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咔咔。
抓著巴達威胳膊的警員,雙眼眯成一條縫,還被照相機的閃光燈照的頭暈。
他們逮捕巴達威的時候並沒有大張旗鼓,相反還是儘可能隱匿行動的。但是,巴達威也算是個公眾人物了,並且正在參加一場高爾夫球賽,警員們也不可能等到比賽結束,那樣變數太多了,尼查自己都沒有信心能保守秘密那麼久。
等巴達威被送到警局的時候,警局外的記者已有數十人之多。
已故國會議員的女婿,現在被帶回了警局,且坊間傳聞,“倫恩議員溺亡案”又重新啟動了,種種聯絡,很容易讓人產生一系列的聯想,並誕生大量的收視率和閱讀量。
至於說“坊間傳聞”從何而來,那就不需要明說了。
“江隊,人帶進審訊室了,對方要求律師,此外一言不發。”尼查語氣鄭重,但並不焦慮。這是事先就能想到的情況。
在歐美式的司法體系下,閉口不言幾乎是所有嫌疑人都會選擇的方案,區別只在於有的人真的有律師,有的人不僅沒有律師幫忙,甚至請不起律師,那就得在審訊室裡耗很長很長的時間,且沒有意義。
巴達威自然是有律師的,所以,他只需要保持沉默,等待律師做事就行了。
在這種模式下,審訊初期的有錢的犯罪嫌疑人,是處於優勢狀態的。
不過,就尼查來看,巴達威的反抗的程度還是比較異常的。這種時候,正常人的反應不是應該首先質疑警察“為什麼抓我”嗎?
但是,有質疑就得說話,有對話就有可能被警方利用,所以,巴達威的表現更像是經過了提前準備和訓練的。
當然,僅僅這一點別說是證據了,連推理都算不上,有錢人接受過審訊教育算什麼事,巴達威有準備更不算什麼事。
但尼查的情緒逐漸穩定下來。
“理論上,我們可以採集巴達威的各種生物學特徵了。”尼查期待的看向江遠。
“目前能用到的就是足跡了,不過,你們可能不好用來當法庭證據。”江遠停頓了一下,再道:“直接證據暫且這樣,我覺得可以看看巴達威之前的口供,如果他是兇手的話,他之前的口供就有問題了。”
倫恩議員溺亡案是大案,所以,雖然往來無白丁,但警方還是給所有人都錄了口供。
尼查一拍大腿:“我也覺得這是個突破口。”
現在的新證據是指向巴達威的,那回看此前的口供,若有異同之處,就可以深究一番了。
鍾仁龍將巴達威的口供撿了出來,拿給眾人一起評判。
正如江遠之前所閱讀過的那樣,巴達威自述,party後半場,他是跟朋友蘇拉依曼在房間裡喝威士忌酒。
不用尼查多說,立即有人又將蘇拉依曼的口供調出來,列印分發給眾人。
與此同時,又有警員開始從影片中尋找蘇拉依曼的身影。
蘇拉依曼的說辭是跟巴達威差不多的,而他在監控下也是……頗為謹慎,但從時間線上來看,party後半場,蘇拉依曼多次出現在大廳的另一端。
換言之,蘇拉依曼本人至少不可能全程跟巴達威在一起,而他的口供也顯而易見的撒謊了。
“這麼明顯的問題,之前都沒有發現嗎?把蘇拉依曼帶回來!”尼查佯怒。
只有媒體才真的把“倫恩議員溺亡案”當成肯尼迪遇刺案處理,警方重視歸重視,也不可能細緻調查到每個人的時間線的份上。如果說女婿巴達威還多少有點受到關注的話,蘇拉依曼根本就是在警方視線以外的。他只是作為賓客的一員來參加party而已,本身跟倫恩議員的距離還遠著呢。
此時,已是下午5點鐘。
敬業的媒體記者們並沒有下班的意思,反而越聚越多。有電視臺的記者更是帶著電視轉播車出現,現場開始了直播。
蘇拉依曼坐在車後座,被兩名警員夾在中間,眼中的憤怒隨著記者們敲擊警車窗戶的聲音,而逐漸消散。
“你們究竟為什麼抓我?”蘇拉依曼第N次問出這句話。他的反應屬於是正常的被逮捕人的反應,但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他破落貴族的身份,已經與正常平民無異了。
夾著他的警員用凝視平民的眼神望著他,一言不發。
等蘇拉依曼被帶進審訊室的時間,尼查等人也將涉及到蘇拉依曼的影片大部分捋了出來。
經常透過影片監控調查物件動向的朋友都知道,透過多個監控來觀察同一個物件,其實是件蠻費神的事。
監控下的人本來就是有變形的,看自己熟悉的物件還好,要是物件新換了物件的話,影片放的快了很容易就略過去了。
另外,監控通常也不是連續的,從一個節點到另一個節點,其實也不是那麼好控制的。
電腦操作是一個問題,現實中的影片並不總是那麼好操作的,許多影片其實也沒有聯網——寧臺縣大搞影片網路工程,陸陸續續花了好幾個地市的錢,才將影片監控短期間聯網了,後續依舊會遇到新問題。
倫恩家裡的影片和戶外的影片監控自然條件更差,原本就不是一期建設的,後續新增的監控裝置,往往既不統一,也不聯通,要單獨取過來,調整格式才好使用。
至於觀察各個節點間的人員流動,經常也會遇到問題,比如從一個節點到另一個節點,原本應該是步行30秒抵達的,結果被監控人站在中間抽了支菸,查監控影片的人就得抓破腦袋。
對蘇拉依曼的調查自然也會遇到各種問題,但看監控的人只要足夠多,抽幾根菸都是沒用的。這也是積案專班提出的建議的好處之一,因為案子足夠重要,投入的資源就足夠多,線索才能成為線索。否則,如果總共就投入一組四五個警員的話,看監控的抓人的開車的寫報告的分配一下,別說事無鉅細的調查了,想把一個方向調查清楚都非常困難。
“這傢伙,是出軌了吧。”看了不到半個小時,就有警員惡狠狠的罵了出來。
尼查馬上過來看,就見停車場一個監控視角下,蘇拉依曼和一名黃衣服女子親吻後,各自走向自己的車。
監控視角是遠角的,單從這個影片來看,兩人連面目都看不清,但有其他影片佐證的話,能夠確定男方就是蘇拉依曼。
“這傢伙真該死。”尼查一看就知道怎麼回事了,問:“女方是誰,確定嗎?”
“在倒著查了,應該也是個有夫之婦。”警員回答。
尼查嘆口氣:“蘇拉依曼也是結婚了的,對吧?”
“嗯,物件家裡還挺有錢的,至少比我們有錢。”警員羨慕的道:“長的也挺漂亮的,這傢伙是真該死啊,壞了我們的案子。”
“我之前看到蘇拉依曼在三樓出現,三樓都是臥室吧。”另一名警員提了一句。
“找找看這個女的有沒有出現在三樓。”尼查頓了一下,再道:“把賓客名單熟悉一下,找張正面照片比對一下,長的這麼漂亮的女的,怎麼會沒有印象?確定了身份以後,就把人帶過來。真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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