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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七章 足跡找人

作者:志鳥村
 午餐後。

江遠又在宿舍裡休息了一會,等快上班的時間出來,就聽院子裡一陣吵吵嚷嚷的。

“怎麼了?”江遠就問已經過來看熱鬧的王傳星。

王傳星看熱鬧的樣子,道:“咱們早上做的第一個案子,那個偷竊農資的,影像辦公室找到了一輛五菱宏光,循著車牌找到了車主家,現在車主一家和親戚都跟過來了,唯獨車主沒來。”

“菜地裡的鋼管吧,鋼管找到了嗎?”江遠問。

“沒找到。”

“卡口的照片裡有司機吧,司機是車主嗎?沒來嗎?”

“司機是車主,沒過來。”

“還有點小聰明。”江遠評價。事主不到場,你就不能抓人,更不可能缺席審判了,這就有了胡鬧的空間。

王傳星道:“這不就有點缺證據,所以才這麼囂張的嗎?一家堂兄弟五個,父親那一輩也是三兄弟,還有倆舅舅,光男丁就是10個人,聽說還有姑父啥的趕過來。”

說話間,指導員也看到江遠了,無奈的過來,道:“今天下午估計就折騰下去了,這家人就是渾人,也不懂法的那種,就是鬧。”

指導員一邊說一邊看著江遠,有點希望他能吐口。

十幾個鋼管的案值不高,達不到3000元的硬條件。理論上,案值5000元必須立案,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可商酌的空間。就像是現在,鬧的太兇的話,似乎也可以先安撫情緒,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江遠笑笑,道:“這家人可不像不懂法的。而且,不能偷東西,應該算是社會共識吧。不懂法的也應該知道的。”

“您說的是,就是一般人都不跟他們一般計較了。”指導員見江遠不是很高興,遂解釋道:“我看受害人的樣子,應該也是不想鬧大的。他們在村裡生活,也不想得罪這個金家……”

“刑事案件,跟受害人想不想也沒關係。”江遠自己就是農村出身的,知道指導員在擔心什麼,這種一家幾個兄弟,還有多家親戚的,就算不是村霸,也是鄉間非常強勢的家庭,將他們家裡的一個人送進監獄的話,不服氣的人,肯定會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去受害人家找茬的。

如果是大案子也就算了,這種進去只蹲幾個月的案子,等人出來了,還得去受害人家找補,到時候,就是派出所不停的出警調解,疲於奔命了。

要是金家人真莽的話還好辦,尋釁滋事之類的罪名再關一個,估計就能清淨一陣子。但他們要是今天路過潑糞,明天給你的菜地裡丟兩隻兔子,受害人家只會更難受。

不過,江遠看著這家人氣勢洶洶的樣子,卻不想輕易將之放過。

這家人有點過於囂張了,明知道理虧的情況下,還敢跑到派出所來找麻煩……

江遠就道:“咱們寧臺農村的,如果沒有拆遷款的話,多數都是去外面打工了吧,這家人怎麼年輕人全都留在村裡了?他們靠什麼生活?”

“開店吧。”指導員碰了兩次軟釘子,也懶得管這件事了,只撇清自己,道:“我問了當地的駐村民警,金家人主要是在鄉里面開店,親戚有的去清河和寧臺縣開店,也有的在隔壁鄉,什麼都做,這次是聚過來了。”

“穿的還都不錯,還能買得起車。”江遠評價了一句。

“生意做的還行?”

“可能吧。”江遠不太信。

鄉鎮居民普遍沒什麼現錢,就算是開店,能賺到錢的也有限,像是這家人的狀況,是明顯好於平均水準的。而從他們目前表現出來的語言和做事方式來看,顯然也不是純粹依靠智力或體力投入來獲得收入的。

“你去把牧志洋也叫過來。”江遠對王傳星說了一句。

王傳星點點頭,一言不發的出去,將牧志洋給牽了回來。

“你們倆做個事,先去找些浮土,撒院子裡,然後分批把這個金家人叫到一邊,讓他們路過浮土,然後把腳印拍下來。”江遠頓了一下,又道:“可能不太好拍照,我站跟前看好了。”

王傳星和牧志洋立即點頭去辦了。

指導員在旁不明所以的看著。

“指導員。你方便的話,找兩個人,給金家人倒點水,一會把水杯之類的收了,取點指紋?”江遠再提要求。

指導員這才有點明白怎麼回事,不由道:“您是懷疑還有別的案子?”

