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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章 【合理陳述】(1/2)

作者:光暗之心
香江高等法院內就有專門的餐廳,分為法官餐廳和外供餐廳,主要用來解決中午休庭時間的用餐問題。不過這裡沒有‘食補’,東西不比外面的茶餐廳便宜,花樣也少,也就是套餐奶茶什麼的,別指望能在這裡吃到什麼大餐。

周易和楊彩雖然都是美食家,卻也能入鄉隨俗,一人搞了一份套餐,津津有味地吃著,柳絮和楊彩邊吃邊討論剛才的庭辯,時不時偷眼看看周易。周易看到老婆臉上充滿了幸福、楊彩這‘哥們兒’也滿臉都是欣賞,心裡還真是有些得意。

“楊大狀,能幫我介紹一下麼?”

走來一個身穿黑色西裝,頭髮被漂染成銀白色,面容卻顯得非常年輕的青年人,正含笑望著楊彩,見到周易看他,很有禮貌地點點頭,神態優雅、風度翩翩,這是一個很容易讓人產生好感,非常有教養的人。

“是他?”

周易剛才就見到這個銀髮年輕人被幾個大律師、法官和檢控官圍在中間,正神采飛揚地說著什麼,旁邊這些在法律圈頗有地位的人士,竟然都陪著笑聽他說話,心裡有些好奇,不過也沒打聽,卻沒想到這人居然還認識楊彩,主動向他們打起了招呼。

“龐斑?”楊彩微微皺眉,廚藝禮貌,回應了他一句,然後就沒了下文,顯然並不想與這人產生什麼交集。

“周大狀,我是龐斑,剛才你的辯護很精彩,讓人歎為觀止啊?”銀髮年輕人呵呵笑著伸出手,熱情地讓人無法拒絕。

“客氣客氣。”對方上來就拍馬屁,倒是讓人不好拒絕。周易笑著與他握握手,一時無話可說,嘴裡還噙著飯呢,這人來得不是時候。

“呵呵。早就聽過周董的名子,不瞞周董說,我做律師,同時也是個醫生,你我有很多互通之處啊?認識一下吧,希望有機會可以與周董成為朋友。對了,似乎應該表明立場?我也是支援秦水妹的。希望周董幫他打脫謀殺罪名。”

龐斑倒是很有眼力,看出周易不想多說什麼,笑著客套了兩句,轉身就離開了。見他離開,楊彩頓時露出如釋重負的表情。柳絮笑著捅了她一下:“這就是你說的那個追求者麼?”

“哪有啊......”楊彩嬌嗔起來,兩個美女笑鬧成一團。你一言我一語的,周易對這個龐斑有了個初步瞭解,不得不說,這還真是個天才人物,香江法學界和醫學界的傳奇,要說有什麼不好,就是太過風流。喜歡到處留情,楊彩的律師事務所中經常可以收到他的鮮花。

讓周易有些佩服的是,龐斑三歲的時候,就因為腦膜炎失去了聽覺,近距離與人交流,要靠助聽器,遠距離則要靠看口型,才能分析出對方說什麼。可他還是憑藉自己的努力。成為了一名大律師,也是香江法庭上唯一一個靠看口型工作的大律師,為此他曾經榮獲香江十大傑出青年稱號。或許是因為身體有殘疾的原因,他有更多的時間專注於學習,在法律方面取得傑出成就的同時,他還成為了香江華德醫院的第一把刀,曾經為特首夫人完成過一例高難度的手術。因此無論是在法律圈還是醫學界,都有極高的聲望……

周易也是暗暗佩服,自己是靠系統這個作弊器,人家卻是身殘志不殘。靠自己的努力和天賦取得了這樣輝煌的成就,慚愧啊。

***

下午開庭時,控方傳召的第三位證人正是那名吸毒女。黃麗,三十一歲,做‘佳麗’也有八年了,是個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嘗的角色。她往證人席上一坐,兩隻眼睛溜溜亂轉,陪審員們當即皺眉,這種人就算宣了誓,也很少有人會相信她說的話。

在孫玉清的引導下,黃麗非常清晰地表明瞭一個‘事實’——當時她雖然吸了毒,神智卻是清醒的,她也‘清楚’地看到了秦水妹和死者黃光明扭打,而且就是秦水妹將黃光明推下了樓。從表面證供來看,她的證言比林會的更為清晰有力,如果她是一位大律師或者法官,而且當時沒有吸毒的話,這份證言足夠將秦水妹證死了!

