、“五氣歸元訣”和“大巫神拳”。除此之外,她在碼字的同時能開發腦域,寫作等同於織夢,開啟天竅吸收天地靈氣,那是一種很好的巫修方式。
她的功力節節攀升,雖然沒有主動打通經脈,一條條經脈卻自動變得通暢,從狹窄的小溪變為流淌的小河,五臟六腑的氣機也在逐漸積聚。
她雖然不以力量見長,但偶爾走入地下室,利用跑步機和槓鈴測試,也很清楚自己的實力。她能舉起一千公斤的槓鈴!百米成績縮短到9秒4!
這種變化儘管不為人知,然而蔣秋芸很開心,這是一種成功的喜悅,是發自肺腑的舒爽感覺。鍛鍊身體會分泌腦啡肽,類似於阿片肽,讓人有欣快感。作為修真者,愉悅的感覺比簡單的鍛鍊身體更強烈,渾身上下每一個毛孔都舒暢,每天笑逐顏開,沒有一絲困擾。
在這種情況下,蔣秋芸雖然對陸丞極為滿意,不論陸丞做什麼她都願意配合,可是正因為修煉太舒爽,讓她不忍打破這種安寧祥和的局面,於是便忘了修改“約法三章”的事。
陸丞的狀況也差不多,功力在飛速進步。平日裡跟女友說說話,偶爾擁抱依偎就夠了。
於是乎,在這座寂靜的別墅中,出現一種奇怪的現象,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卻發乎情,止乎禮,相敬如賓,坐懷不亂。
如果是普通人,頭頂天竅沒開啟,氣機只能往下走,興趣只在男女之間那點兒事。
陸丞和蔣秋芸作為修士,開啟天竅以後,生機活躍,清氣上仰,視野和心胸都敞開了。
那些個真正修煉有素的高人,往往不願意生兒育女。
打個比方,你說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那種頂尖神仙,他們有自己的兒女嗎?恐怕是沒有的,所謂的“七仙女”,都是王母認的乾女兒。
既然是神仙了,就不食人間煙火,也不會為俗事所困擾了,已經是完全不同的一套價值觀念了,若是神仙個個都生孩子,然後整天操心著奶粉、幼兒園、學區房、考大學什麼的,那還叫仙界,還叫極樂世界嗎?
神仙之間的愛情更像是兩個彼此欣賞喜歡的元神互相的吸引陪伴,有別於凡人肉體的交流,就算有你們想問的性關係也不會生出孩子,更像是魂魄與魂魄之間的纏綿而已,所以別想多了。
當然,陸丞和蔣秋芸不是神仙,他們是新時代的大好青年,生在新中國,長在紅旗下,並不想脫離世俗一味的修煉,更不想達到“太上忘情”的級別,等到再過兩年,該結婚還得結婚,該生子還得生子。否則兩家父母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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