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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天下法薊

作者:薰香如風
稍後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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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近求遠,智者不為。

論切身之害,袁術首當其衝。然畢竟,敗四家圍攻,陣斬長塗二龍。袁術名著關東。合肥侯亦不敢,言語相逼。

“虎子安娶犬女乎。”袁術語出驚人。

江東使節,不敢妄言。

“然既是天子詔命,某為人臣,不敢不從。”袁術這便定計:“可。”

“喏。”使者如臨大赦。千恩萬謝,自去覆命不提。

“江東皆懼曹孟德矣。”袁術久居高位,焉不窺破時局。

皇上君流在即,關東刀兵將起。皇上威天下,從不以兵革之利。故不輕起屠戮。關東世家,錯節盤根,冥頑不靈,負隅頑抗。尤其,王太師總朝政,使皇上兼督四州。至此,河北悉歸薊治。

關東世家,如喪考妣。才有曹氏父子,取王太師而代之。然若論,關東世家,誰人為首。汝南袁氏,或是其一。然皆已後漢天子為主。正如關東士林,蔚然成風。

謂“獨木不成林”。兩漢四百年,關東世家,漸成門閥雛形。便是後漢宗室,亦是關東世家所立。簡而言之,後漢宗室,便出脫於關東世家。

如此說來。關東世家之首,便是甄都天子。今為曹黨所立。皇上自罪,君流十萬裡。並約定三年之期。三載之後,皇上洗盡,負俗之譏。重返漢土,必起三興大軍。

或有人問,何以先君流十萬裡。再揮師南下,一統江山。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先前,儒宗等國老,已將涉事人等,悉數定罪。皇上為全家門,自領首謀。才有君流之刑。待流刑期滿,再無負罪。正是名正言順,一統天下之時。

此,亦是道義使然。非親臨不可盡知也。

少時,劉備求士異,將徙比景之竇大將軍霜妻,暗中接回。唯恐劉備年少,行事不密,延禍家門。故士異先引薦潘鴻、朱蓋二人,並細說來歷,以試少君侯。

劉備欣然接納。

士異不解發問。

劉備答曰:“‘樹德務滋,除惡務本’。”

士異這才心腹。言,聞恩師善解《尚書》,並贊劉備得其真傳。

劉備雖未言破,卻心知皆是母親所傳。

儒術精要,八字盡顯。

又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身負天命,受命於天,乃大漢天子。故奉天子之命,討伐逆賊。又道,“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兵鋒所指,盡其所能,潘鴻、朱蓋,仍不伏誅。此乃天不亡也。亦奉天子之命,鳴金收兵,班師回朝。至此,針對潘鴻、朱蓋而言,“除惡務本”已畢。二人歷經生死兩難,幡然悔悟,欲痛改前非。投靠劉備,便是二人“樹德務滋”之始。若出爾反爾,賊心不死,倒行逆施。少君侯劉備,自當替天行道,代天子誅之。

悠悠二十載,彈指一揮間。潘鴻、朱蓋,已成薊國宿將,守土安民,信守諾言。此便是,天道迴圈,善惡有報。

或又有人問。二人做賊而未死,且謀得好出身。何來有報?

報,償也。

樹德務滋,必有報;除惡務本,亦得償。

陰陽和合,五行生剋。

一言蔽之,如“萬物負陰而抱陽”。儒術義理,生生不息,週而復始。

正是大漢,郡國並行,家國同構。

於劉備而言,大漢風化之美,正因“一國兩制”:吏治、法制。

儒法合流,儒皮法骨,承秦法而書《漢律》。口水無憑,立字為據。如“中販共侍約”,券書大行其道。筆筆罪行,皆有法可依。然斷案定罪,多行春秋決獄。

故太史公自序:“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注①)。”

“嫖宿幼女”與“性侵未成年”,亦或是“酒後駕駛”並“危害公共安全”。同樣“有法可依”,於是乎,如何量刑定罪,考驗的其實是吏治。而非法制。

如何決斷?

春秋決獄。

一國兩制,兩漢始興。後不見於封建王朝。直至二千年後,方才復興。

幸有劉備,君臨天下。毋需蹉跎二千年,諸夏才重拾漢魂。

言歸正傳。

襄陽,鎮南將軍,荊州牧劉表府。

江東合肥侯遣使投書。

劉表字字入目,然茲事體大,又不敢集思廣益。故遲疑不決。

奈何,思前想後,舉棋不定。於是,命軍師祭酒禰衡,入府密談。

禰衡恃才傲物,又素與曹司空不和。故得劉表極盡禮遇。此舉,乃為彰己求才若渴,虛懷若谷之心。暗損曹司空,雖唯才是舉,然卻無容人之量也。

軍師祭酒禰衡,心向皇上。明為荊州所謀,實則謀天下也。

禰衡應召入府。細看合肥侯親筆手書。心中一動,這便佯裝大喜:“明公,無憂矣。”

“哦?”可謂一語中的,劉表遂道:“軍師且直言。”

“曹操,託名三公,實為賊臣。欲挾天子而令諸侯,畜士馬以討群雄之心,‘昭昭乎若揭’也。今兼五郡之地,並十萬大軍。必南下擊徐。呂布若亡,袁術必敗。二雄皆滅,關東再無強敵。卑下,竊以為。待剪滅群雄,明公亦難獨存。”

“軍師所言是也。”劉表一聲慨嘆。

禰衡再接再厲:“謂‘唇亡齒寒’。見曹賊勢盛,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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