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星憶在未見李同前,本以為他作為李慕的胞弟,想來定然也不然差到哪去,沒曾想一見真人,卻是這般小心畏縮的模樣,心裡就先看輕了兩分。
再看到他因為看到自己而失態的神色,張星憶微微一皺眉,心中又再看輕一分:這個李郎君,看起來與錦城那些公子郎君其實也沒什麼分別。
李慕那等出色的女子,竟然有這麼一個阿弟,當真是讓人意想不到。
李同自小就在李慕的陰影下長大,被打罵久了,自然要比別人敏感一些。
如今他就敏銳地感覺到了張星憶的不悅,連忙又垂下頭去,“回張娘子,同此次來,是給娘子送東西的。”
“送東西?”
張星憶有些奇怪地問了一句,“為何?”
這些日子,幾乎上門的人都會給自己送東西,但那都是想透過自己想與那負心郎搭上關係的。
但這個李同是李慕的胞弟不說,錦城李家的莊子,還緊挨著馮莊,兩家之間,聽說還有不少的往來,怎麼也不至於要透過自己給那個傢伙傳話吧?
“李家受馮郎君恩惠良多,特別是我們姊弟,更是深受馮郎君大恩,一直無以為報,故同此次,只是略為表達感激之意罷了。”
李同小心翼翼地自認為是在說好話,卻是沒想到一下子就把張星憶惹得大怒:簡直混帳!他是他,我是我,你要謝,自去謝他,來謝我是個什麼意思!
再想起南鄉縣縣令李球對自己的態度,張星憶不禁深深地懷疑起來,難不成全南鄉的人都誤會了自己與他的關係?
想到這裡,張家小娘子不禁怒極反笑,“不知李郎君要送什麼東西?”
同時她在心裡想著,若是你拿不出好東西出來,看我怎麼落你面子!
“張娘子請看。”
李同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小罐子。
張星憶示意身邊的侍女過去拿過來。
侍女從李同手裡接過小罐子,開啟後遞到張星憶的案几上。
張星憶只覺得一股甜甜的香氣撲鼻而來,她往罐子裡頭看去,只見裡頭好像有稠液。
“這……這是蜜水?”
張星憶驚訝無比地看向李同。
“回小娘子,正是。”
李同恭敬地回答道。
其實也就是蜂蜜。
“竟是這等稀罕之物!”
張星憶出身大漢頂尖的權貴之家,又是皇后的妹妹,稀罕物她見得多了。
但蜜蜂所產的蜜水,她也就是嘗過兩三次,而且還是先帝新定蜀地,大封群臣的時候,從府庫裡搜到的珍藏。
這幾年來,已經是再沒見過了。
由此可想而知蜜水的珍貴。
聽說蜜水在幾十年前雖然不常見,但在大富大貴人家好歹也能偶爾尋得。
只是近幾十年來,天下大亂,連吃飯都成問題,再加上大漢這些年提倡節儉,故這蜜水也就絕了跡。
沒想到這李同手裡竟然有這麼一罐,這價值可不菲,這麼一小罐,若是拿出去賣,少說也能換三五百緡。
“回小娘子,正是蜜水。聽說那冰酪乃是馮郎君最先製出來贈與小娘子的,同試過了,若是在那冰酪裡拌些蜜水,會好吃很多。”
張星憶一聽到這李同像別人那樣三句不離“馮郎君”三個字,心裡本欲不耐,可是一聽起李同說起這冰酪,當下就是一怔。
可不是麼?當初那個人經常做冰酪送到自己府上呢。
想起以前他對自己的好,張星憶心裡突然就變得酸酸甜甜起來,有些茫然若失的感覺。
“你是……如何尋得這等罕見之物?”
張星憶不欲在外人面前顯露自己的傷感,當下便收斂了心思,開口問道。
“回小娘子,這是我自己養的蜜蜂所產。”
“你自己養的?養蜜蜂?!”張星憶失聲道,“你竟然會姜岐之術?”
姜岐者,後漢人也,隱居之士,以畜蜂、豕為事。
李同點點頭,解釋道,“姜岐本是上邽人,當年隱居授人以畜蜂之術,因為漢中離上邽不遠,故其術也曾流傳到漢中。”
“如今其術雖然失傳已久,但蜀中倒是一直有他的傳聞。同據其傳聞,又細觀蜜蜂,發現喜築巢於樹幹等處,故嘗試著砍了蜂巢的樹幹,移至屋簷之下。”
“期間十數次,唯有一次成功了,故這罐蜂蜜,乃是那窩蜜蜂所產。”
李同說著,心裡其實還是有些心疼。
這麼點蜜水,可是自己整整一年的心血,和養鵝一樣,光是記錄就足足有厚厚的一本。
期間自己不知被蟄了多少個包,其中的苦與累,當真是不足與外人道也。
雖然這次只是颳了蜜脾上面的蜜水,沒有把裡頭的蜜水擰出來,但已經算是影響到了這一窩蜜蜂了。
可是為了能保住自己的心血,他又不得不這麼做。
也幸好如今開了春,草木已經開始開花了,倒是不用擔心蜜蜂會餓死。
張星憶聽了李同的話,心裡終於對他有些另眼相看:沒想到他不但有這等心思,竟然還當真養成了?
果然說不愧是慕娘子的胞弟麼?
