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遊戲售價150,雙方五五分成。低於20萬套,永久獨佔300萬;高於20萬低於50萬,永久獨佔1000萬;高於50萬低於100萬,永久獨佔3000萬;高於100萬,永久獨佔5000萬。限時獨佔一個月,價格是永久獨佔價格的1/3。”
林曉光稍微算了一下。
售價定了,分成定了,根據銷量,大概也能預估出收入。
按照鐘鳴的提議,遊戲的收入絕對能覆蓋獨代費用,最差的結果,無非是不賠不賺,白忙活。
但即使是白忙活,也總比賠錢要強,更何況還有賣掌機的錢,還有遊戲在客觀上起到的對掌機的宣傳效果。
唯一的例外,就是遊戲做的實在稀爛,別說20萬套,可能十萬都沒賣到,摩亞科技卻依舊需要支付300萬的獨佔費用。
但微光工作室畢竟有口碑,林曉光也相信鐘鳴也不至於幹這種騙錢的事情。
林曉光略一考慮:“這個報價,可以接受。不過具體的協議,還要再詳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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