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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第一臺電腦

作者:公子不歌
周圍歡呼的聲音震耳欲聾,旁邊樓頂上早就準備好的市民立刻點燃了煙花,大街上的人群如同搖滾音樂節的觀眾,瘋狂的跳躍、歡呼、搖晃著手中的鮮紅旗幟。

現場很快便進入到了一種狂歡的狀態。

陳婉更是興奮的連蹦帶跳,小手都拍得通紅。

李牧有些頭暈,但還是開啟一罐啤酒,一口飲盡,重生回來第一次痛快喝酒,心裡感覺非常爽。

陳婉也不知道是太興奮還是怎麼的,忽然就從後面抱住了李牧的脖子,一激動就直接跳了起來,騎在了李牧的背上興奮的狂呼。

揹著這麼一個嬌滴滴的美人,李牧甚至能感覺到她胸前傳來的柔軟與壓迫,這時候,張克軒把手裡的菸頭往地上一摔,對身邊幾個哥們喊道:“媽的,發啤酒!”

李牧怕陳婉滑下來,單手拖著她的一條大長腿,另一隻手開始和張克軒他們一起,抽出一罐啤酒就遞給周圍路過的人,然後頭也不抬的再去拿下一罐。

陳婉興奮歸興奮,但起碼沒有喝酒,騎在李牧背上很快便意識到不對。

自己的身體不可避免的與李牧的後背緊貼著,而且他還用手託著自己的右腿大腿外側,自己今天穿著的是一條運動短褲,所以李牧的手就這麼毫無阻隔的挨著她那光滑白皙的大腿。

不過也幸虧李牧沒有其他目的,所以他只是託著,沒其他任何的侵犯。

腿上傳來李牧手掌的溫度,天氣悶熱,以至於他的掌心溼漉漉的,陳婉心裡慌亂極了,如不安的小鹿在狂奔、亂撞……

好在李牧正忙著發啤酒,張克軒他們四個人也是一樣,所以沒人注意到自己。

陳婉本想趕緊跳下來,但卻又覺得,既然他們都沒有注意到,想來明天也就忘了,畢竟在這種狂歡的盛會下,應該也沒誰會記得,李牧應該也不會記得。

陳婉用自己的下巴輕輕抵在李牧的後腦勺上,聞著他頭頂傳來的、並不能算好聞的摩絲香味,用差不多隻有自己才能聽到的聲音說道:“臭小子,要是你大三歲,或者我小三歲該多好……”

李牧此刻剛抽出一罐啤酒,正準備遞給路人,耳邊聽到陳婉的話,整個人心裡一怔,只是一瞬間之後,他急忙把啤酒塞給身邊路過的一個人,口裡故意含糊不清的說道:“申奧成功、舉杯同慶!”

沒想到,路過的其實是一名警察。

李牧直接把啤酒塞到了人家懷裡,那男警察也是措手不及,愣了愣,還是接過了啤酒,左右看了一眼,發現沒人在關注他,開啟拉環,幾口便把一瓶啤酒喝得一乾二淨。

警察也是人,警察也想舉國同慶啊……

在這個瞬間,李牧還沒有醉的不省人事,但周圍的環境讓他有了難得放縱的感覺,隨著人群狂歡、喝酒,也就不記得陳婉是什麼時候從自己背上下來的,也不記得自己到底喝了多少,他只知道大家喝到了後半夜,頭痛欲裂,陳婉開車帶著他去了一個地方,攙扶著他走路,期間打開了一扇又一扇門,把自己整個人放入了一團柔軟之中。

……

李牧醒過來時,頭上傳來的疼痛讓他直咧嘴,不過也還好,緩了緩神就不是那麼疼了。

自己此時正躺在一張巨大的席夢思床上,床墊很舒服,周圍的裝飾更像是一個豪華的臥室,而不像是賓館酒店。

李牧爬起來,見自己身上的衣服還在,便開啟門走了出去。

一出門,先是一道長廊,李牧走到長廊盡頭的光亮處,才發現是一道精緻的木樓梯,下面竟然是一個巨大而又豪華的客廳。

走下樓梯,李牧漸漸窺得樓下的全貌,不僅有客廳,還有開放式的廚房,處處透露著豪宅的氣息。

這時,開放式廚房的吧檯前,一個低頭的女人仰起臉來,看見李牧走下來,俏臉微紅卻又透著幾分興奮的說道:“你醒啦!”

