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謹記!”何苗再拜而出。歷經宦海沉浮,何苗遠非先前五陵少年。
目視其出殿。何後眸生異彩,喃喃低語道:“萬里江山,終為我兒所得。”
南醴港。
薊王攜橫海艦隊,經停三日。補充輜重。這便揚帆起航,奔赴夷洲。
“會稽外海有東鯷(鯷)人,分為二十餘國。又有夷洲及澶洲。傳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將童男女數千人入海,求蓬萊神仙不得,徐福畏誅不敢還,遂止此洲,世世相承,有數萬家。人民時至會稽(互)市。會稽東冶縣人有入海行遭風,流移至澶洲者。所在絕遠,不可往來。”
薊王竊以為,徐福東渡倭島。並未抵達夷洲。更未抵達澶洲。
夷洲周遭島夷,統稱東鯷人。鯷,大鯰也。乃海魚一種。亦稱“黑背鯷”。換言之,島夷漁獵為生。能“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趁風平浪靜,橫渡海峽。往來會稽互市。或多或少,皆得向化。能說吳儂軟語,識得些許漢字。
除去島夷,亦有山夷。
“(夷州)土地無霜雪,草木不死。四面是山,眾山夷所居。山頂有越王‘射的正白(白石箭靶)’。此夷各號為王,分劃土地,人民各自別異,人皆髡頭,穿耳,女人不穿耳。女已嫁,皆缺去前上一齒。作室居,種荊為蕃鄣(藩障)。土地饒沃,既生五穀,又多魚肉。舅姑子父,男女臥息共一大床。交會之時,各不相避。能作細布,亦作斑文。布刻畫,其內有文章,好以為飾也。”
山夷有穿耳鑿齒之習。與東鯷人,非同屬。
竊以為,夷洲大島,如脊隆起。居中山脈,圍以平原。濱水而居,便是東鯷人。靠山而居,歸為山越別種。
據說,島夷懼水,不善操舟。常以山貨與鯷人互市。“既生五穀,又多魚肉”,便是指此。
夷洲列島,由東鯷與山越,二種共存。
夷洲如中山洲,亦是群島。時下稱列島。
自南醴港出海,橫渡海峽,朝發夕至。薊國大船,一日往返。
船宮,爵室。
薊王舉千里鏡環視夷洲島,遙見一港,規模初具。這便欣然笑道:“應劭,果有實才。”
戲志才亦笑:“應仲援,乃法家大賢。初,其父(應)奉為司隸校尉時,曾命官府郡國選報前人像贊(注①),劭乃連綴其名,録為《狀人紀》。論及當時行事,著為《中漢輯序》,並撰寫《風俗通義》,以辨別物類名號,釋解時俗嫌疑。其文雖不典,時人卻服其多聞博識。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國中大儒爭相目睹,當可傳於後世。”
“何為《中漢輯序》?”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戲志才笑答:“法家所謂中漢,便是今漢也。”
劉備慨嘆:“時人皆言‘前後’。獨應劭稱‘前中’乎?”
