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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漢人不為奴(1/2)

作者:風嘯木
蘇河成為秦王,釋出第一道旨意。

公佈《秦王律》。

秦王府治下,從4328年九月九日開始。

大理寺及其地方分支機構,開始用《秦王律》判案。

《秦王律》是一部複雜的法律,有九卷二十五萬字。

囊括刑法、民法、婚姻法、合同契約法、土地分配與徵收等各種法律。

《婚姻法》和《廢奴法》。

這兩部法律是蘇河推行《秦王律》的重要切入點。

各朝各代的婚姻法,普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結婚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夫一妻多妾,    是現在嬰兒高夭折率的選擇。

皇家都有斷嗣的時候。

稍有能力的人家,都會選擇多娶妻多生孩子。

蘇河推出的新婚姻法,改變一夫一妻多妾,實行一夫多妻制。

為了保護女人,減少難產死亡。

婚姻法規定男女都到16歲才允許結婚。

同時加強妻子的權力,保護非嫡系孩子的利益。

婚姻法規定,    不只是丈夫能休妻,    妻子也有休夫的權力。

結婚和離婚,    都需要在祝師的見證下進行,並形成文書,通報給當地戶部。

完成程式,才算正式的結婚和離婚。

但也規定事實婚姻,這由大理寺官員根據情況認定。

離婚案件,犯錯的一方,需要補償給另一方一定錢財。

每一任妻子所生的孩子,無論是嫡子還是其他孩子,都有繼承家產的權利。

家主可以指定某一個孩子分一半財產,其他孩子共享剩下的一半。

這就是蘇河瓦解宗族的一大方法,學習漢武帝的推恩令。

這是陽謀,除了家主和嫡子。

剩下的妻子和孩子,都會支援這個法律。

這部法律也加強祝師在結婚和離婚中的作用。

強化祝師能力,推廣炎黃信仰,統一百姓的思想。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變成自由戀愛,    祝師見證。

蘇河廢除父母之命,主要目的是削弱宗族的影響。

宗族成員婚姻,    族長通常具有很大的發言權。

族長就是透過這種權力,掌握整個宗族。

蘇河廢除一種權利,就斷掉宗族的一個支柱。

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讓家庭取代宗族。

蘇河可以用強力手段,消滅依靠地租計程車紳。

依靠血脈的宗族,卻很難被瓦解。

他封賞的貴族,有向宗族演變的趨勢。

在這些人的宗族沒有成型之前,阻力非常小的時候。

蘇河透過《婚姻法》,讓龐大的宗族在之後無法形成。

《廢奴法》專門規定,在祖廟叩拜炎黃二帝,具有炎黃信仰的人。

不允許任何人用任何方法,直接或間接,把他們變為奴隸。

同時蘇河以聖祝的名義釋出命令,只要是炎黃血脈,不投靠異族和被大理寺判罰。

他們因為各種原因沒去祖廟祭拜炎黃,但只要心中認為自己屬於炎黃血脈,他們就具有炎黃信仰。

炎黃信仰不是宗教,而是一種血脈傳承和文明傳承。

蘇河的這道命令伴隨《廢奴法》一起公佈。

就是讓秦王府治下所有人,都不許讓漢人成為奴隸。

哪怕這個人,    不是秦王府治下的漢人。

蘇河在《漢中週報》親自題寫《漢人不為奴》專題文章。

他同時以祖廟聖祝的名義。

建議各地祖廟祝師,    學習《秦王律》,宣講法律,協助官府解救被奴役的漢人。

秦王府各地祝師、巡捕、大理寺官員相互配合。

解救所有奴隸,不許任何人畜奴。

家僕、丫鬟、童養媳、青樓女子都算作奴隸的一種。

特別是童養媳和青樓女子,她們就是杏奴。

任何人畜養奴隸,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就抓起來判刑,根據情節嚴重判處不同刑期。

家裡的家僕和丫鬟,都需要重新與他們簽訂,秦王府提供的制式合同。

蘇河以身作則。

秦王府中的侍女,就屬於奴僕。

所有侍女,全部重新簽訂合同,變成自由人。

每個月約定工資,可以提前提出離職,不用捆綁一輩子。

她們根據自己的接觸的機密不同,離職後受到一定的約束。

侍女在工作時間,不限制她們結婚生子。

結婚的物件,需要透過秦王府審查。

秦王府中沒有太監。

在這個時代,太監作用沒有那麼大。

太監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證後宮沒有其他男性。維持皇家血脈純淨。

蘇河選擇不用太監,他直接讓秦王府後宮沒有男人,後宮裡連男性侍衛都沒有。

有一些體力工作,蘇河招募很多三四十歲的健婦。

這些農家婦女,幹體力工作,比小太監強多了。

秦王府還專門培養了一支女子警衛團,負責保護後宮的安全。

這支女子警衛團的團長,就是她妻子李慧欣。

現在是火器時代,女人用火槍,可以輕易殺死厲害的男人。

“夫君,我們女子警衛團,已經接管後宮的防衛工作。”

李慧欣一身幹練的軍裝,身後揹著線膛火槍,看上去英姿颯爽。

“彗欣,我之後的安全,就交給你了。”

“夫君,我們女子警衛團,絕對不比警衛團差。”

