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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8章 朕倒要聽聽你的高論

作者:雲無風
朱翊鈞安排高務實和永寧公主見面的地方,在太液池。
當然,不是在太液池游泳,只是在太液池“遊覽巧遇”而已。
太液池在元朝時,只有北海和中海,尚無南海。成祖定都燕京之後,從永樂四年起營建新的皇宮,宮城在元朝宮殿的位置基礎上向南移動,因此皇城城牆也隨之南移。
這樣一來,為了豐富皇城園林景觀,便開挖了南海,挖出的土方和開鑿筒子河的土方堆成萬歲山(即景山、煤山)。北海、中海、南海統稱“太液池”,屬於皇城西苑。
高務實來太液池的次數不少了,但並不都是陪朱翊鈞前來。
其實朱翊鈞來這裡可能還沒有高務實多,因為太液池不是在宮城之內。
宮城,大致就是後世的“故宮”,但在宮城之外還有一圈,叫做皇城,這一圈之內有各種監、各種廠、各種庫,甚至還有光祿寺,包括司禮監和御馬監,正式的辦公地點都在這一圈之內。
鑑於萬曆八年的那次教訓,這次朱翊鈞想好了理由和辦法:先讓朱堯媖自己去那邊遊覽西苑,然後他帶著高務實,打著視察“萬曆一式刺刀款火槍”的名義去兵仗局,接著高務實便可以在中海或者北海“巧遇”永寧公主了。
這裡的先決條件是兵仗局的位置很好——夾在中海北部和宮城西北角之間。
高務實對此的評價是:朱翊鈞的反偵察能力已經明顯穩步提升了不少。
因為一路談事,加上剛才還談了痛風需要適量運動,朱翊鈞臨時決定全程步行,高務實對此十分歡迎——雖然他入宮之後只能走路,但整體來說,回京之後的鍛鍊機會很少,能走一走是好事。
朱翊鈞笑道:“朕是早就大婚了,你卻到現在還沒成親,務實,每年的罰金你可有足額繳納啊?”
高務實也笑了,道:“哈哈哈哈,十七歲那年罰了六百文錢,十八歲登科那年罰了七百文,去年雖然在外為官,但新鄭知縣還是不肯放過,又罰了臣八百文……估計今年也沒跑,得九百文了。”
“你看看你,這件事朕可是能說一說你了,太祖皇帝的規定,意義如何你是知道的,卻不肯老老實實早些成親,耽擱個什麼勁?你看朕,這件事朕就是天下表率,你這個魁首不能拖後腿啊。”
高務實苦笑道:“這不是……事情不好辦麼。”
朱翊鈞說朱元璋的規定,嗯,這事其實還不光是朱元璋的規定,實際上歷朝歷代都有晚婚罰款的規定。
從漢朝時期,就規定了女子嫁人的年齡,當時女孩如果超過十五歲還不嫁人,那麼就要每年罰家裡600錢,一直到三十歲,而三十歲以上……呃,這是預設沒有嫁入的希望了,就不罰了。
唐朝時期,男子二十歲以上,女子十五歲以上,若還沒有婚配,也是要罰款的;到了宋朝,則越來越早,男子改為了十五歲,女子則為十三歲。
進入大明時期,大概覺得這太小了一點,於是各增加了一歲,男子十六,也就是“成丁”的歲數,而女子十四,及笄的歲數——去年朱堯娥冊封為壽陽長公主並大婚就是這個年紀,今年朱堯媖冊封為永寧公主並安排大婚,同樣是這個年紀。
朱翊鈞大婚早在萬曆六年,當時他才十五歲,早了一年。當時高拱還在世,他代表內閣表示過反對,認為應該十六歲大婚。但那次是兩宮做主,說目的是為了早些定國本——也就是延續帝胄,內閣商議了一下,覺得既然是這樣,早幾個月倒也問題不大,這樣才定了下來。
內閣很少就制度上面的事情對皇帝妥協,這個不必多說了,但為什麼對於這個問題,內閣卻沒有堅持呢?因為其實在大明來說,早婚不犯法,晚婚才犯法,這事兒源頭還是在於那位太祖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對於生孩子這件事可能有某種執念,總覺得多子多福,不光他自己身體力行了,在駕崩之前還有一批孩子出生,而且在執政過程中,也想法設法希望大明的人口越多越好,甚至對於和尚尼姑都不放過。
