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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五章 末代遠東運動會(2/2)

作者:過關斬將
實為公道正論,我方是非常贊成的,但是修改第十條,讓非會員國可以由主辦國邀請,不經其他國家同意加入競賽,那第三條之立法精神何在?豈不是成了一紙廢文!這種違背根本原則的意見,中國不能同意!”

可惜的是,阿拉斯這一次卻站在了日本這一邊,表示支援修改第十條。

修改第十條對於菲律賓是沒有任何利益衝突的,此時的菲律賓在遠東地區,跟其他國家沒有主權上的糾紛,菲律賓是希望儘早完成談判,因此這一次他站在了日本一方,向中國施壓。

而美國駐華公使納爾遜-詹森遠在上海,此時也幫不了中國什麼忙,於是乎修改賽會章程的第十條,幾乎成為了定局。

……

日本體育協會。

“會長先生,安部輝太郎果然不負眾望,菲律賓已經同意修改賽會章程第十條,現在中國只是還在嘴硬而已,在我們和菲律賓共同施壓下,中國人撐不了多久了!”中野健次郎將一份電報遞給了岸清一。

岸清一接過電報,卻沒有去看,而是開口說道:“安部輝太郎做的不錯,不過這一切都有些晚了。我已經跟大島中將商量過了,決定解散遠東運動會,成立一個新的體育組織!”

“要成立新體育組織?為什麼?”中野健次郎沒想到變化來的這麼快。

岸清一繼續說道:“即便是成功修改了第十條,對於帝國的作用也不太大。因為下一屆遠東運動會是在中國舉辦,你覺得中國會邀請滿洲帝國參賽麼?他肯定不會的。所以即便是修改了會章的第十條,滿洲帝國想要參加遠東運動會,要等到八年後,我們日本再次舉辦遠東運動會,那時候我們才能夠利用這個第十條的規則,直接邀請滿洲帝國參加遠東運動會!”

岸清一說著伸出了八根手指頭,接著道:“八年啊,那得等到1942年,時間太長了,日本等不了那麼長的時間!或許到1942年的時候,整個中國都成為日本的領土,到那個時候是否邀請滿洲,又有什麼意義呢!與其那樣的話,不如趁著現在重新舉行一個體育組織,然後直接邀請滿洲帝國加入!”

……

1934年5月21日,日本擅自解散遠東運動會,並且決定承認新組織,名稱為“東洋體育會”,偽“滿洲國”申請加入,馬上得到了正式承認。

至此,遠東體育協會宣告解體,舉辦了21年的遠東運動會就此終結!

……

得知遠東運動會被解散的訊息後,陳強長嘆一口氣。

“弱國無外交啊!”

這一定律,在體育上也是成立的,一個國家如果不發展起來,那麼在國際事務中,必然會受制於別的強國,只有自己發展起來,才有自己意見的表決權,也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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