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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手藝

作者:愚樂
“你剛才跟我媽說的,是什麼搬家公司?”李開元抱著被子,跟在沈衝後面,一邊上樓一邊說道:“上次換辦公室,好像是你自己動手的吧?”

“哪有什麼搬家公司。”沈衝說道:“等會打個電話給阿蟲,讓他明天從公司裡找幾個員工,開一輛送貨的車過來幫忙搬一下,算他們加班。”

“就知道你是瞎掰。”李開元嗤笑,然後帶著笑意說道:“還丟了支鋼筆,說的有鼻子有眼的。”

“說的詳細,劉嬸才會信啊。”沈衝拿出鑰匙開門,一邊說道:“你和你媽說話,和氣一點,注意一下技巧嘛,有事好好商量,別老是吹鬍子瞪眼的。”

“切!我可學不來。”李開元側身,讓被子擠過門框,走進房屋後,說道:“我媽是喜歡你,所以吃你那一套,再說回到家裡,說句話,還要和跟人談生意一樣假模假樣的,累不累?”

沈衝無語,不再勸說。

明天要搬家,兩人也就沒回半山,準備在沈衝的老房子裡湊合一晚。

這房子的租約還有幾個月,聞人傑又去了矽谷,所以沈衝搬去和李開元合住後,也沒退掉,很多物件還放在裡面。

把被子放在沙發上,李開元環視了一圈,然後感慨:“才走沒幾天,怎麼感覺這裡舊了好多?”

“房子和美女一樣。”沈衝從後面抱著她,親了一下耳垂,說道:“都需要經常有人滋潤,才能保持青春。”

雖然老夫老妻了,李開元還是被沈衝的葷段子弄的臉紅,她用力拍了一下他的手背,說道:“鬆開,先幫忙把床鋪好。”

鋪好床後,沈衝開始翻箱倒櫃,收拾東西,準備明天搭個順風車,把需要搬走都搬走。

他對這屋子沒多少感情,鍋碗瓢盆等日常用品,自然是能不要的,都不要了,所以收拾的重點,全在書房裡。

“阿衝,你看。”李開元從書櫥底部的抽屜裡,翻出來一個沒有皮筋的彈弓,說道:“這還是小時候我給你做的那個。”

“嗯。”沈衝心不在焉的點頭。

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穿越初發現的那幾幅字畫身上,把書桌清理乾淨後,一張張的攤開,重新審查一遍。

剛穿越的時候,這幾幅字畫的落款中,沈衝只認識一個金庸,這幾個月裡,天天讀報看新聞,他對當前的港臺名人,有了新的瞭解,再看落款,大部分都知道是什麼人了。

那幅寫著杜甫《登高》詩句的條幅,是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前主任饒宗頤的手筆,國學界有“南饒北季”的說法,饒宗頤是和季羨林齊名的大師。

那幅水墨山水畫,是目前香港藝術館館長譚志成的作品。

那幅寫著“萃錦聚菁”四個字的行書條幅,是張伯駒的墨寶,張伯駒是民初四大公子之一,現居住在北京,也不知道是怎麼得來的。

其餘幾位,也都是港臺文化界的名流。

檢查完之後,沈衝不由的對這具身體的父親多了幾分好奇。

從留下的日記裡,沈衝知道,他曾在長城電影公司任職,又做過報社編輯,香港“六七事件”後,從報社辭職,轉行做了小學教師,至於他如何結識這麼多文化界的名流的事,隻字未提。

這些書畫,先留著吧,以後說不定有用。

如此想著,沈衝把它們一一卷起來,收好。

“阿衝,你看這個。”李開元挪開書房角落裡的一個小櫃子,從裡面摸出來一個滿是灰塵的小亭子模型,笑著說道:“這是我爸當年做給我的生日禮物,你非要搶,我不給,你還哭的一塌糊塗,最終搶過去了。”

“有麼?”

“當然了,你小時候最愛哭。”李開元拿起一條抹布,擦去表面上的灰塵,然後帶著些許驚喜的語氣說道:“都八九年了,還是好的,一點都沒壞。”

“給我看看。”

小亭子只比普通茶杯稍大,竹子做的,已經氧化成淡黃色了,有種古色古香的味道,做的非常精緻,上有瓦片,下有臺階,比筷子還細的四根柱子上,還刻有楹聯,字字清晰,入木三分。

“青雲直上新添竹,明月可中舊有亭。”

“水寬山遠春雲冷,月淡風和小閣幽。”

“元元姐,你爸的手藝,真是巧奪天工。”沈衝照著唸了一遍之後,嘖嘖讚歎,說道:“小小地方,不僅能把字清晰的刻上去,而且字型飄逸美觀,毫無匠氣,真是難得。”

“那當然,我爸的手工活,是天下最好的。”李開元很驕傲,她把小亭子拿過去,側翻過來,指著裡面,說道:“你看,亭子裡面的屋頂上,還刻的有牡丹花。”

沈衝湊過去看了一眼,細細的竹片上刻著一朵帶葉子的牡丹花,枝繁葉茂,花瓣繁複,栩栩如生,心中驚歎愈發的強烈了——之前只知道李唐是道具師,卻一直沒怎麼放在心上,因為在他的印象裡,香港電影的道具水平,沒什麼值得稱道的地方,現在看到這個小亭子,才驚覺身邊藏著一個技藝精湛的工藝大師。

“你爸用了多久做好這個的?”