周易緩緩站起道:“黃小姐,你一定有很多恩客,或者說,你的恩客中有很多有錢人吧?”

“我反對!”

孫玉清霍然站起:“辯方律師提出的問題與本案完全無關,而且是在侮辱我的當事人!”

“法官大人,香江法律是承認‘性工作者’的合法性的,我不過在問這位證人的工作情況,甚至對她不無褒獎之意;而且我可以保證,我提出的問題絕對與本案有關!”周易道。

“反對無效。”

主審法官略微思忖一陣道:“證人必須回答。辯方律師,也請你儘快進入主題,並注意你的提問方式。”

“是的,法官大人。”周易對黃麗笑道:“黃小姐,我說得對嗎?”

“對啊,我又漂亮人又熱情,當然客人多了。”

黃麗聽了還挺高興的,這就是對她莫大的肯定啊。做她這種工作的最怕什麼?最怕的就是有人說她沒客人,那就沒得混了。

“這就對了,否則你怎麼吸得起這種高檔的毒品呢?”

周易嘿嘿一笑,從馬鳴手中接過一疊證據材料:“法官大人,這是警方的檢驗結果,從黃麗體內檢驗出的毒品成分中,海洛因這種毒性強烈的毒品佔到了百分之四十六的比例。也就是說,她當時吸食的不是普通的‘軟性’毒品,而是毒性非常強烈,對人影響極大的混合型毒品!”

“黃小姐,請你回憶一下,當時你吸食了多少這種毒品?”周易將證據提交法庭後,再次問黃麗道。

“一包大概10克左右,我吸了大半包吧。”黃麗道。

“也就是說,你吸食了大概七到八克這種毒品,是不是?”

“差不多。”

“法官大人,鑑於辯方必須對證人當時的狀況作出準確的判定,我請求先行傳召我方專家證人。待詢問專家證人後,再對黃小姐繼續盤問。”

“嗯,法庭接受辯方律師的要求,辯方可以先行傳召專家證人。”

周易找的這位專家證人名叫韓國華,五十多歲,曾任警方毒品調查部門的鑑證人員,從警方離職後。目前就職於香江一家英資化學研究所,在毒品鑑定方面,是絕對的權威。

聽完韓國華的自述、並且查看了他的履歷證明後,主審法官和陪審員們都是微微點頭,這樣的資歷是可以勝任專家證人這個身份的。

“韓先生,以您近三十年來對毒品的研究。您能不能告訴我,控方證人黃麗小姐所吸食的毒品毒性如何?屬於哪一種混合毒品呢?”周易開始引導證人。

“呵呵,混合毒品是沒有種類可言的。目前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將毒品分為六大類,分別為:嗎啡型藥物,包括鴉片、嗎啡、可卡因、海洛因和罌粟植物等最危險的毒品;可卡因和可卡葉;大麻;安非他命等人工合成興奮劑;安眠鎮靜劑,包括巴比妥藥物和安眠酮;精神藥物,即安定類藥物……”

韓國華道:“其中最易成癮。對人身影響最大的,即為嗎啡型藥物,而海洛因則為其中危險性最大的一種。我看過黃小姐的鑑定報告,她所吸食的毒品中,海洛因成分高達百分之四十六,其餘成分也都為嗎啡型毒品。”

“據黃小姐說,她當時吸食了有七八克這種毒品,請問根據您的經驗判斷。她會受到何種影響?”

“首先是強烈的刺激,大腦中樞神經受到毒品影響,產生幻覺,吸食者會因為毒品的作用,產生幻視、幻聽,並從中得到極大的享受;而且不排除吸食者因為幻覺的影響,在環境誘因的作用下。產生攻擊性行為!”韓國華很肯定地道。

“也就是說,當時黃小姐會產生幻覺,並且有攻擊性行為了?”周易追問道。

韓國華搖頭道:“那倒不是,黃小姐吸食了大量混合毒品後。產生幻覺是一定的,但是會不會產生攻擊性行為,還要看當時的環境誘因是怎樣的,並不能一概而論。”

“韓先生能不能解釋一下環境誘因對吸毒者的影響呢?”