“看熱鬧不嫌事大唄。”江遠用不著給他解釋,就笑笑道:“下雨天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我先過去。”

打了聲招呼,就自己到院子旁邊的空地站著去了,像是純看熱鬧似的。

一會兒,就見牧志洋和王傳星弄了兩盒子土過來,細細的在院子中間撒了一遍。

接著,牧志洋往陰涼的牆角下一站,拿了個筆錄的本子,就等著王傳星喊人過來。

王傳星第一次喊人,就有四個人一起過來了。中間路過院子,幾個人腳下的腳印都清晰可見,步態清清楚楚。

王傳星看向江遠。

江遠不易察覺的點點頭。

四人到了牆角下,再被拉開幾米遠,但也不守規矩的樣子,就豎著耳朵,一定要聽牧志洋問的問題。

牧志洋乾脆問幾個姓名年齡手機號之類的基礎問題便罷。

四人莫名其妙的再被王傳星從另一邊帶回去,牧志洋趁機拍照,並將腳印和人名對應起來。

再過一會,王傳星又帶出兩個人來。

也是一模一樣的做法。

如此一來,金家人反而得意起來,再過來的人走路都是甩著胳膊的。

金家一共來了十幾個人,江遠等著全看完,就轉身回辦公室了。

牧志洋和王傳星將筆錄本子一收,再到院子裡多拍了幾張照片,就將院子一掃,跟著返回了辦公室。

至於指導員安排的取指紋什麼的,江遠也沒有太放在心上。取指紋是個簡單的事,重點是取十個指紋的全指紋,略有點不太容易,但如果有需要的話,回頭還有的是辦法。

“現在做什麼?”王傳星跟牧志洋回到辦公室,還有點微微的興奮,有點猜到江遠的想法。

“把這個金家人所在的村子,附近的案子先翻到上面來,就最近幾年的,有腳印的,咱先看看。”

江遠的重點是在足跡。因為現代人其實都知道指紋會暴露自己的資訊,所以,一般的傻子罪犯,也知道掩飾指紋的。

而且,比起在城市裡做案子,鄉村裡的指紋印記更難儲存,也就更難用於破案。

足跡就不一樣了,一般人幾乎很難掩飾自己的足跡,邊走路邊掃掉腳印這種事想想就好。犯罪其實是件很辛苦的事,比如說大晚上的偷東西,通常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摸黑行走,一晚上下來,隨便就走幾千步了。

黑漆漆的走一個朋友圈的前10名本身就挺累了,還要彎腰掃地?如果搬運大件怎麼辦?像是剛剛做的鋼管丟失的案件,搬運鋼管的時候不能掃地吧,搬完了一身汗再掃地?黑天裡怎麼知道剛才從哪裡走過來的?開手電筒看嗎?

如果是殺個人啥的,可能還值得仔細的清掃現場,但就偷十幾根鋼管,涉案金額一兩千塊都不知道有沒有的東西,這麼辛苦的話,真不如去廠裡打工了。擺夜市也行啊。

最重要的是,這麼做還不一定有用,說不定反而暴露了更多的資訊出來。

相比之下,能用足跡鑑定的高階痕檢才有多少,運氣稍微好一點,就不會遇到。

而遇到江遠的,就算是純倒黴了。

江遠直接在軟體後臺,找出理塘鄉的案件裡,有足跡照片的看。

透過足跡找人是挺麻煩的,但反過來,要是先有了人的足跡,再比對照片,庫的問題豈不是就算是解決了。

如果金家人潔身自好,平時不做什麼偷雞摸狗的事,也不當變態殺人魔之類的,那江遠就算是做無用功了。

或者換一個足跡鑑定沒那麼強的,比如清河市的痕檢扛把子,足跡專家陳文明,他鑑定一個足跡可能還要反覆的用照片核對,那玩這一套就有點費時間了。

可對江遠來說,十秒鐘翻一張足跡的照片,可就那麼回事。

“哎,逮到一個。”也就半個小時的時間,江遠就笑了出來。

拿著取來的指紋的指導員正好進門,看著江遠的笑容,莫名的心跳慢了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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