譬如說,他曾下令:男子二十歲以上都不可以出家當和尚。
這是為何?因為在大明建立初期,國家經濟蕭條,很多地方地大物博卻沒有人去開發,這時候就需要禁止那些青壯年的男人去當和尚,不事生產,而是去下田勞作,為的就是可以促進經濟的增長。
而且眾所周知,出家之後,就不會存在生育(嗯,正常來說是這樣),就會減少人口的增長,因此就讓他們在二十歲這個最好的年齡段,積極為國家創造人口。
當然,這只是對於男性的制度,然而生孩子是兩個人的事情,光有男人不頂用,還得有女人才行,因此朱元璋大手一揮,又命令大明的女人在四十歲以上才可以當尼姑,四十歲的女人,依舊可以墨守成規的保守清規戒律。
結果更搞笑的事來了,這聖旨下達之後不久,朱元璋發現,女人在四十歲的時候依舊存在生育的能力——媽的這虧了啊!
於是再次大手一揮,把女人准許當尼姑的年齡標準改在了五十九歲以上——有本事你六十歲再給朕生個孩子看看?
朱翊鈞聽他說“不好辦”,倒是有些詫異了,問道:“這有什麼不好辦,以你的家世和才學人品,要娶哪家閨秀娶不到?”
高務實苦笑著撓了撓頭,道:“卻不是娶不娶得到的問題,而是臣看中的姑娘,雙親似乎不太樂意。”
朱翊鈞詫異道:“這還能有你自己看中一說?你上哪看中的啊……等等,你不會要說是在煙花之地看中的吧?”
“不是不是。”高務實連連擺手:“臣從未去過煙花之地,那姑娘是在廣西看中的,不知皇上有沒有印象,就是那位黃氏土司,名黃芷汀的。”
朱翊鈞更驚訝了:“你竟然看中了一位土司?”然後又思索了一下,睜大眼睛道:“不對啊,你看中了人家,還把人家打發到安南那種煙瘴之地去?”
這個……你眼中的煙瘴之地,在我看來可是好地方啊。
當然這不必說,高務實一臉肅然地道:“此國事也,不可以臣私事相損。”
朱翊鈞怔了怔,看著高務實的眼睛半晌,見他一臉坦然甚至決然,不禁心中感動,又幹了一件“無君儀”的事,伸手拍了拍高務實的肩膀,道:“得良臣如此,朕之福也。”
高務實正要表幾句忠心,誰知朱翊鈞卻又道:“不過,你看上哪家姑娘不好,卻看上一方土司,這事兒你府上高堂不樂,朕倒是可以理解,畢竟以你新鄭高氏的門第,土司之家,實在遠遠不及……你想想,你們高家可是有高文正公的。”
高務實搖頭道:“皇上,臣雖高氏不肖子孫,但臣並不覺得土司之女就如何配不上高氏門第了。”
朱翊鈞詫異起來,轉睛問道:“是嗎?那朕倒要聽聽你的高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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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書友“zhou4770”、“單騎照碧心”的月票支援,謝謝!順便更正一個BUG:這兩天病中,腦子昏沉,此前把鄉試的時間當成會試了,鄉試應該是秋闈,在八月間,會試才是春闈,所以此前書中劇情應該是先去處理蒙古的事,完事之後去主持山西秋闈,當然萬曆十年的確是鄉試之年,這個沒錯。特此更正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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