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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正國本(卅二)真實目的(1/2)

作者:雲無風
高務實對於劉馨的這個提議十分心動。
這個提議的根本核心,其實不在於什麼甲種、乙種這樣的名稱,而是在於軍事編制的規範化分級制度,以及與其分級相匹配的規範化裝備提供與待遇提供體系。
說人話就是,你是甲種軍,那我就給你最大的編制、最好的待遇,同時我也要求你必須經歷最嚴格的訓練,在戰爭時充當尖刀部隊,送去最嚴苛的戰場作戰,並且要求你打出最大的戰果;
你是乙種軍,那我就給你次於甲種軍的編制,相對正常的待遇,同時你也要經歷正規的訓練,在戰爭時能夠充當軍隊主要正規力量,能完成一支軍隊在在戰場上絕大多數正常任務,與一般性敵軍作戰不落下風;
劉馨只說了“甲等”、“乙等”,但剛才說過,她這話的核心是“軍事編制的規範化分級制度”。實際上按照大明當前的情況來說,高務實知道大明肯定不止分個甲、乙,丙種軍鎮乃至丁種軍鎮都是需要存在的。
那麼,丙種軍的要求相較於乙種軍自然等而下之,丁種軍則又相當於丙種軍等而下之。
大概來說,甲種軍屬於尖刀部隊,至少是九邊某一鎮的核心精銳,比如南軍戚家軍、遼東李家軍、大同麻家軍、宣府馬家軍、四川劉家軍這一檔次。
這些軍隊的特點就是裝備在一鎮之中絕對頂尖,對外作戰之時往往能“一打二”、“一打三”甚至更加誇張一些;
乙種軍屬於正規主力,即相當於近些年來完成了換裝之後的九邊野戰部隊。大致上可以看成高務實每次領兵時帶走的那些軍隊,擁有較高的戰鬥意志、較好的軍紀與待遇、較強的野戰作戰能力。
當然,這些軍隊裡頭也有強軍,如打出過數次亮眼戰績的張萬邦所部。作為同屬大同的將門家丁軍(大同鎮陽和衛),張萬邦所部的戰鬥力不比相同人數情況下的麻家軍弱。
至於為什麼“張家軍”仍然不及麻家軍,那是因為張家崛起晚,底蘊和家族資本還差了些,所以張萬邦所部的規模相比麻家軍就小多了。張家全族能拿出來的只有六千人左右,他本人一般統帶三四千上下。
麻家軍現在什麼規模?麻家全族的總兵、參將、遊擊有好一溜兒,湊在一塊兒有高達三萬餘家丁軍,這就叫底蘊。
相應的,之前或多或少提到過其他頂級將門的實力。如這樣戰鬥力第一等的將門家丁軍,遼東李家有約四萬人,且是騎兵為主,因此人家是頭號將門;宣府馬家有約兩萬五千人,也是騎兵為主,所以人數略少;四川劉家軍約三萬人,因是南軍,所以騎兵較少。
不過這裡要單獨說一下劉家軍,他家的局面有一點很關鍵,就是西南方面的將門規模遠不如九邊那樣又多又強。整個西南諸省,只要你不把雲南沐家當成將門來算,那麼劉家就是毫無爭議的西南將門第一家,壓根沒有對手,完全鶴立雞群。
劉家父子兩代在西南打出的名頭不必多說,完全是打遍西南無敵手的金字招牌。在西南諸省乃至緬甸等邊外各地區,光是立起一個“劉”字大纛,可能就要頂兩萬大軍的威懾力。
戚家軍則是個特例,人數很難按照其他各大將門的標準來計算。這是因為戚繼光多年來的目的就不是擁兵自重當將門,他一直以來的理想都是為朝廷練兵,把所有他能訓練的軍隊都訓練得有戚家軍一般的戰鬥力。
這樣一來就導致一個問題,即一直直屬於他(他之後是戚金)統帥的嫡系部隊始終不多,最高的時候也就六千人(包括現在)。
但是,如果要算廣義上的戚家軍就麻煩了,因為從戚家軍走出去,到全國各地領兵的將領有好一溜兒,他們去領兵的時候往往也會從戚家軍裡帶走一批人,然後到了地方又自己招募一批人,你說這些人到底算不算戚家軍?
