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老闆的動作果然很快。
就在李牧忙著監督“淘寶網第一屆全國個人站長大會”籌備工作的時候,受僱於馬老闆的訟棍團已經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幫助這兩百多個賣家,寫了一封聯名的起訴書,遞交給了牧野科技公司註冊地所在的區人民法院。
據傳,訟棍團代表兩百多被淘寶封店的賣家,以牧野科技“侵犯個人虛擬財產”為由,起訴牧野科技,要求牧野科技解禁所有原告的賣家yy賬號。
區人民法院還是第一次接到“侵犯個人虛擬財產”為由的民事訴訟,在之前,還沒有人將網際網路產品視作個人虛擬財產進行訴訟,所以眼前沒有可以借鑑的判例,區法院的工作人員一時半會也感覺有些棘手。
區法院的法官們在院長的召集下,開了一個閉門碰頭會,專門討論這次訴訟的具體細節。
民事庭一位商事審判庭的庭長,按流程應當是這次案件的直接負責人,民事庭的案件與法官都是由他來管理,所以他也是壓力最大的一個。
在閉門會上,這位庭長頗為謹慎的說:“諸位,按照規定,咱們區法院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內給予對方是否受理的明確回覆,而這件案子不僅沒有可以借鑑的同類型判例,而且還涉及目前在國內甚至在世界範圍內實力最強,而且最受尊敬的華夏網際網路企業,如果我們受理這個案子,很可能一下子就把牧野科技推到風口浪尖上,這可是舉國關注的明星企業,如果操作不好,對咱們區法院的影響可是非常大的啊!”
其他幾位區法院的領導也都一籌莫展,這件案子確實棘手,一邊是兩百多人組成的原告團,一邊是國內最具聲望的明星企業,如果不受理這件案子,這兩百多人不知道會鬧成什麼樣;如果受理了,不僅相當於法院主觀接受了原告團的“個人虛擬財產”說法,還親手將這個明星企業推到了風口浪尖,如果操作不慎,責任重大。
這時候,區法院的一位領導開口道:“諸位,我已經查遍所有與牧業科技相關的司法記錄,現在還沒有發現牧野科技涉及過任何一宗司法訴訟,可以確定的是,牧野科技不僅是個明星企業,而且是個非常乾淨的明星企業,如果咱們區法院受理了這件案子,那牧野科技的第一莊宗司法訴訟的帽子,可就落在咱們區法院頭上了。”
此話一出,所有人面色一凜。
華夏人凡事最講究第一次,如果攤上個好的第一次還好說,如果攤上個壞的,那可能就是一輩子的仇了。
再說,誰也不想主動給明星企業塗抹上汙點,這搞不好會帶來持續深遠的不良影響。
眾人一下子犯了難,所有人都不想蹚這趟渾水,可是又沒有辦法,誰讓牧野科技是註冊在區法院職能覆蓋的範圍內,這個案子區法院根本躲不開。
眾人沉默了片刻,忽然一個對經濟頗有研究的法官開口道:“要不我們提前跟牧野科技溝通一下吧,我看這件案子本身也沒什麼大不了,無非就是兩百多個原告想要回他們的yy賬號,牧野科技現在正是名氣如日中天的大好時機,實在犯不上牽扯進這樣的案子裡,不如直接庭外和解算了。”
說著,這人又補充了一句:“而且大家千萬別忘了法理,雖然在此之前沒有具體的判例,但是我個人感覺,從法理的角度出發,原告的訴求是有道理的,網路賬號、網路資產雖然是虛擬的,但也有它的價值和個人**,這樣的虛擬物品,被列入個人財產範疇我覺得是遲早的問題,所以我個人感覺,如果牧野科技不願意退一步,七個工作日之後,我們還是要受理此案,讓牧野科技成為被告,否則一旦我們駁回原告的訴求,那麼我們很有可能成為未來國內在虛擬財產保護法以及相關案件中的一個反面教材。”
這位法官的說法得到了所有人的認可,如果今天區法院以虛擬財產不受法律保戶為由、駁回了原告的請求,那麼將來一旦虛擬財產被法律保護,自己就成了反面教材,而且將是永遠的反面教材。
在座的都是頗有經驗的法學高材生,嗅覺格外敏銳,大家都很清楚,虛擬財產被法律認可只是一個時間問題,而不是一個對錯問題。
這個時候,民事庭的庭長率先打破沉默,說:“看來如果繼續拖下去,七天內我們受理這件案子已經基本上是躲不掉了,到時候庭外和解也是個辦法,這件案子只要別弄得對簿公堂,對牧野科技來說就沒什麼大影響,相信牧野科技的人自己也會有明確的判斷。”
