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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署名權交換

作者:公子不歌
李牧的話說完沒一分鐘,張克軒便跑去休息室裡,拿了兩萬塊錢現金,直接塞在了李牧懷裡。

“牧哥,錢你先收著,至於那個什麼音樂網站的事兒,我們哥四個你隨時吩咐,刀山火海的,你一句話。”

李牧不由驚訝,連歌都沒聽呢,兩萬塊錢先就丟來了?也罷,越是這樣的人,越是能好好合作。

“音樂網站的事你們先別急,我還沒弄起來,有了雛形之後,我再跟你們說。”

四個人點頭如搗蒜。

陳婉覺得自己的世界觀都崩塌了,一向牛皮哄哄、誰也不服的這四個人,怎麼被一個十八歲的小夥子徹底降住了?尤其是鼓手葉天明,他老子可是金陵最牛氣的地產商之一,自己也認識他好幾年了,什麼時候見他給人服過軟?

可誰讓這四個富二代,放著好好的富二代不當,偏有一顆搖滾夢呢?最操蛋是,他們四個人的家庭實力,隨便誰家從零花錢裡省出一點來,也夠搞一個全國樂隊比賽了,可他們偏不,他們可以拿錢買裝置,也可以拿錢從李牧這裡買歌,但他們不會去買名次,還算是有點節操。

李牧收了兩萬塊錢,大手一揮:“來紙筆,我先給你們寫歌詞。”

李牧雖然會彈點吉他,但說實話,不會寫譜子,這需要有足夠的樂理基礎,而且很長時間的視唱練耳才能做到,所以他只能把歌詞寫下來,再把和絃套路寫出來,先教給他們四個人,大概怎麼演奏,等他們熟悉了伴奏,自己再教他們唱。

張克軒看著歌詞,有些懵逼:“牧哥,前邊我能大概看明白,可‘如果能重來,我要選李白’,這句歌詞啥意思?”

李牧擺擺手:“為了押韻而已,想那麼多幹嘛?”

“也是。”張克軒聳了聳肩膀,和其他三人接著看下去,雖然歌詞具體含義不是太懂,不過看起來倒是很有一種隱晦的反叛心理嘛!

為了帶他們把這首歌的伴奏搞好,李牧讓張克軒把電吉他給自己,讓他在一旁聽著學唱。

還好,這幫傢伙的技術實力雖然很一般,但基礎伴奏還是可以。

這首李榮浩的《李白》,節奏一起,感覺就立刻出來了。

張克軒在一旁聽著李牧和樂隊配合的前奏,不由自主打起拍子,手裡拿著歌詞,等李牧開唱。

陳婉也湊了上來,她心裡比樂隊這四個人還期待李牧的“原創”曲目。

“大部分人要我學習去看,世俗的眼光;我認真學習了世俗眼光,世俗到天亮……”

李牧並不是非常喜歡這首歌,如果要說個原因,是不太喜歡這首歌的歌詞,作為流行歌曲雖然足夠了,但仔細推敲歌詞的話,確實有些生拼硬湊之嫌,不過他的旋律線還是非常紮實的,不但好聽,而且很有節奏感,讓人很容易跟著打拍子,現場氣氛會非常好。

所以,當李牧剛唱完前兩句的時候,張克軒就已經激動的快跳起來了。

除了牛逼,還是牛逼!

其他三個哥們還要伴奏,所以不敢太放肆,可他們臉上那副吃了蜜一樣的幸福表情,也真是溢於言表了。

李牧連續唱了三遍,張克軒就已經學的差不多了,這傢伙樂感還是不錯的,李牧帶唱了幾次之後,他便徹底熟悉了曲調與節拍,剩下的就是找到那種吊兒郎當的感覺了。

對玩樂隊的這四個人來說,他們感覺李牧這首歌比剛才兩首還要好,畢竟是初級入門搖滾青年,不太懂內涵可以原諒,不過陳婉就比他們四個識貨多了,她能感覺到,這首《李白》和另外兩首民謠風格歌曲的差距其實不小。

當樂隊四個人一頭勁的排練《李白》時,陳婉悄悄問他為什麼會寫出風格差距這麼大的歌曲,李牧一句話讓她無言以對。

“《李白》是我高一的時候寫的,那時候年輕氣盛,心態浮躁。”