“可以。”

韓國華略微整理了一下思路:“如果吸毒者將自己關閉在一個安靜的空間,那麼他一般只會產生毒品帶來的各種幻覺,而不會產生被攻擊的假想,進而去攻擊他人。可是如果在吸毒者身邊有足夠刺激他的聲音和影像,那麼這種環境誘因就很可能使吸毒者產生攻擊性,現實中也不缺乏吸毒者吸毒以後,攻擊他人,造成重傷和死亡的例子。”

“那麼如果像黃小姐這樣,吸毒後發現身邊正有人在爭執甚至是扭打,會不會因此引發她攻擊別人的舉動呢?”

本案中的真正凶手其實是那個不知名的女殺手,不關秦水妹和黃麗的事。可是周易如果提出本案中有第四者,不但很難得到陪審團的認同,也會打草驚蛇,因此他才採用了轉而攻擊黃麗這種權宜的辦法。他有把握利用黃麗讓秦水妹脫罪,同時也不會真的冤枉了黃麗,否則救出一個,卻冤殺了另一個,也不符合周易的做人原則。

“絕對會!在當時的情況下,黃小姐做出攻擊行為的可能高達七成以上。”

“謝謝,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周易發問完畢後,孫玉清只問了一個問題:“韓先生,你剛才說黃小姐在當時的環境下,做出攻擊行為的可能高達七成以上,那也就是說,還有三成的可能是她不會產生攻擊性並做出攻擊行為,是不是?”對此韓國華給予了肯定的答覆。

其實孫玉清這也就是走個過場,在香江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更何況對他有利的疑點還只佔了三成?

“黃小姐,我這裡有一份從旺角分局查到的案卷,證明你在2011年的3月10日晚10時許,曾經因為吸毒後神智不清產生了攻擊行為,用水果刀劃傷了和你共同租住的一名姐妹,是不是?”周易晃了晃手中的材料道。

“是,可是......”

“謝謝。我的問題問完了。”

周易沒有給她分辨的機會,就結束了這次盤問。

在盤問秦水妹時,孫玉清非常老練地引導她承認了女兒葛美美被黃光明引誘做‘雞’這一事實,這就確定了秦水妹有殺人動機。

對此周易沒有過多反駁,有動機不等於有結果,他沒有必要去在這種事情上和孫玉清周旋,他的重點在於秦水妹先前的供詞。

“秦女士。你在警局時的口供說,當時死者黃光明是自己失足跌落下去的,請問他在失足跌落前,發生了什麼事情?”周易道。

“當時......當時很混亂,我和黃光明扭打在一起,可是我沒有推他。然後他就掉下去了......”秦香玲道:“所以我才會說,他是失足跌落的......”

“當時你有沒有看到黃麗呢?你和黃光明在扭打時,黃麗在做什麼?”周易道:“她有沒有失去常態的走過來或者衝過來,與你們兩個的身體發生接觸?”

這不是在栽贓黃麗,按周易的辯護思路,最終的結果是秦水妹無罪釋放,黃麗也不會擔上任何責任。這是一種律師常用的技巧。在香江、在普通法系,有個術語叫做‘合理的講述’。

所謂合理的講述,就是指在辯方律師瞭解到事情真相,在保證不會傷害到第三者的情況下,指導被告人將口供合理化。這與做偽證有本質的區別,做偽證是為了歪曲真相,而‘合理的講述’則是為了保證真相的還原或者部分真相的還原。

所以辯方律師有時會對被告人說:“我需要一個合理的故事。”很多人就將其看成是律師引導證人做偽證,這就非常可笑了。

“她......她好像有動過。一開始我只是和黃光明爭執,並沒有注意到她,後來......”秦水妹努力回憶著周易在懲教署對她的指引:“後來我和黃光明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她在那個時候好像動了,不過當時太混亂,我記不太清楚了,她也許是過來了。並且和我們有接觸,也許根本沒動吧......”

“當時在警局你為什麼沒有這麼說?”周易追問道。

“因為我不能肯定,所以我不想說,我不想讓她受到連累的。”秦水妹道。

她這些話說是周易教授的‘合理講述’也行。但是如果仔細分析,每一句話都沒毛病,都像是真相;當時黃麗肯定是動過,不然她就是死人了。至於黃麗有沒有和她或者黃光明的身體發生接觸,在當時那種混亂的情況下,她看不清楚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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