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1.87 端午國慶

作者:薰香如風
王后,貴妃,如話家常。

謂,“宜早不宜遲”。東女國早一日併入,便早一日大利於社稷。此時,東女國,尚處於母系氏族部落聯盟晚期。言封建尚早,帝國時代更無從談起。然因隔斷大雪山內外。分割豐州並賜支都護府。賜支都護府,又安置天竺貴種三百萬眾。可想而知,與豐州來往,必然緊密。

東女國興盛,為期不遠。待利益持重。各方,勢力盤結,交錯犬牙。再行兼併,難上加難。此時,王母仍有和合之意。趁熱打鐵,正當適宜。

甯貴妃,入二妃殿,面授機宜前。已先行告知公孫王后。王后亦知家國事大,尤其東女國,今非昔比。先前,遠在蠻荒之地,於國無益。如今,連通大雪山內外,扼斷要津,譬如西域,國祚之繼也。

比起古羌諸女主,乃至西王母。尚且不知,東女國,後事如何。然,諸如薊王,早有先見之明。

無它。西域、東瀛、漠北、嶺南,乃至賜支,皆是先例。如今,薊王歸國,尚不足半載。吏治初立,民生初定。然豐州,已有大治之相。千二百萬賤種,舉家開釋,感激涕零。西域屬吏,繩之以法,心悅誠服。更加,三十稅一。

如此這般,輕徭薄賦。天竺半島,古往今來,聞所未聞。斷人財路,殺人父母。與人財路,恩同再造。所謂身毒賤種,於薊王而言,乃是封建時代,不可或缺,生產主力。輔以牛馬、機關諸器。最大程度,解放生產力。所爆發之人口紅利,可想而知。

豐州大治,必惠及大雪山內外。山南諸國,並東女國,皆得其利。東女效西域。只收關稅,亦富可敵國。彼時,再言併入漢土。各方阻力,可想而知。刀兵一起,玉石俱焚。

若東女國主,與薊王和親。則大勢定矣、舉國併入漢土,不過早晚而已。

“聞西王母,不問國事。另有女主治國,不知然否?”公孫皇后問道。

“然也。”甯貴妃答曰:“王母,乃東女共主。可比上古時,周天子。”

公孫皇后遂問道:“既如此,東女之主,王母可決乎?”

“料想,王母可決。”甯貴妃言之鑿鑿。

“何以知之?”公孫皇后,當有此問。

“東女國俗,女王薨,取宗女二人而立之。長者為大王,次為小王,大王薨,小王嗣立。”甯貴妃不愧出身仙門,對東女國事,知之甚祥:“今乃小王嗣立。故當,再取宗女二人,立為儲君。待小王薨,長女嗣立,次女為小王。即,‘副主’也。”

公孫王后,聞絃歌而知雅意:“紫元所求,便是二儲之長者。”

“長姐,明見。”甯貴妃笑贊。

王后追問:“東女王,年歲幾何?”

“聞,已年過半百。”甯貴妃言道:“年初,沉痾復起,恐命不久矣。”

“此計可行。”王后言道:“然,不可強為。”

王后言下之意,一切順其自然,斷不可篡位自立。

“喏。”甯貴妃,焉能不知輕重。

二十載如一。心中所想,皆是劉備。

“聞夫君,欲於丙午,親‘鑄陽燧’。”甯貴妃遂問:“不知何故?”

“‘陽燧取火於天,於五月丙午日中之時,消煉五石,鑄以為器,摩勵生光,仰以向日,則火來至,此取真火之道也。’”公孫王后言道:“五月丙午,乃匠人之祀。夫君有意,與上巳、重陽、正臘,並列。稱‘端陽’,亦作‘端午’。‘端’者,‘首’也。乃指‘丙午日’。”

“‘陽燧,金也。取金盂無緣者,執日高三四丈時,以向,持燥艾承之寸餘,有頃焦之,吹之則燃,得火’。”墨門之事,甯貴妃,自也知曉。

所謂“陽燧”,便是凹面銅鏡。以聚日光,燃“艾炷”施灸。故後世曰:“陽燧,火鏡也。以銅鑄成,其面凹,摩熱向日,以艾承之,則得火。”

墨門自古便有,五月丙午,鑄陽燧之儀。乃出匠人之節。薊王有意,改匠人之節,為舉國之慶。

“不知夫君,如何行事?”回憶少時,點點滴滴。甯貴妃,不禁莞爾。論奇思妙想,天生劉三墩。

“薰艾草、飲菖蒲;食角黍、賽龍舟。”公孫皇后,如數家珍。

菖蒲酒,天下珍釀。昔孟陀,以菖蒲酒一斛遺張讓,即拜涼州刺史。乃春臘二賜之常客。國老宿臣,皆得享用。

“角黍”,時下江東,又稱“鶩角黍”。

《太平御覽》引晉人周處《風土記》:“俗以菰葉裹黍米,以淳濃灰汁(草木灰浸泡過濾)煮之令爛熟,於五月五日及夏至啖之。一名粽(zòng),一名角黍。”宋人周邦彥《齊天樂·端午》詞曰:“角黍包金,香蒲泛玉,風物依然荊楚。”明李時珍《本草綱目·穀四·粽》:“粽,俗作粽。古人以菰蘆葉裹黍米煮成,尖角,如椶櫚葉心之形,故曰粽,曰角黍。近世多用糯米矣,今俗五月五日以為節物相餽送。或言為祭屈原,作此投江,以飼蛟龍也。”

正如試兒之禮。鶩角黍,乃楚人所創,興於江南。時下,尚不見於河北。

薊國因水而興、所謂,“龍舟鷁首,浮吹以娛”。於南港水道,行百舸爭流。譬如西林賽馬也。

“夫君乃為,楚漢和合也。”甯貴妃,一語中的。

“此其一也。”公孫王后,柔聲言道:“‘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禮也。三月上巳之後,於五月丙午,再立國禮。亦為‘溥天同慶’,以睦國人,乃其二也。”

“夫君,天生。”甯貴妃豈能不知。隆重禮節,三日大酺。舉國同慶,與有榮焉。聚攏民意,淬鍊國風,無往不利。

於是,上巳、端午、重陽、正臘。遂成薊國,四大節慶。可比,“春蒐、夏苗、秋獮、冬狩”。

與民同樂,是也。

既是丙午之節,必行於丙午日。漢時不比後世。毋論上巳、亦或是丙午,皆因天干地支,黃道執行而變。然終歸略同。

先行預備,不誤慶典。
本章已完成!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