如果不算,那麼戚家軍總共就只有六千人,現在基本上都在戚金的麾下;如果要算,那戚家軍不說十萬也有八萬,屬於是真·天下第一將門了。
當然,一般是不這樣算的。所以,戚家軍的確算是將門裡的一個特例。
高務實覺得,假如按照這樣的編成方案,以上這李家軍、麻家軍、馬家軍、劉家軍與戚家軍,應該都要作為第一批的“甲種軍”來編制。而且,出於某些考慮,甲種軍一開始不宜編制太多,要給與後續一些乙種軍升級進入甲種軍的空間來激勵乙種軍。
呃,難不成我要先搞“五大主力”了?這名字怎麼聽起來忒不吉利啊……得,把禁衛軍算進去吧,那就是“六大主力”,這聽起來可就吉利多了。
說回“甲乙丙丁”分級制度,這個制度確實可以參考原歷史上的日本,高務實人如其名講究務實,不會因為他對那支侵略軍的反感就反對借鑑他們使用過的制度。相反,他覺得借鑑當時的日軍比借鑑某些歷史時期的歐洲軍隊反而還有一些優勢。
什麼優勢?當然是地域接近、文化類似等優勢。日本受中國文化影響這是不必多說的,哪怕是後世的日本人自己也承認,並且與宇宙大國不同,日本人對此毫不避諱,甚至還挺自豪的。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因為這樣的原因,日軍能用好的制度往往中國用起來也沒問題,“甲乙丙丁”分級制在高務實看來就屬於這樣的範疇之內。
而且這裡還要先說一件可能會讓很多人意外的事:所謂甲、乙、丙、丁種師團,在日本人自己的資料裡從來沒出現過,說明日軍的正規編制中並沒有甲、乙、丙、丁種師團這樣的說法,這應該是國內研究日軍編制時以訛傳訛,或者為了方便理解而形成的說法。
換句話說,“甲乙丙丁”這樣的分法,它其實是中國人按照日本的實際做法來幫人家取了這樣的名字。
那麼,當時日本陸軍的所謂甲乙丙丁分級制度到底是怎麼回事?另外如果再深入一點,所謂“挽馬師團”和“馱馬師團”又有什麼不同?
在原歷史上的整個二戰期間,日本陸軍總共組建了173個師團,其中戰前組建了17個“常設”師團,也稱“特設”師團,戰爭期間又組建了156個師團。這173個師團中有61個師團先後被派往中國戰場,編入了中國派遣軍序列。
很多人往往搞不清什麼叫師團、旅團、聯隊、大隊、中隊、小隊、分隊,不知道它們具體對應哪些自己熟悉的編制規模。按照當時日軍的編制,其實一般是這樣的:
“分隊”是最小的戰術單位,類似於我們熟知的“班”、大明禁衛軍的“棚”。一個分隊大概有13人左右,其中大概有8到9個步槍手,1名隊長,3到4個機槍手配一挺輕機槍。
“小隊”相當於“排”,由3個分隊,1個大概8-10人、3-4門迫擊炮的迫擊炮小隊和小隊隊部構成,規模大約60人左右。
“中隊”,相當於“連”,由3個小隊和一個擁有中隊長、軍士、衛生員、勤務兵、司號員、通訊兵大約20人的中隊部組成,規模約200人左右並配有1-2挺重機槍和步兵炮。
“大隊”,地位在“營”、“團”之間,人數遠大於營但又明顯比團少。其包括3-4個步槍中隊、一個運輸大隊、一個機槍中隊和一個迫擊炮小隊約1200人規模並配有若干挺重機槍和少量步兵炮。
“聯隊”,它比“團”的規模更大,包括1個約60人的指揮部,3個步兵大隊,1個炮兵大隊,一個通訊中隊和一個反坦克中隊,規模約4000人。日軍還有炮兵聯隊,約2000餘人,配備約40門野戰炮。
“旅團”,獨立混成旅團一般有7000人左右,而步兵旅團則是下屬2個步兵聯隊約4000餘人。
“師團”,是日本的主力基石,他的地位近乎於“軍”,是日本陸軍的最高編制,這個下面再細說。
侵華戰爭爆發後,日軍又組建了10個四聯隊制的師團,其中新組建的是101、104、106、108、109、110、114、116師團,恢復番號的是13、18師團,連同原有的17個師團,合計有27個四聯隊制的師團。
這些四聯隊制的師團中既有挽馬師團,也有馱馬師團。區別就在於挽馬師團中的炮兵聯隊配備的是野炮,而馱馬師團中的炮兵聯隊配備的是山炮。
