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89章 毒奶粉事件(2/3)

作者:安平泰
”也好,多年来他们借重新闻媒体,为他们大做营销广告,从而大获暴利。而今,国人通过新闻媒体的曝光,知道了“三鹿”的罪行,可以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国的新闻媒体是受制于政府的,是历来惯于报喜不报忧的。只是因为出了不少人命,激起了极大的民愤,纸包不住火,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才不得已而将“三鹿”的罪行捅了出来。混世魔王归末路,“三鹿”也就终于呜呼哀哉。

须知,三聚氰胺问题在我国乳制品行业中带有普遍性,“三鹿”的问题只不过是冰山一角。亦即:生产营销“毒牛奶”、“毒奶粉”的厂商何止“三鹿”一家?国内乳制品行业的其他什么集团、公司,他们也早有“潜规则”,他们也早已竞相效尤,有哪一家是讲诚信的?有哪一家是守法的?有哪一家是清白的?多年来,“三鹿”、“蒙牛”、“伊犁”等等厂商在电台、电视台、报纸上所进行的营销宣传,那些动听的词句,都是骗人的鬼话,惑众的妖言;各种炫目的图象,都是漂亮的伪装,迷人的画皮。剥掉他们的伪装,撕去他们的画皮,原来都是狰狞可怖的吃人魔鬼。…,

“毒牛奶”、“毒奶粉”,看上去她们似花如玉,其实她们并非冰清玉洁,她们是已被“坏男人”糟蹋过而患有严重性病爱滋病的女人!

受“毒牛奶”、“毒奶粉”之害的难道仅仅是上述婴儿?其他更多的数以亿万计的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以及女士们、先生们,难道没有受“毒牛奶”、“毒奶粉”之害?只是因为婴儿食物比较单纯,可以排除其他因素,比较容易确诊断定是由于食用“毒牛奶”、“毒奶粉”而发病而致死。而对于其他更多的患者,则往往推诿归咎于其他因素。但不乏有人注意到: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观念的更新,食用乳制品的人逐年递增;另一方面,与此同时或稍为滞后,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脏病、脑瘫病、痴呆病、痛风病、骨质增生病、白血病以及其他各种癌症患者也逐年递增,而且日趋低龄化。难道这两种现象仅仅是巧合,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难道“毒牛奶”、“毒奶粉”跟这些患者没有一点瓜葛?

三聚氰胺犹如癌细胞在我国已广泛严重扩散。由于饲料中掺有三聚氰胺,不仅奶牛、牛奶、奶粉中有毒,其他如猪等家畜、鸡鸭等家禽、鱼虾蟹等水产品以及它们的衍生产品中都不同程度地含有三聚氰胺的毒素。可以说,三聚氰胺天天日日时时刻刻在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在吞噬着人们宝贵的生命。这是人为的严重瘟疫,这是中华民族的又一场浩劫,其持续时间之长,受害罹难人数之多也将是史无前例的。

我国的《刑法》是严禁国人生产、营销、食用(吸入或注入)鸦片、白粉、冰毒、小药丸等毒品的。对于大毒枭,对于大量贩卖毒品的则课以重典,处以极刑。其他各国的刑律也很严酷。

不过,毒品交易中,卖方明示:这是鸦片,这是白粉,这是冰毒或者小药丸等其他什么毒品;买方也认准了这是鸦片、白粉、冰毒或者小药丸等其他什么毒品。双方的交易,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那样“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也就是说,卖方未欺诈,买方未受骗。据说,这些黑道上的人也恪守这种“游戏规则”。而营销“毒牛奶”、“毒奶粉”的厂商则是“下三烂”,性质比贩卖毒品的要卑劣得多。

“毒牛奶”、“毒奶粉”的案例其性质完全等同于下毒,是有组织的蓄意抹杀,更进一步的可以说这是反人类的不可饶恕的罪行,因为这毒牛奶和毒奶粉针对的不是个人,而是针对全国上下数以亿万计的毫无知情的,婴儿,幼儿,儿童、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等等的黎民百姓。而亿万“毒牛奶”、“毒奶粉”的受害者与作案者营销“毒牛奶”、“毒奶粉”的厂商前世无冤今世无仇,受害者却平白无故受骗上当、中毒、发病以至死亡。从这点来说,这些“反人类”的厂商更加的应该下地狱。