“法家乃言:前、中、後也。”薊王之嘆,戲志才焉能不知。
“當有後漢。”薊王一語中的。
聞此語,左右皆心有慼慼。
千帆競渡,蔽日遮天。
薊國大漢一藩。橫海艦隊,軍如其名,縱橫四海,未嘗一敗。便是島夷,皆知“北有薊,莫縱韁”;“橫海纛,速讓道”。
凡廣為流傳,必言有所用。薊國鉅艦,鐵壁鏵嘴,堅船利炮。身下小船被其迎頭相撞,必然四分五裂,屍骨無存。不讓道,死期便到。
待三足踆烏徐徐迫岸。岸上眾人,方知其巨。帆上赤鹿焰角徽,流光溢彩,熠熠生輝。三足踆烏,赤鹿焰角,既是薊王家徽,又是薊國國徽。四海之內,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荒洲小港,薊王親臨。足見持重。
正忙於政務的應劭,百忙之中,登船覲見。
“臣,應劭。拜見王上。”
“免禮,賜座。”薊王如沐春風。
“謝王上。”應劭再拜落座。
薊王笑問:“經年未見,一切可好。”
“回稟王上,一切安好。”應劭而立之歲(34),正值壯年。得遇明主,一展長才。為大漢闢土開疆,向化野人,乃平生所願。
“此港何名?”薊王笑問。
“臣取名濁港。”應劭答曰。
“此名何來?”薊王又問。
“此港扼濁(水)溪(入海)口。逆流而上,灘塗棋佈,枝津縱橫,深入夷洲復地。周遭荒野,皆可闢為良田。溪水中游,另有一清(水)溪北流。臣欲在清溪(入海)口,另築新港。”
“莫非此名清港。”劉備笑問。
“或可稱鹿港。”應劭笑道答:“清溪口乃山越獵場,麋鹿遍地。正可命名。”
“清濁二溪、涇渭分明。誠如我輩內清外濁。鹿港之名,出人意表。甚好、甚好。”戲志才撫掌笑道。
不愧是寫出《風俗通義》的大賢。劉備亦含笑點頭。
見薊王,毫無芥蒂。海納百川,容人有量。
應劭拜服:“臣,有罪。”
“何罪之有?”劉備微微一愣。得首席謀主戲志才低語相告,薊王這才醒悟:“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一字之師,有豈止蔡琰一人乎。”
“哦?”應劭一愣:“典出何處,請主公賜教。”
戲志才遂將典之說出,娓娓道來(注②)。
“原來如此。”應劭面露嚮往之色:“若得空閒,當居國中,一探究竟。”
“借蘇伯一言:此有何難?”戲志才,名士風流:“待海市南下夷洲,明廷自可隨船歸國修養。國都府邸,皆已齊備。不妨先將家小,安居國中。則後顧無憂矣。”
應劭大喜:“固所願也!”
薊王又道:“濁港之名,稍顯不雅。何不更名濯港。”
“‘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纓。’”應劭歎服,這便離席下拜:“主公亦是臣之,一字師也。”
夷洲濯港、漉港,遂名傳後世。
“聞常有山夷,下山騷擾,衝突因何而起?”君臣落座,薊王再問。
應劭遂將夷洲民情,和盤托出:“夷洲其地,亦出銅鐵。然山夷唯用鹿矛以戰鬥。磨礪青石以作矢、鏃、刀、斧,環貫珠璫。飲食不潔,取生魚肉雜貯大器中以滷之,歷日月乃啖食,以為上餚。呼民人為‘彌麟’,如有召喚,則取大空材,材十餘丈以著中庭,又作大杵旁舂之,聞四五里如鼓。民人聞之,皆往馳赴會。飲食皆踞相對,鑿木作器如槽狀,以魚肉腥臊安中,十十五五共食之。以粟為酒,木槽貯之,用大竹筒長七寸飲之。歌似犬嗥,以相娛樂。
得人頭,斫去腦,駁其面肉,留置骨,取犬毛染之,以作鬚眉髻。編其齒以作刺,自臨戰鬥時用之,如假面狀,此是夷王所服。戰得頭,著首還中庭,建一大材,高十餘丈,以所得頭差次掛之,歷年不下,彰示其功。
又甲家有女,乙家有男,仍委父母,往就之居,結為夫妻,同牢而食。女以嫁,皆去前上一齒。安家之民,悉依深山,架立屋舍於棧格上,似樓狀。居處、飲食、衣服、被飾,與越人相似。
父母死亡,殺犬祭之,作四方函以盛屍。飲酒歌舞畢,乃懸於高山岩石之間,不埋土中作冢。男女悉無履,民皆好啖‘猴頭羹’,以菜和中以醒酒,雜五肉臛不及之。其俗言:寧自負人千石粟,不願負人猴頭羹。”
言及此處,應劭笑道:“起因,便是這猴頭羹。”
戲志才問道:“此羹,莫非真乃猴頭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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