“原來如此,李郎君心思之巧,當真是少見。”
張星憶衷心地說了一句。
李同這幾年,一直被李慕死死地看管著,稍有不順其意,不是打就是罵,就連下人,都被李慕勒令要小心注意他們的郎君。
李同也知道,自己在阿姊眼裡,當真是如廢物一般,什麼也做不成,只會讓她操心,自己能安分下來,對她而言,就是最好的結果了。
在經歷了被胡人抓走,差點成了口糧的事件以後,李同終於承認了一件事:比起阿姊僅僅來漢中一年多就得到“南鄉慕娘子”的名聲,自己原來當真是一個廢物。
所以自己才願意給阿姊認錯,同時想著要努力證明自己。
可惜的是阿姊一直拿老眼光看待他,這兩年自己努力的心血,竟是從未沒被她放在眼裡。
要說感覺不憋屈,那就是假的。
如今被張星憶稱讚了一句,李同心裡竟然有了一種感動:終於有人認可自己了!
“張小娘子過獎了。”
李同嘴裡謙遜著,可是臉上的喜色卻是怎麼也抑制不住,“同還有其他東西要獻給小娘子。”
“哦,還有什麼?”
張星憶好奇地問道。
“小娘子請看,這是鵝蛋。”
李同又從帶過來的籃子裡拿出一個小拳頭大小的鵝蛋,“馮郎君的祝雞翁之術,只養雞鴨,卻是沒提到鵝。”
“故同也嘗試養了鵝,發現這鵝雖然下蛋不多,但勝在好養,只吃點糠麩,喜食莠草,卻是不佔用糧食。若是細心養殖,個頭也長得快,肉多,此養鵝之利一。”
“張小娘子,去年錦城出來的羽絨服,阿姊也曾給了我一件。我發現,裡頭所用的鴨絨,雖經去味,但若細聞,仍能聞到淡淡的腥味。”
“這鵝絨則不同,鵝絨本就味淡,幾近沒有,其絨片卻比鴨絨要大得多。鵝個頭大,所產絨毛也多,此養鵝之利二。”
“還有,張小娘子可知,這南鄉有一種筆,叫炭筆,寫字極快。若是非正式文書,用它來字倒是方便。但有一缺點,那就是墨跡容易消失。”
“故同受這炭筆啟發,用鵝毛蘸墨汁寫字,不但快,且墨跡還能儲存長久,兼二者之長,此養鵝之利三也。”
張星憶瞪大了眼,聽著李同說了這麼多,她只總結出一句,那就是:養鵝好哇!
只是張星憶又不是三歲小孩,怎麼可能別人說什麼就信什麼?
於是她問道,“如此聽起來,多養鵝是好事,只是李郎君說這些與我聽,又是為何?”
每一個到南鄉的人,都會深刻感受到李慕在南鄉的威勢。
張星憶自然也不例外。
這李同既是李慕的胞弟,又深知養鵝的好處,李慕作為工坊的主事人,應該大力支援才是。
這種事情,應該去跟李慕說啊,跟自己說又是個什麼意思?
李同聽到張星憶這麼一問,當下就有些吶吶,“張小娘子不知,李家在南鄉的莊子,都是給工坊牧場供菜供糧的。”
“且我那個阿姊,一心只管工坊之事,先前又得了馮郎君送過來的祝雞翁之術,便讓我全心習之。”
“她怕我因為養鵝而耽擱了經營莊園,故對我加以管制,不讓我對這畜蜂養鵝之事多加心思。”
雖然李同說得不是很明白,但張星憶聽懂了。
只是李同與她第一次見面,就說起這種事情,讓她感覺到有些怪異。
李同自然也知道自己過於心急了,但機會就這麼一次,若是此次勸說張家小娘子不成,下次還有沒有機會見到張小娘子就是個問題。
若是讓阿姊知道他仍不死心,想要繼續嘗試養鵝畜蜂,不按她的意思去做,只怕那些鵝啊、蜂啊全部都要被弄死。
在阿姊眼裡,工坊才是最重要的,李家在南鄉的莊子,要按馮郎君的意思,專心種菜、用祝雞翁之術來養雞鴨供給工坊才是正道。
這大批養鵝,自己又沒經驗,誰知道能不能成?
萬一不成,壞了馮郎君的事,那對李家來說,就是滅頂之災。
但李同又如何能甘心自己的心血就這麼白費了?
更重要的是,每次經過田頭,看到許二孃在地裡忙活,李同心裡就如刀割一般的羞愧。
當初自己看不起這地頭的活,但看看二孃,如今竟然也在工坊有了不小的名氣。
唯有自己,一事無成。
想起當初自己曾發誓一定要有出息,要讓阿姊和二孃另眼相看,哪知現實竟然打了自己好幾個耳光,心裡最看重的兩個女子,竟然都壓著自己一頭,能不羞愧麼?
而且如今阿姊和家族對自己的限制甚多,若是按阿姊的意思來,就算以後再有出息,在別人眼裡亦只不過是沾了阿姊的光。
如今想要證明自己,只有在現有的條件下,走出屬於自己的路。
養鵝畜蜂就是李同這兩年好不容易摸索得來的路子。
所以他怎麼肯輕易放棄?
反正二孃也是喜歡在地裡忙活,我養鵝畜蜂,在她面前不算丟人。
說白了,還是年少慕艾,熱血情懷,想要發奮圖強——發奮圖強的同時能與心愛之人相依相伴,那就是最好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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