日了狗了。

不是陳婉,而是李牧。

他覺得,自己臉皮已經越來越厚了。

陳婉也很無語,高一的時候年少輕狂、心態浮躁,現在才高三,難道就提前老成了?真是個奇怪的男孩兒……

不對,是奇怪的、神一般的男孩兒……

等樂隊四人練習的純熟了,時間已經到了下午五點,張克軒要不是嗓子實在唱不動了,他還願意繼續唱《李白》十遍,噢不,二十遍,他覺得這首歌太吊了,這首歌的歌詞大意,其實跟自己一直想寫的《媽媽,請快些帶我回家》差不多,可是人家高階了不少、隱晦了不少,牛逼,實在牛逼。

樂隊四人收了樂器,哥四個湊到拐角一合計,把貝斯手打發出去了,張克軒隨後跑到李牧面前,陪著笑說:“牧哥,我去給你把剛才你那兩首歌弄出來,光顧著搞《李白》,都給忘了。”

李牧也有些不好意思:“你們哥幾個都比我大,還是叫我小牧吧。”

說著,李牧又說:“其他幾位怎麼稱呼?”

一直裝逼後來徹底敗退的鼓手伸出右手,說:“牧哥,我叫葉天明,叫我天明就行,之前的事情,您別跟我一般見識。”

另一個吉他手也伸出手來:“牧哥,我叫夏季,就是冬季夏季那個夏季。”

李牧挨個握手,客氣道:“叫小牧就行,不然我以後都不敢來了。”

說著又問:“哎,彈貝斯那哥們呢?”

張克軒說:“他叫顧偉,出去辦點事,待會就回來。”

張克軒說著,趕緊把李牧的兩首歌弄了出來,無損的刻了幾張盤,MP3和WMV格式的也刻了幾張盤。

盤刻完了,貝斯手顧偉也回來了,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袋子,塞給了張克軒。

張克軒開啟看了一眼,隨後把袋子推到李牧面前,誠懇說道:“這裡面是六萬塊錢,我們哥四個合計了一下,這麼好的歌,給兩萬不合適,一人兩萬。”

李牧有些不解,也不去接,就等著張克軒的下文。

張克軒紅著臉猶豫片刻,道:“那個……是這樣,我們四個覺得吧,這樂隊參加比賽,得有一首自己的原創,所以……”

李牧瞬間懂了。

張克軒想要李白的詞曲作者署名權。

實話說,八萬塊錢買一首不錯的歌拿去唱,這個價格不貴也不便宜,不過那是賣給歌手,比如某歌星唱了李牧的歌,雖然版權歸那個歌星或者他的唱片公司、歌曲也收錄到他的專輯裡面,但是,封面、歌詞、MV裡的詞曲作者,必須寫明:“詞:李牧,曲:李牧”字樣,署名權很重要,代表這首歌在創作層面的血統。

陳婉聽懂了表格的意思,覺得他有些太過分了,當即不滿的說道:“哥,人家李牧願意把歌給你們唱就已經非常慷慨了,你們怎麼能這樣!”

張克軒臉上也有些掛不住。

這不是為了面子嗎,仔細想想,樂隊都是搞原創的,哪有一個樂隊還要請別人給寫歌的?這說出去多跌面,國內黑豹唐朝超載,國外金屬槍花涅槃,人家翻唱歸翻唱,但除了翻唱的經典,其他可都是自己的原創啊!

李牧此時思考片刻,平靜的問道:“如果以後我給你們寫歌,你們肯定還要想署名權,對嗎?”

張克軒表情尷尬極了,低頭說:“牧哥,錢上面你儘管開口!”

李牧點點頭,淡淡說道:“也不是不可以,不過這樣的話,音樂網站的事,就得全靠你們出錢出力了。”

一碼歸一碼,他們既然是參加全國比賽,地區賽好幾輪,決賽一兩輪,這至少需要三、四首歌,如果李牧把署名權都給了他們,那自己一定也要得到相應的報酬。

張克軒一聽這話,當即說道:“嗨,我當什麼呢,沒事,你只管吩咐,那個什麼音樂網站的事,出錢出力全我們來,股份都是你自己的!”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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