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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幸南京(九)合作無非分贓(1/2)

作者:雲無風
田義點了點頭,道:“咱家明白了,高公子請繼續。”

高杞道:“家叔的意思是,您在南京守備太監的位置上已經十三年,根基深厚,若能更進一步,成為御馬監掌印,那也是水到渠成之事。而且,御馬監掌印在內廷之中地位尊崇,與東廠提督相比,其實權勢也不遑多讓,而且……”

眼見得高杞故意停頓,田義只好配合著問道:“而且怎的?”

高杞這才神秘一笑,道:“而且家叔說了,御馬監的權力,要不了多久,還會繼續有所擴大。”

“哦,有這等事?”這倒是田義萬萬沒想到的一句回答,不禁問道:“不知該是如何擴大?”

其實對於御馬監的權力大小,田義當然是很清楚的,可以說現在就已經很大了。田義之所以還是認為東廠提督要比御馬監掌印更好一點,其實主要不是從權力大小考慮,而是單純從地位來考慮,或者更直白一點說:東廠提督比御馬監掌印更靠近皇帝一點。

在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門中,歷來以司禮監和御馬監最值得重視。司禮監代皇帝審批閣票,與內閣對柄機要,實為“內相”;御馬監與兵部及督撫共執兵柄,實為內廷“樞府”。

其實在此之外,御馬監還要管理草場和皇莊、經營皇店,與戶部分理財政,是明廷,或者說是皇帝的“內管家”;而曾經兩度設定的西廠,也是由御馬監提督,當時都與司禮監提督的東廠分庭抗禮——當然,萬曆朝是沒有西廠的。

簡單介紹一下御馬監的兩大權柄:兵權和財權。

先說兵權。由於御馬監職掌御馬,自然有養馬、馴馬人員,由此產生了一支由御馬監統領的禁兵――騰驤四衛及四衛、勇士營。

弘治十年十月,兵部尚書馬文升在一道奏疏中對明代禁兵的設定情況作了回顧,其中便提到了御馬監所統領的這支禁兵:

“我太祖高皇帝有天下,法古為治,制兵之法極其周悉。故置十六衛親軍指揮使司,不隸五府,為禁兵。……永樂中,復設親軍指揮使司十二衛,又選天下衛所官軍年力精壯者及虜中走回男子,收作勇士,常數千人,俱屬御馬監,更番上直,委以心腹內外官統領,其盔甲器械俱異他軍。”

從這份奏疏可知:御馬監由管轄養馬人員進而統領禁兵始於永樂年間;這支禁兵最初的來源,是從各地衛所挑選的精壯之士,以及從蒙古地區逃回的青壯年男子;這支禁兵不屬親軍指揮使司所轄的上十二衛(後為二十二衛),但地位顯然高於上十二衛,是禁兵中的禁兵;這支禁兵的職責是“更番上直”,也就是擔任宿衛。

宣德六年(1431)時,這支禁兵有三千一百人,取了一個正規的名稱:“羽林三千戶所”。兩年後,以此為基礎,充實京軍各衛養馬軍士及原神武前衛官軍,組編成騰驤左、右衛,武驤左、右衛,統稱“四衛”,又名“四衛軍”。

如按名義上的正規編制,大明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則四衛軍應該有二萬名以上的軍士。景泰及成化時,京軍三大營改編為團營制。騰驤四衛的勇士和精壯的旗軍被抽調,另外組建勇士營和四衛營,在四衛指揮使中挑選坐營官。

兩營在弘治、正德時多達四萬餘人,後經多次整頓,最終定額為六千五百餘人。在此期間,編制雖然屢有變化,卻一直由御馬監統領。

雖然御馬監統領禁兵從永樂、宣德就已開始,但其真正發揮作用並引起時人的關注,卻是在正統十四年(1449)土木之變之後當時瓦刺騎兵直撲京師,北京保衛戰在於謙的組織下進行了五天,最激烈的戰鬥發生在西直門和彰義門。

由於明軍主力京軍三大營盡陷,守衛西直門的是御馬監太監劉永誠的侄子右軍都督劉聚,在彰義門主動出擊瓦刺軍的則是御馬監提督的留守北京的四衛勇士、旗軍。

天順元年(1457)二月,英宗復辟,誅殺御馬監太監郝義,原因是郝義曾經策劃調動四衛勇士擒殺支援英宗奪位的司禮監太監曹吉祥。而天順五年(1461),當曹吉祥及其養子昭武伯曹欽在北京發動兵變時,平定兵變、擊殺二曹的主要力量,卻還是四衛勇士和旗軍。