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法西斯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用氯气毒死大量犹太难民等。而今,我国的不法厂商则用三聚氰胺毒害我的五十六个民族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其性质可以说是完全相同的。

总之,营销“毒牛奶”、“毒奶粉”的不法厂商,他们伤天害理,灭绝人性,谋财害命,罪大恶极!…,

海内外人士从各种角度分析和检讨毒奶粉事件,思谋弃旧图新的对策。有的从道德层面,呼吁生产经营者要“讲良心”,掌权者要对人民负责,呼吁媒体工作者拒绝资本收买。有的从行政管理角度,批评政府部门的越位和缺位,即该管的没管而不该管的管得太多,“为老板服务”,为政绩服务,将经济发展指标置于人民生命安全之上。有的批评行政问责的乏力和敷衍,恰如给免职官员放长假,避过风头易地做官。有的从法律角度,要求对掺毒造假者严厉治罪、对失职渎职的官员追究刑责。有的从公民社会角度,批评一味呼吁“加强政府监管”的恶性循环,主张实现结社自由和行业自治。也有的从“国民性”角度,批评国人“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以及网络“愤青”误国,错失了发达国家此前披露中国产品问题而带来的纠错机会。

有人说毒奶粉事件以及此前层出不穷的假烟假酒假鸡蛋假药毒大米等等,暴露了我们社会的根本危机是道德彻底沦丧。那么,这道德又何以沦丧,何以挽回?再读《老三篇》,念“为人民服务”?

大多数中国人是现世主义者,教育、引导他们的惟有现实。问题的根源只能从现实的利害导向找解决的对策,只能从现实的惩恶扬善来。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最近公布的《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研究报告》调查数据显示:高达98%的人同意应该讲“信用”,而有69.8%的人认为“善良正直的人常常会吃亏”。前一个数据不奇怪,表明大家都有理性,知道人人讲信用,交易成本低,不必时时狐疑处处设防,活得就轻松;可是现实很无奈,你善良正直得到的回报往往是无情打压和内外交困,于是偷奸耍滑成风,乃至“厚黑学”成经典,伤天害理的事也成了寻常窍门。这也是勾兑三聚氰胺奶粉由无良始作俑者蔓延成全行业 “潜规则”的根源所在;所有伤风败俗、伤天害理的“潜规则”,其流行无不是劣胜优汰的恶之花!

因此,对症下药其实有现成的验方。就其大端而言,于其始,开放言路,让公众依法享有充分的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发现一例造假掺杂使坏的产品和企业,就让它暴露在阳光下,成为千夫所指,至少让它不能蒙骗下去。事实上,在维护食品及其他产品安全方面,政府与公民本应站在同一立场,让企业和产品优胜劣汰,而毫无必要庇护任何一家不法企业、任何一匹害群之马——— 至少中央政府是这样。

于其终,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外报说,假如毒奶事件发生在他们那里,那就是律师大显身手的机会,吸引他们为受害者代理诉讼向企业索取高额赔偿金。是的,只要真正落实司法独立的原则,并且“与国际接轨”对蓄意的人身伤害引进惩罚性赔偿办法,还有几家企业敢于铤而走险坑害消费者?司法公正不仅可以制裁无良企业,也可以制衡官员用好公权,因为公民还可以维权,起诉官员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可惜,当下中国的公民维权太难,司法不公的案例俯拾即是。依法治国如果不能落到实处,以上全是废话。

民以食为天。食品与人息息相关。病从口入,相反,养怡之福,可得永年。食品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食品卫生安全与否关系到人的祸福、安危、生死。无疑,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

我国的食品卫生安全早已频频亮出红灯。我国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层出不穷。

戏法人人会变,巧妙各有不同。我国的食品行业的一些不法厂商似乎在与国内外的魔术大师比高低,花样不断翻新:

业已霉变的陈米经过“机油”什么的处理呈现出新大米那样的色泽,在集市上鱼目混珠,以假乱真;

粗劣发黄的面粉中加了荧光增白粉膨化剂等,出笼的馒头也就格外白,格外细腻,格外松软可口;