李慧欣是一名小學老師,蘇河沒想到她經過短時間訓練,就把警衛團帶的有模有樣。

李慧欣是漢中大士紳柳家的婢女。

明面上是婢女,實際是陪嫁丫鬟。

陪著小姐一起長大,跟隨小姐一起嫁人。

古代男人主外,女人主內。

大家族的小姐,需要學習很多東西,特別是家族管理和財政方面的知識。

有些小姐不愛學習,就找一些機靈的陪嫁丫鬟。

蘇河奪下漢中,消滅所有士紳大族,解救出許多家奴婢女,其中就有李慧欣。

她參加招賢館考試,成為一名小學老師。

王文君拿著一沓合同,像他們這裡走過來。

她已經過完月子,身體恢復如常,開始管理秦王府後宮和衛生部的事務。

李慧欣看到王文君到來,上前打招呼道:“文君姐姐,你好。”

“惠欣妹妹,你好。”

王文君看著李嘉欣,這是她給夫君找的妻子。

回到漢中後,夫君沒和她同房。

王文君開始以為夫君冷落她,旁敲側擊詢問原因。

蘇河才說,現在沒有避孕措施,王文君生完孩子沒有修養好身體。

再次懷孕,會對她身體造成極大的損傷。

王文君憑藉她行醫的經驗,也知道生完孩子要修養身體,恢復身體元氣。

她更知道蘇河的身份,不會只有她一任妻子。

主動幫蘇河挑選心思純粹,對她威脅不大的人。

蘇河在四川時,就為他挑選好人選。

王文君最好的人選是曲清漪。

只是曲清漪年紀太小,蘇河堅決不同意。

他還用婚姻法,把女子成親的年齡,提高到十六歲。

蘇河拿出一堆證據,十六歲之前生孩子,非常容易難產死亡,對女人的壽命也有極大影響。

王文君看向蘇河說道:

“夫君,秦王府所有侍女,已經重新簽署合同。

我詢問他們,有很多人想嫁人,我已經給她們安排相親。”

蘇河看著這些合同,這都是制式合同。

簽下這個合同,這些侍女就不屬於奴隸,成為一個自由人。

“這樣做很好,這些侍女也接觸不到機密。

年紀足夠,想嫁人就讓他們成親。”

王文君有些擔憂的說道:“夫君,外面都流傳關停青樓,是你聽了我的建議,才出臺這些法律。

他們說我後宮干政,我是不是要回避一些。”

蘇河笑著說道:“不要在意那些腐儒的看法。

我這麼做,不全是文君你的建議。

你的建議只是讓我下決心,阻止漢女加入青樓。

青樓女子、童養媳這種變相的杏奴,要堅決取締。

漢人不為奴,我們要重新樹立漢人的自信心。

漢唐時期百姓的精氣神,與現在完全不同。

那時一漢當五胡。

現在變成胡虜滿萬不可敵。

這與朝廷腐敗無能關係很大。

但更大的原因,是腐儒限制百姓思想。

世家大族,把百姓都變成奴隸。

普通人除了讀書,完全沒有上升途徑。

我要透過種種手段,打碎百姓身上的枷鎖,《廢奴法》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

我出臺《廢奴法》,還有一個目的,打擊世家大族。

我發現一些農民被封爵後,他們也開始向世家大族演變。

這是人性如此,沒有必要阻擋。

正是這種人性,驅使著他們為我服務,這與我的利益一至。

我出臺這部法律,就是要瓦解主家與奴僕的人身依附關係。

這種人身依附關係存在,實在是太可怕了。

奴僕的一切生活,都在主家的掌控之中。

幾家世家大族聯合起來,就能拉出一支可堪一用的軍隊。

這簡直是秦王府之外,還有一個影子官府。

秦王府治下,每個人效忠的物件,只能是秦王。”

歷史上每個英主上位,都掀起一股廢奴運動。

就是因為主人和奴僕,強大的人身依附關係,影響官府的統治。

但因為阻力太大,只是一陣運動,英主駕崩之後一切照舊。

蘇河要用律法和祝師,官府和民間相配合,徹底解決蓄奴問題。

誰敢阻止,蘇河就辦誰,絕不容情。

………………………………

漢中報社總編輯室。

漢中週報總編輯鈴音,給報社其他編輯下達任務。

“我們現階段,主要任務就是宣傳《秦王律》,讓這個律法深入人心。”

鈴音開完會,漢中報社負責社會新聞的編輯紅月,感慨的說道:

“秦王殿下真是開千古之先河,直接取締青樓。

今後再也不會有姐妹,被逼著投身青樓。”

鈴音也陷入沉思,想著她自己的身世。

“這要感謝曲清漪曲妹妹,她透過說動秦王后,讓秦王禁止漢女在青樓提供服務。

現在很多青樓已經被關閉。”

鈴音也沒想到秦王殿下能這麼做。

開青樓的人,手段極多。

官府嚴管,讓他們不能使用暴力對待青樓裡的姑娘。

這些人也有許多非暴力的方法逼迫。

秦王殿下開始只規定,女人可以自願離開青樓。

她這種有謀生技能,有非常多的銀子,行動力強的女人,可以離開青樓。

其他姐妹因為各種壓力和社會的歧視,只能選擇繼續留在青樓。

鈴音和她的姐妹,這段時間也拯救很多姐妹。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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