到了正德九年(1514),武宗於京軍十二團營中選拔精銳,編為前、後二營,與勇士營、四衛營同操練於西官廳,為“選鋒”。由此可見,這是一支戰鬥力非常強的部隊。

對於御馬監所統領的這支禁兵在整個京軍中的地位和作用,內廷和外廷都看得非常清楚。內廷方面,弘治、正德間的御馬監太監寧瑾曾宣稱:“騰驤等四衛勇士旗軍,乃祖宗設立禁兵,以備宿衛扈從,名為養馬,實為防奸禦侮也。”

而正德時兵部尚書許進也認為:“勇士名雖養馬,實為禁兵,防奸禦侮,關係重大。”

統領禁兵,使得御馬監在內廷諸衙門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既是宦官參與軍政事務的基礎,也使御馬監本身逐漸具備多種軍事職能,並被視為內廷中的武職衙門。

既然已經被視為武職衙門,自然也有它專門負責的任務,這些任務歸納一下,大概有五個:

一是扈從出征並掌兵符火牌。

既然統領禁兵,御馬監宦官自然有扈從出征的職責。自永樂始,明朝曾親自領軍出征的皇帝有四位,即成祖、宣宗、英宗、武宗。

成祖五次征討蒙古,御馬監少監海壽至少兩次隨徵,御馬監太監劉永誠則三次隨徵。宣宗征討漢王高煦,御馬監太監劉順扈從,並受命與陽武侯薛祿、清平伯吳成領兵二萬為前鋒。

英宗抵禦瓦刺,有御馬監少監跛兒幹從徵。而武宗北巡宣大、南下淮揚,均由御馬監太監張宗隨行,提督軍務。

至於御馬監掌兵符火牌,可從永樂二十二年七月成祖逝於榆木川時,御馬監少監海壽與內閣楊榮馳告皇太子(仁宗)等事看出端倪。一年後仁宗去世,又是海壽“馳訃”在南京的皇太子(宣宗)。正德時,武宗每次調兵,均由御馬監內使持符而行。

二是提督京營及坐營、監槍。

永樂時立京軍三大營,其中,五軍營有提督內臣一員,三千營有提督內臣二員,神機營則不但有提督內臣二員,其下屬五軍,每軍均設坐營內臣一員、監槍內臣一員。

彼時京軍三大營中,常設提督內臣五員、坐營內臣六員、監槍內臣二十員,共三十一員,均為地位較高的太監、少監或監丞。其中較為著名的有王彥、王安、張泰、趙俊等。張泰、趙俊所在衙門不明,王彥、王安則為御馬監宦官。

景泰三年十二月始立團營,由兵部尚書于謙、武清侯石亨及太監劉永誠、曹吉祥節制。曹吉祥當時是內官監太監,內官監列銜在御馬監之前,而曹吉祥排名卻在御馬監太監劉永誠之後,這既因為劉永誠成名已久、資歷更深,也是因為御馬監在營務中的地位特殊。

天順八年四月重立團營,由會昌侯孫繼宗和太監劉永誠“總管提督”。這是御馬監太監單獨與勳臣提督京營的開始。此後,汪直、傅恭、李良、苗逵、古大用、張忠等人均以御馬監太監提督或監督京營。雖然在這期間,御用監張永等也曾提督京營,但提督京營及坐營、監槍一般由御馬監內臣充任已成慣例。

御馬監在京營地位下降還得看高務實改革京營軍制之後。高務實前後兩次改革京營,結果是京營野戰主力變成了禁衛軍,而禁衛軍由武將充當統帥(司令等職),由文官充當監軍(即“宣政”等職,算是個閹割版的政委)。

結果這麼一來,武將、文官的地位各有提高,只有宦官受傷的世界達成了。不過高務實也沒把路走死,他留了一個後門:禁衛軍戰時調派,由皇帝臨時派遣內官監軍隨行。

他當時給出的理由是:一軍主官太多,戰力必受影響,故平時不設內官監軍,有文官宣政即可。但戰時出兵則不能只聽一面之詞的彙報,需要武將、文官、內官三條線分別向朝廷和皇上彙報戰況,如此對比照應,庶幾可免瞞報、亂報之憂。