人们害怕患高血脂,喜欢肉,于是养猪的在猪饲料中加“瘦肉精”;

蛋黄红的好吃,香!于是在鸡鸭的食料中拌入“苏丹红” ;

海参、鱿鱼、银鱼、冬笋、八宝粥等等为了保鲜,厂商便使用甲醛等防腐剂;

开心果等经过漂白、桂圆等抹上黄粉、生姜等用硫磺熏过就变得好看,在市场上便走俏;

工业用的酒精羼兑了水什么的加工成各种名酒,一瓶瓶颇有风度地在酒席筵上登台亮相,受到人们的青睐;

从阴沟泔脚垃圾中提炼出来的精制油,包装成各种名牌产品,一桶桶漂漂亮亮,象礼仪小姐似的,在超市货架上堂而皇之地排列;

……等等,林林总总,无奇不有。

无论是粮食也好,蔬菜也好,水果和其他各种食品也好,可以断言,在我国根本没有“绿色食品”,根本没有放心食品!连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也都惊呼:我们还能吃什么?!

无怪乎我国素负盛名的冠生园食品、梅林罐头食品、龙井茶叶等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都不能出口外销。有一种叫“伊丽莎白”的甜瓜,在香港市场上,产自日本的50港元一斤成了抢手货;产自中国的,尽管外观和口味都不错,但5元一斤仍乏人问津,原因是,经检测其化肥农药残留竟有11项超标……

我国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日趋严重,食品中毒事件愈演愈烈,以至发展到如今堪谓登峰造极的地步——三聚氰胺——“毒牛奶”、“毒奶粉”流毒全国,持续不断地危害着亿万人们的健康和生命。

其后事态的发展果然如陈锋所料的那样越演越烈,到了八月初的时候,全国结石患儿人数已经达到了十六万,而这时候才算是是告一段落了,全国各地上报的患儿数都在逐渐递减当中,鲜有新患儿的发现。这次中国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处理可以说是非常雷厉风行的,因为这件事,朱总理亲自赶赴各地慰问安抚患儿家属,更是据传在一次工作会议上他气愤的拍了桌子,指示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从重处理。

这段日子让陈锋感到欣慰的是,此次毒奶粉事件事后问责波及的范围明显比他前世记忆中的历史大了许多,在七月底的时候,国务院就公布了卫生部部长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的撤职公告,其外河北省除了石家庄市政府被问责外,连省政府都被问责,一副省长和厅长被免职,最后甚至石家庄的市委书记也迫于政治压力,引咎辞职。

在8月5日的时候,卫生部等五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公告,公布了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不得含有三聚氰胺的硬性规定。公告称,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而在原来的历史中,卫生部这五个部委却是发布了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理由是“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从环境、食品包装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为确保人体健康,确保乳与乳制品质量安全,特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他们的解释不可谓不专业,但却总给人一种站在奶制品生产厂商立场说话的感觉,遭到公众的普遍质疑。尤其有些耐人寻味的是,这五部委联合公布的规定是“临时管理”措施,这是不是意味着让那些奶粉生产厂商有个缓冲转型期,避免这些厂商大批不合格的奶粉无法继续销售,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呢?若真是如此的话,看来中央五部委为了这些纳税大户,社会公德表率的奶粉厂商可说是煞费苦心了。

现实生活中,人们每天摄入过量的三聚氰胺也许不至于立即毙命,也许短时间内还不至于有明显的中毒反应。但日积月累,总有一天毒性发作,或表现为肾功能衰竭、心脑疾病、癌症等各种病症,而且不可救药。婴儿则因其抵抗力差,发病较快,成人则或许还得假以时日。幸乎?悲乎?

牛奶自身原本不含有一丝一毫的三聚氰胺,万分之一没有,十万分之一没有,百万分之一也没有。只是由于容器、环境、空气等外在因素,才导致牛奶中含有微乎其微的三聚氰胺。比如容器,有的容器是以三聚氰胺为原料制成的,但也只有在高温条件下才释放三聚氰胺分子以致渗入到牛奶之中。尽管如此,牛奶中三聚氰胺的含量可能也只有十万分之一,也许还不到。若牛奶中三聚氰胺的含量高达千分之一、千分之二,则完全可以断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页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页>>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