隨著戰局的發展,日軍發現四聯隊制師團過於龐大,不能適應戰場上多變形勢。所以從1937年9月開始,組建了7個三聯隊制師團。1939年在本土又組建了10個三聯隊制師團,還從1939年10月開始,逐步將四聯隊制師團改編成三聯隊制師團。
1941年底以前組建的三聯隊制師團大多在師團司令部下設有一個步兵團司令部,這個步兵團司令就是步兵指揮官,後來這個步兵團司令部被撤銷了,由師團長直接指揮各個步兵聯隊。
這些三聯隊制師團除了分為挽馬師團和馱馬師團以外,還分為三步兵聯隊一炮兵聯隊和三步兵聯隊一炮兵隊兩種,這裡的炮兵隊編制小於炮兵聯隊。
區別挽馬師團和馱馬師團的標準,不是看師團下轄幾個步兵聯隊,而是看師團下轄的炮兵聯隊或炮兵隊配備的是山炮還是野炮。因為每門山炮需要的人員和馬匹要比野炮多,所以配備山炮的馱馬師團的人員和馬匹數量比配備野炮的挽馬師團也要多一些。
另外,日軍還有一種師團雖然也下轄2個步兵旅團,但每個步兵旅團並不下轄步兵聯隊,而是直接下轄4個獨立步兵大隊,2個步兵旅團共下轄8個獨立步兵大隊。這種兩旅團制的師團共組建了24個,而且並不是每個師團都編有炮兵隊。
既然日本人自己只是按照上述情況來編制其陸軍,那所謂“甲乙丙丁”師團到底是怎麼被中國人劃分出來的呢?其實說得簡單點,就是按照編制大小來分的,非常粗糙。
比較流行的說法是,甲種師團即日本自稱的挽馬師團,其規模包括4個步兵聯隊、運輸聯隊、炮兵聯隊、騎兵聯隊等約8個聯隊,加上各種非戰鬥人員,總編制近餘人;
乙種師團又稱馱馬師團,下屬有4個步兵聯隊,炮兵聯隊、運輸連隊、工兵聯隊和非戰鬥人員約餘人;
丙種師團由混成旅團擴編而成,下屬3個步兵聯隊,工兵聯隊和炮兵聯隊和非戰鬥人員規模約餘人;
丁種師團同樣由旅團擴編,一般只配有3個步兵聯隊規模約餘人,其主要執行淪陷區的維穩和掃蕩任務,為守備部隊性質。
剛才已經說過了這樣的認知在歷史事實層面是有問題的,但是話說回來,這種認知對於當前高務實要給大明軍隊進行規範化的編制卻基本可行。
高務實拍了拍手,道:“馨兒這個提議很好,我覺得當前大明的軍隊在編制正規化方面問題很大。理論上有正規化編制要求的衛所軍,因為種種原因而導致各種不滿編,而且最大的規模不過是衛,即使滿編也只有五千多人,一般無法獨當一面。
而作戰時呢,往往就要以更高級別將領下轄幾個衛來臨時組成聯合作戰部隊,這些不同的衛軍互相之間又沒有很好的協調配合,不能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甚至僅僅一加一等於二的效能,非常不好。
編制可以做大一些的家丁軍呢,它又沒有一個正式的編制體系,基本上是按照主將的個人意願和經驗來隨意組成。雖然這可能在該主將平時主要作戰地區是比較有戰鬥力的編制狀態,但是對於朝廷而言,問題就很多了。
比如說,這種沒有正式編制的家丁軍,它究竟有多少人,朝廷需要撥付多少餉銀、多少軍械,這些幾乎都只能全憑該主將自行上報,朝廷頂多三不五時派人去臨時檢查一下,很容易被矇蔽。
要知道,這些情況一旦被矇蔽,可不僅僅是朝廷往往要多花銀子那麼簡單,更重要的是朝廷還必然因此錯誤評估該軍的戰鬥能力,這樣的事情一旦在各支家丁軍中普遍存在,那麼就很可能導致朝廷在決策過程中出現嚴重誤判。
做一個簡單的假設,我現在要調集十萬精銳家丁軍出境作戰。按照朝廷得到的報告,這是實打實的十萬精銳,於是我按照十萬精銳的標準來做戰局推演,得出結論是我可以正面迎擊敵軍二十萬人並取得勝利。
結果呢?臨戰之時我才發現,實際上我麾下只有五萬人,壓根不能完成我預想中的作戰,最後被敵軍擊敗,一路敗退之下還引發後方邊鎮守軍恐慌,順勢連邊牆都丟了,導致敵軍入寇。這種局面應該出現嗎?當然不應該,當然應該杜絕!”
高務實說到此處,伸出右手食指用力敲了敲桌面,道:“因此,編制甲乙丙丁數種軍、鎮的計劃,不僅僅只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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