三是出鎮諸邊及各省。

成祖即位後,命鎮遠侯顧成及都督韓觀、劉真、何福出鎮貴州、廣西、遼東、寧夏諸邊,又命宦官中有謀略者同行,賜公侯服,位在諸將之上。此後,雲南、大同、甘肅、宣府永平及其他邊鎮、布政司均有宦官出鎮,稱“鎮守中官”或“鎮守內臣”。

成化、弘治以後,除南京等處守備太監為司禮監“外差”,其餘鎮守及監槍諸內臣則多出自御馬監。

[注:此處勘正一下前文,之前我說“守備”太監只有南京一個,此說有誤,還有鳳陽、天壽山、承天三處也為守備太監,加上南京一共四個。不過還是南京守備太監地位最高、實權最大。]

四為監軍。

這裡說的監軍是宦官專征、出鎮及提督京營、坐營、監槍諸職權的演變或延伸。《明史·宦官傳序》說:“明世宦官出使、專征、監軍、分鎮、刺臣民隱事諸大權。皆自永樂間始。”

其實,明代宦官專征不僅僅是“自永樂間始”,實際是隻限於永樂、宣德時期。見於史料的“專征”宦官也只有鄭和、亦失哈等二三人。自正統年間開始,宦官專征之事已不再見,而監軍則成為制度。

鄭曉《今言》說到京營出征情況:“有事出徵,不必揀選,但撥某營出征,則某營將領某營士卒啟行。”於是京營出征,提督京營勳臣及營將便是總兵、副將、參將等,而提督及坐營、監槍內臣即為監軍,提督京營兵部尚書或都御史則提督軍務,由此形成勳臣或武臣總兵、內臣監軍、文臣提督之勢。

以成化間幾次影響較大的用兵為例:元年正月用兵廣西大藤峽,武臣都督同知趙輔為徵夷將軍總兵官,太監盧庚、陳宣監軍,文臣左金都御史韓雍贊理軍務。同年十二月,荊襄用兵,勳臣撫寧伯朱永為靖虜將軍總兵官,太監唐慎、少監林貴奉監軍,文臣工部(旋改兵部)尚書白圭提督軍務;十六年正月征討“套虜”,勳臣保國公朱永(與上文之朱永為同一人,因功進保國公)為總兵官,太監汪直監軍,文臣兵部尚書王越提督軍務。

各地用兵亦然。正統至正德間,各邊均有總兵武臣、鎮守內臣、巡撫文臣,是為“三堂”。遇有戰事,則武臣統軍、內臣監軍、文臣提督軍務。由於成化、弘治以後提督、坐營、監槍、鎮守內臣多由御馬監宦官充任,故監軍也成為御馬監的重要職責。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五為提督西廠。這個剛才說了,萬曆朝是沒有的,不提也罷。

說完兵權,再談談財權。不過,由於朱翊鈞在高務實的勸說下,早已把皇莊慢慢讓佃農贖回,而皇店則過於分散、細碎,所以皇莊、皇店這裡都不談,只說另一個看起來並不起眼的買賣——牧場。

呃……算了,牧場也不細說了,否則又要數千字。簡單總結就是:早期制度混亂,說好的劃給御馬監管理的草場被各方勢力肆意侵佔,到了正德年間,宦官勢力大漲,於是開始矯枉過正,不僅把原先被侵佔的草場拿了回來,反過來還侵佔了各種勢力的地皮,以至於御馬監掌握的草場突破萬頃。

可能有人要說,高務實給皇帝一口氣就送了南洋八萬頃可供開墾的田地,御馬監連拿帶搶也只搞到萬頃草場,好像也不多啊?

非要對比八萬頃和萬餘頃,那自然是八萬頃這個大手筆驚世駭俗,不過咱得講道理——京師附近的萬頃地,和南洋那種開發程度賊低的八萬頃地,真的能簡單對比嗎?這就好比後世上海市中心的一棟三層小樓,與鄉下老家自己蓋的三層小樓,同樣是住人,但價格上有可比性嗎?

所以,御馬監手頭這萬餘頃地,實際上是很大一筆資產。不過,既然說資產,可見它們實際上並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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