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等襲爵,好處毋庸置疑。
民爵自四等不更,至十五等上造,子為“公卒”。公卒今已與齊民無異。即便為十九等關內侯,如此減襲,三代後亦盡歸平民。故俗語謂“富不過三代”,便是此因。唯有列候可世襲。然卻受推恩令等,諸多律法所限。封國不斷縮小,三代以後,盡是彈丸小國,再無先前大國氣候。
洛陽朝堂,之所以按兵不動。只因有恃無恐。薊王忠義雙全,東征西討,文成武就。如若不反,封國不出三代,支離破碎。不見強藩之貌。如若謀反,則“天下共擊之”,身死國除,旦夕之間。洛陽朝野,各色人等,思前想後,皆無不妥。自當,竊據高位,坐看風雲變幻;泰然處之,縱覽天下時局。
作壁八關都邑,豈不快哉。
《朝聞日報》創刊後,兼具書報公示售賣及郵亭功能於一身的新式郵驛,新鮮出爐。因置白琉璃“閱報欄”,將《朝聞日報》公之於眾,故郵驛又被國人俗稱“報亭”。
薊國千里國土,二十七縣,三百餘城,眾多官署。薊王有令,各城長令,人手一份。如此層層分潤,五千份日報,每城不足十份。十里一亭,如何夠分。唯有取人流密集處,如市樓、坊樓,張貼布告欄內,公之於眾。另有郭下之都亭,及內城之鐘樓,增設閱報欄。僅此足已。
所謂“朝聞夜印”。前日晚間印畢,連夜輸往各城。統一於日出初刻初分(凌晨5:00),公示報欄。
早起讀報,遂成風尚。便是農人目不識丁,亦有亭吏高聲誦讀。各茶館皆開日報品評。入茶館早餐,即可“邊食邊聞天下事”,而“津津有味”。
鐘樓與報亭的結合,為薊人帶來的改變,可謂翻天覆地。精確計時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隨時隨地,知曉天下事。更令薊人知行合一,見識遠超時人。解讀時政,覓得商機。便有百思不解,亦可去函門下報館。必得名儒高士,指點迷津。
一問一答,似輕鬆寫意。然卻令舉國學子,茅塞頓開。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然師之大,還需以身正道。
五千份日報,如何能夠。日日有人前往報亭,手抄日報,足見一斑。門下記佐,遍訪民間疾苦。“凡路遇不平,必書於報”。眾目睽睽,千夫所指。如何能不洗心革面,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門下記佐,一時為百姓所慕。比起刺奸,多督豪強官吏。記佐多采民風,訪里巷。家長裡短,寸陰尺璧。無所不有,無所不包。官方民間,雙措並舉。寬法嚴律,懲惡揚善。功莫大焉。
日報,分前、後、左、右,計四大版面。文、武、學、雜,各佔其一。只需言之有物,依法合規。則百無禁忌,暢所欲言。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禹疏九河,而注諸海。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薊國氣象,上下一新。
門下署,名揚天下。
門下所闢,皆薊王私臣。堂前陪侍,隨行左右。大小朝會,皆列側席。自門下祭酒司馬徽,門下督鄭泰,門下繡衣吏,乃是遠在荊南的門下東曹掾郭嘉,皆與有榮焉。
門下西曹緣,主領門下奏事,及門下官吏署用。薊王授予徐福,徐元直。門下祭酒司馬徽,遂改“福”為“庶”,稱徐庶。恐他少年得志,目中無人。暗中勸曰:少得高位,焉知禍福。又諄諄善誘:要以造福天下黎庶為己任。
徐庶與司馬徽亦師亦友。少有俠義之風,頗與薊王同契。與小師弟周瑜,四位義弟,亦皆相處融洽。
餘下皆放一旁。薊王首當其衝,先將徐庶家中老母及九族鄰里,統統接來薊國安居。
西為右,右為上。東西二曹,雖皆秩千石俸,月谷九十斛,年一千八十石。然論品秩,西曹略高於東曹。另加民爵十三等之“中更”,歲俸六百五十石。授田八十頃,授地八十宅。
郭嘉與徐庶同歲。論才智秉性,亦難分伯仲。年十六,共領門下諸曹。並稱:“東(奉)孝西(元)直”亦或“徐郭同槽(曹)”。乃是可與六大謀主,“賈李和優”、“八分田沮”、“四才通達(四通才達)”並列之,薊國後起之秀。
官俸加歲俸再加田產,一年足得,七百七十一萬九千角錢。更加春臘二賜,稻花魚翻倍。足得千五百四十餘萬錢。
二人只錄門籍,尚未受領宮職。若再加宮職,當有一千六百萬。
尤其是八十頃爵田,實在是太暴利。薊國無“職田”。所謂官田,乃是指公田。官吏只足月領食薪俸,及春、臘等各項賞賜。擁有田產的數量,只與二十等爵相匹配。
由“非功不侯”引申出“非功不爵”。“有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罪者,各以輕重受刑”,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以致“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無功者,“雖富無華”。僅此一句,道盡富、貴之別。
薊國人才濟濟。國力鼎盛,為天下所羨。
五溪沅陵,海市船舍。
融漓終得與父母家人重聚。
多日來,輾轉反側,坐立難安。終在與父母相見的那一刻,渙然冰釋。
母女抱頭痛哭。本以為天人永隔,豈料否極泰來。竟在異地他鄉,重見天日。
“我兒且說,一切可皆如外界所傳。”哭罷,母忙問。
“外界如何傳言?”融漓堪堪止住。
“我輩皆言,五溪蠻王,欲使女兒與薊王和親。故,薊王傳檄天下,茸爾小王,不敢忤逆。唯有將我等放歸,又遣使團北上請罪。”漓母言道。
“無恥鼠輩,妖言惑眾。”融漓又羞又怒:“薊王威信天下,世之豪傑。豈能趁人之危,如此行事。”
父母二人,四目相對,皆心似明鏡。這不都已……心向夫家了麼。
“我兒乃‘祝融之後’,‘大巫之女’。想來,與那漢家貴胄,亦是門當戶對,可稱良配。”融父先起了個頭。
“女兒二七之年,且還足虛二歲,幼齒之齡,如何嫁入。”融漓閃爍其詞。
“先立婚約。待及笄之年,再操辦不遲。”融父一錘定音。
“如此,如此……”融漓宜嗔宜喜:“全憑父母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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