“也就幾天吧。”李開元想了想,說道:“記不清了,好像是我過生日前一週,他才開始做的,反正很快就做好了。”

“真厲害!”沈衝再次讚歎,他把小亭子放在書桌上,退後兩步,一邊欣賞,一邊問道:“你爸還做過別的嗎?”

“做了好多啊。”李開元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說道:“不是給你做過很多小刀小槍麼?”

沈衝哈哈一笑,遮掩著說道:“我是說像這個亭子一樣的東西。”

“我爸曾經做過一個大屋子給天寶,比這個精緻,有臉盆大小,不過她幾天就玩壞了,後來被我媽拿去燒掉了。”

“真可惜。”沈衝看著古拙中透著文雅的小亭子,連叫可惜。

“對了,說起天寶,你真打算讓她拍魔方廣告上電視?”

“天寶魔方玩的比我還好,她又一直想要做大明星。”沈衝抱著雙臂,笑著說道:“讓她拍廣告,一舉兩得,不是挺好的麼?”

“可是她還小。”李開元有些擔憂,說道:“耽誤了學習怎麼辦?我媽還指望她考港大呢。”

“等新款魔方上市的時候,天寶差不多放暑假了。”沈衝說道:“那時候拍廣告,不耽誤學習。”

“廣告放映後,她上學的時候,要是被人認出來了怎麼辦?”

“你想太多了,她下個學期去拔萃女書院上學,那裡哪個小孩的父母不是名人。”沈衝安慰道:“再說廣告主要在美國投放,又不在香港上電視。”

“隨便你吧,反正我媽都同意了。”李開元嘆了口氣,不再堅持,說道:“我是不想她拋頭露面,去做什麼演員當大明星。”

“天寶還是小孩子嘛。”沈衝一邊從書櫥裡拿書,一邊說道:“既然喜歡,就趁早讓她去試試,說不定拍過廣告後,不想做大明星了,再說了,她要是真想做演員,有我看著,也沒人敢欺負她。”

“但願吧。”

……

沈衝勸劉嬸搬家,一方面是他和李唐去了內地後,她們幾個人住在一起,彼此之間好有個照應,二來雖然現在香港還沒有無孔不入的狗仔隊,但隨著他和李開元名氣的提高,家庭情況遲早會被曝光,到時候會有些負面影響,尤其是天寶,雖然聰明伶俐,畢竟是個十一二歲的小姑娘,每天獨自上學放學,不夠安全。

半山畢竟是高檔社群,安保設施完備,李開元又每天開車接送,安全會好很多。

阿蟲很熱心,找了七八個壯小夥來幫忙,人多力量大,一個早上,跑了兩趟,劉嬸那些瓶瓶罐罐的東西,就搬的差不多了。

搬完之後,沈衝給每個人發個紅包,然後找了家酒樓,犒賞眾人。

“阿蟲。”酒過三巡,菜過五味之後,沈衝問道:“工廠那邊的流程,你都搞熟了沒有?”

“清一色,全懂。”阿蟲拿著啤酒瓶——他喜歡對瓶吹,不喜歡用杯子,說道:“從哪進原料,從哪買裝置,機器怎麼操作,質量怎麼檢查,出貨手續怎麼辦,我都摸透了,熟得很,誰也別想蒙我。”

“那就好。”沈衝點頭讚許,說道:“過段時間,我打算自己開玩具廠,準備讓你去做廠長,你有沒有信心?”

“真的啊,衝哥?”

“當然是真的。”沈衝拿起酒瓶,和他碰了一下,說道:“你我兄弟,不說虛的。”

阿蟲雖然穿著襯衫戴著勞力士,一副白領精英的標準打扮,卻仍舊不改江湖氣息,他一下站起來,拿著酒瓶,豪氣干雲的大聲說道:“衝哥,你放心好了,我一定會好好做的。”

然後就咕咚咕咚的一口氣喝光了大半瓶啤酒,周圍幾個小夥齊聲起鬨,大聲叫好。

“阿蟲你搞這套幹什麼。”沈衝等他坐下,說道:“要是讓你姐知道了,又要罵你了。”

阿蟲乾笑兩聲,說道:“我姐是文化人,我是江湖人,不一樣的。”

“阿蟲,我先跟你說好了。”沈衝拍著他的肩膀,認真的說道:“我準備把工廠開到內地,環境會比較艱苦,你要有心理準備。”

“沒事,工廠那邊有很多偷渡過來的人,我問過他們,內地只是窮了點,沒什麼可怕的。”阿蟲毫不在意,說道:“衝哥,只要能吃飽,我什麼苦都不怕。”

沈衝大笑,說道:“放心,別的不能保證,吃飽一定會滿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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