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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 衣冠制度

作者:薰香如風
兩漢衣冠,已成制度。無論服色、材質、式樣、配飾,皆與品秩,息息相關。季漢大帝,繼往開來。於袍服之上,繡禽獸已尊之。

譬如後宮,素紗襌衣,顏色亦與品秩相配。二千石以上,採十二色,輔以金絲珠玉。千石以上,採九色,禁紫紺,輔以銀絲珠玉。六百石以上,採九色,禁丹紫紺,輔以銅絲珠玉。三百石以上五色採,青、絳、黃、紅、綠,輔以鋼絲珠玉。二百石以上四採,青、黃、紅、綠。二百石以下,緗縹(淺黃與淺青)及本色(淺白、淺灰等)。另外刺繡花紋,亦有不同。

故效後宮。皇上亦為群臣,更新朝服。

此時,九品中正制,尚未創立。故皇上以萬石君為尊位。

文臣,萬石君紫袍,繡仙鶴;萬石紺袍,繡仙鸛;中二千石丹袍,繡羌鷲;真二千石丹袍,繡孔雀;二千石丹袍,繡雲雁;比二千石丹袍,繡白鷳;千石絳袍,繡白鷺;比千石絳袍,繡鵜鶘;六百石紅袍,繡雎鳩(鸕鷀);比六百石紅袍,繡鴟鴞;四百石黃袍,繡白鵠;比四百石黃袍,繡鸜鵒(鴝鵒);三百石青袍,繡白雉;比三百石青袍,繡鵓鳩;二百石綠,繡杜鵑;比二百石綠袍,繡鵜鴂。百石緗袍,繡黃雀;斗食縹袍,繡鷦鷯。

武將,萬石君紫袍,繡麒麟;萬石紺袍,繡狻猊;中二千石丹袍,繡螭;真二千石丹袍,繡蛟;二千石丹袍,繡蚺;比二千石丹袍,繡蟒;千石絳袍,繡象;比千石絳袍,繡熊;六百石紅袍,繡獅;比六百石紅袍,繡虎;四百石黃袍,繡豹;比四百石黃袍,繡犀;三百石青袍,繡狼;比三百石青袍,繡豺;二百石綠,繡狸;比二百石綠袍,繡貉。百石緗袍,繡獾;斗食縹袍,繡貂。

至此,季漢文武,衣冠定製。雖有典出:“衣冠禽獸”。

後世,衣冠禽獸,淪為貶義。乃出明人陳汝元《金蓮記·構釁》:“人人罵我做衣冠禽獸,個個識我是文物穿窬。”

後常喻,尸位素餐,道德敗壞。言其,徒有其表,禽獸不如。

正如時下“彈冠相慶”,亦是十足褒義。不可以後世曲解歧義,反推季漢。

或有人問,漢家朝服,上衣下裳,繪“十二章紋”。此外還有蔽膝、佩綬、赤舄等,不一而足。與後世盛唐胡服漢化之圓領衫,不盡相同。如何前襟刺繡?

且既有十二章紋,與品秩相配,如天子,用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諸侯用山龍(以下)九章,九卿以下用華蟲(以下)七章。

為何還要另置衣冠禽獸?

只因,皇上將冕服,裁定為“禮服”。唯國之大典,方隆重衣服。上朝另披“朝服”,衣冠禽獸。居家另有“常服”,亦稱“府服”。

府服最為輕便,朝服次之,禮服最為隆重。且朝服統一制式。皆佩朝冠、披朝服,持朝芴。唯服色並繡紋,可辨尊卑。

百官偏殿更衣,而後入殿叩拜。衣冠禽獸,盛況空前。

或有好事者問。禽獸之中,何以無馬?

只因,武將皆披猛獸。馬為六畜之一,非是猛獸。

皇上令設朝服,亦是季漢新政之一。九九重陽之後,逢朔望大朝。甄都天子,亦效皇上所創季漢衣冠制度。行“授衣之禮”。甄都朝堂,氣象一新。

江東合肥侯,亦不逞多讓。求得季漢朝服,賜予江東群臣。

效前漢,“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興禮樂”,以為“天下和洽”。皇上繼往開來,推行新政。乃季漢三興之始也。

萬事皆備。九九重陽之前,皇上行和蕃大典。

納前漢太皇太后董姝、竇妙,並諸女主,巫山神女及趙娥,入家門。

恰逢季漢三興,皇上再無和蕃之禮,更加君流在即。舉國歡慶,七日大酺。儀軌之隆重,無需贅述。甄都天子,江東合肥侯,並封君列候,季漢屬國,四海姻親,徼外番邦,紛紛遣使道賀。

七后妃,攜十八媵從。皇上三日幸畢。而後足月侍寢,以求珠胎暗結,母憑子貴。

稍後,甄都天子,行即位大典。改號“季漢”。

明春元服,改元,赦天下。

盛大儀軌,皆由曹司空,一力承擔。至此,後漢國祚盡矣。季漢,定鼎神器。明春,元年開啟。

天子求問明春年號。

皇上福靈心至,答曰:興平元年(194年)。

取“季漢三興,天下太平”之意。

甄都朝野,自當奉命行事。

七后妃之中,董姝、竇妙、巫山神女,先承歡於夫君。趙娥亦是改嫁。然三女主,並十八媵從,皆是初嘗人倫。好在皇上,房中之術,早已爐火純青。並無大礙。如董氏二女,年歲尚小,遠不及笄,皇上亦未曾強取。待君流歸來,落落初成,再擇機侍寢,不遲。

董氏二女,懵懵懂懂,謹小慎微。以為就此無寵。得董太后好言勸解,這才破涕為笑,轉危為安。二女乃出貴戚之家。焉能不知,宮中厲害。無寵而竊據高位。久必被廢。兩漢四百年,無有例外。後宮爭鬥,不下兩國交兵。不料季漢家門,既截然不同。皇上天下豪傑。利落果敢,落子無悔。既聘入家門,豈能不倍加寵溺,以求螽斯衍慶,綿延子孫。

謂,“天下無不散之筵席”。和蕃禮畢,秋收在即。

薊國千里稻作,紛紛開鐮。自左右太宰以降,帝廷百官,恪盡職守,嚴陣以待,圍攏有失。乃至一季辛勞,付之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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