院長點點頭,說:“那就這樣,我們先跟牧野科技私底下接觸一下,把案件的情況,以及原告的訴求都告訴他們,儘量勸他們在法庭外解決問題,如果真要鬧上法庭,也是牧野科技自己的選擇,也就怪不得我們了。”
……
聯絡李牧對於區法院來說頗為困難,而且區法院又不能透過正常的途徑直接跟牧野科技進行公對公聯絡,所以輾轉了多條關係,最後終於把資訊傳遞到了李牧的私人助理李紫薇那裡。
李紫薇覺得這件事對牧野科技影響很大,所以收到訊息之後,第一時間就把訊息轉達給了李牧。
兩百多賣家聯名起訴牧野科技的訊息,李牧其實比區法院知道的還要早,因為兩百多個淘寶賣家中有淘寶網安插的臥底賣家,聯名起訴的委託書等檔案,臥底的幾個賣家也都已經參與其中,所以李牧在馬老闆開始推波助瀾的最開始就已經對他的行為了如指掌。
李牧可以斷定,馬老闆現在已經深度參與進來,現在不是這兩百多個賣家在跟牧野科技掰手腕,而是馬老闆在背後跟牧野科技掰手腕。
對李牧來說,接下來要做的,是如何讓馬老闆贏,而且要贏得爽。
對此,雷教主說出了自己的建議:“我覺得還是答應庭外和解,最好還是不要真到對簿公堂的份上,一方面是為了牧野科技的聲譽,一方面也得提防馬老闆到時候借題發揮,如果他趁這個機會來蹭熱度,那就太噁心了。”
李牧贊同的說:“如果真走訴訟程式,整個流程也太長了,我個人傾向於讓馬老闆爽快的速贏。”
雷教主問李牧:“李總,你現在有沒有一個合適的解決方案?”
李牧咂嘴說道:“大概的方案有一個,就是我自己打自己的臉。”
雷教主笑問:“怎麼個打法?”
李牧笑道:“先放出訊息去,就說我已經聽說了兩百多賣家聯名起訴的事情,但是牧野科技不會做出任何妥協,一切交由法律裁決。”
說著,李牧又道:“我的態度越強硬,就越能激發馬老闆的鬥志,到時候他一定會投入更多的精力進來,等到法院正式受理之後,我立刻讓牧野科技把這兩百多賣家的號碼全部解禁,到時候不發任何公告,也不進行任何庭外和解,直接解禁,讓馬老闆知道,我認慫了。”
雷教主點點頭:“你這樣自己打自己的臉,肯定會讓馬老闆有種錯覺,讓他以為是他自己打了你的臉。”
李牧笑著說:“要的就是這種效果。”
……
區法院很快便收到了來自牧野科技的訊息,據說這個訊息還來自於李牧本人,訊息的內容很簡單,就一句話:“牧野科技絕不會向假貨賣家妥協。”
簡單一句話,徹底封死了庭外和解的可能性。
李牧想的很簡單,想給馬老闆挖最大的坑,自己就要委屈一點、先揚後抑,先讓他過癮。
面對李牧的強硬態度,區法院的一眾領導無奈至極,又開了一場內部討論的會議,最終決定既然李牧不願意妥協,而他們也提前打過了招呼,眼下就只剩下受理這一條路可以走。
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已經是一種趨勢,雖然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款,但是誰都可以猜得到法律在這方面的未來走向,區法院也不敢倒行逆施,只能在這種先例性的案件中保持自己跟緊趨勢、走在前沿。
馬老闆的訟棍團在司法界廝混多年,各種關係都非常全面,所以很快就從區法院裡打聽到了最新的訊息,當聽說李牧堅決拒絕了區法院“庭外和解”的建議,馬老闆一點也不感覺驚訝。
和李牧較量了這麼久,馬老闆自以為自己很瞭解李牧,在他看來,李牧雖然是一個標準的實幹家,但他也是一個非常自負且注重尊嚴的人,讓他低頭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不過李牧越是這麼強硬,馬老闆就越想殺殺他的威風,頗有平頭哥蜜獾那種不懼怕一切,盯死目標就算跟到天涯海角也要乾的心態。
但是,經過這麼長時間的較量,馬老闆已經從最開始的想徹底擊敗李牧、取而代之,變成了現在的只想在李牧身上打一場勝仗,這次這場仗,馬老闆極其渴望能夠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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