是陳婉。

“婉姐,這是哪兒啊?”李牧問了一句。

“我家。”陳婉說著,補充道:“在金陵的家,不過不是經常有人住。”

“噢……”李牧點了點頭,陳婉是白富美的概念自己早就有了,但好像越接觸就越發現,她幾乎是白富美中的戰鬥機了。

陳婉端著一杯熱牛奶走過來,遞給李牧:“把它喝完,再過來吃點麵包。”

李牧老實的接過牛奶,正好口渴,一口喝了個乾淨,隨後又吃了幾片抹了黃油的麵包,填飽了肚子。

手上廉價的電子錶顯示,現在已經是上午十一點半了。

詢問之下才知道,原來昨晚玩的太嗨,人群到一點多還沒有散,但李牧還有張克軒那哥四個都喝多了,所以就提前撤了。

李牧點點頭:“還得找張哥把昨兒均攤的啤酒錢給他。”

“沒多少錢。”陳婉擺擺手:“今天就別找他了,他見了你,你覺得自己能輕易脫身啊?”

“說的也對。”

李牧想了想,便道:“姐,那待會你陪我去買檯筆記本電腦,然後咱們就海州吧。”

“成。”陳婉毫不猶豫的答應下來,想起昨天李牧把《李白》那首歌的署名權都給了自己表哥的樂隊,不免有些惋惜:“你那首歌就這麼賣給他們,感覺還挺虧的。”

“沒事。”李牧說的輕描淡寫:“我要是真想寫歌,以後多得是比它好的作品。”

陳婉聽的目瞪口呆,喃喃道:“小牧你可真厲害……”

……

即便是金陵最大的電子城,這年頭也沒什麼真正的好東西。

大部分筆記本都是萬元左右的普及型號,效能太差,而IBM最新款的一代經典T23,金陵還沒有貨,估計不光金陵,國內都還沒貨吧,至少要到明年年初了。

去年上市的T20,最高配依舊要將近兩萬塊。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老特麼去網咖也確實不太方便,乾脆一咬牙買了。

本子買了,李牧終於有了重生後的第一臺電腦,隨後他又買了一臺貓,也就是這年代所說的調變解調器。

01年海州根本沒有私人寬頻業務,家裡想裝網路也裝不了,能做的就是直接用電話線撥號,不過網速極慢,價格不菲,貌似光是網費一小時就得個好幾塊錢,不過也是聊勝於無,李牧買了電腦都還剩下六萬塊錢,網費也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買完電腦,兩人終於開始驅車返回海州,這次李牧沒有開車,酒勁還沒過去,應該尚處在醉酒階段。

也幸虧陳婉見識了李牧開車的方式之後,自己也適當放得開了,所以兩人用了三個多個小時趕回海州,對李牧來說也還算是可以接受了。

陳婉把李牧送到小區門口,李牧與她告別之後剛想離開,陳婉便急忙說道:“臭小子,別急。”

“咋啦?”李牧回頭看著她,一臉好奇。

陳婉便道:“電腦買了,把QQ號給我,另外,你不準備買個手機嗎?那樣我找你也方便一點兒。”

“買啊。”李牧笑道:“我得先想想怎麼跟爸媽交代這筆錢,不然要把他們嚇到。”

陳婉很是不解:“實話實說唄!”

李牧眉頭微蹙,不過想想也是,自己如果現在就告訴爸媽,我寫了一款軟體,賺了多少多少錢,爸媽肯定會想,這小子什麼時候這麼精通電腦了?自家別說電腦了,小霸王學習機都沒買過,這不太合理。

但如果自己告訴爸媽,自己寫了一首歌,賣給了別人,爸媽雖然也會詫異,但最起碼自己瞎彈吉他也從初二彈到現在了,他們或許還更好接受一點。

於是李牧便喜上眉梢:“對哎,那就實話實說吧!還是我婉姐聰明!”

“小樣。”陳婉白了李牧一眼,告別後,原地看著李牧進了小區,嘴巴微微撅起,心裡有些黯然。

“十八歲就這麼妖孽,你要是去了燕京,得霍霍多少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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